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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部分国有资产转入养老保险基金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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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动力再生产费用。但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部分费用的支付不是以利税形式上缴国家财政,就是留在企业用于发展再生产,即存在于现有的“国资”之中,从而造成历史上养老基金毫无积累的局面。因此,现在转移部分“国资”充入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并不是为了清偿历史欠帐,应该说它有着更深层次的意义。具体说应通过转移部分“国资”,达到解决或部分解决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出处 《青海财会》 2001年第4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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