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起诉不停止执行"既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关于"起诉不停止执行"利弊、存废之讨论与争鸣一直不绝于耳.近年,修改《行政诉讼法》之呼声日益高涨,2003年年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出台,更是将《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列入,"起诉不停止执行"之存留已是一个不能回避而又不容回避的重要议题.本文对现行起诉不停止制度从立法、实践和理论基础等方面加以检视,并由此提出相关建议,以供立法者参考.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23-25,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