摘要
在商品经济大潮的推动下,我国农村许多地方出现了由合作制与股份制'杂交'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这一新生事物,如何合理加以引导,使之步入科学化的轨道,有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作进一步的探讨,本文现就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权设置及利润分配两个核心问题谈一点浅见。一、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设置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把股份制的合理的内核运用于合作制,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于一身,实行劳资双联,风险共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
出处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1993年第2期26-27,共2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n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