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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刑讯逼供”的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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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肉刑是指采取各种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肌肉或器官造成痛苦的别具和方法,如捆绑、吊打等。变相肉刑是指用直接伤害身体的肉刑以外的方法和手段,如车轮战、长时间罚站、不准睡眠、日晒、雨淋等。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2年第7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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