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各国 (地区 )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各有不同。以损害赔偿额与实际损害额的倍数关系为依据 ,可以将各国 (地区 )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划分为绝对三倍损害赔偿、酌定三倍损害赔偿以及单倍损害赔偿等三种制度类型。各国 (地区 )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在请求权人、反垄断违法行为之发生、损害之存在以及过错等构成要件上也各有其具体内容。为发挥损害赔偿制度的最大效能 ,我国未来反垄断法应规定双倍损害赔偿制度。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24-30,共7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