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预算法》规定地方预算不允许出现财政赤字 ,但目前大多数地方政府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财政赤字。之所以出现这种矛盾 ,除了经济因素之外 ,主要是体制的因素。分税制体制的内在缺陷 ,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 ,是地方财政失衡的两大成因 ,也是体制风险的始作蛹者。化解这种体制风险 ,当务之急是实现体制创新。
出处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5期85-87,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