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记者日前就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采访了有关人士,了解到目前在贯彻《条例》中有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犹如一只只拦路虎,挡在改革的路上,使我们难以前进.这些问题是:一、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在制定贯彻《条例》的实施办法时,不同程度地存在下边等上边、专业部门等综合部门、企业等政府主管部门的现象.而国务院经济综合部门制定《条例》配套规章的工作也进展缓慢,有的部门甚至尚未着手进行.二、国务院所属各专业性总公司目前有双重职能,企业的14项经营自主权是落实到总公司,还是落实到基层企业,还是分权?这些公司的性质如何?又如何实行政企分开、转变职能?有些单位,如船舶总公司、石化总公司等,就认为自己是企业,应享受14项经营自主权.国务院一些部门、省市一些部门也正在争着成立公司;有的甚至又上收企业.三、企业普遍担心政府职能不能真正转变,政府部门办公司会截留企业权利,使企业自主权不能真正落实;一些企业甚至认为,能将企业自主权写在文件上已属不易,而让企业真正把权拿到手就更难;政府部门不主动配合,权到手后也不好使.不少企业对如何进入市场心中无数,有的老企业甚至感到进入市场力不从心.四、有关部门和企业还反映:《条例》中加了很多"除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以外"这样的限制性条款,因没有权威性的法定解释,使部门和地方对《条例》条文的理解不一,在制定实施办法中产生了矛盾.解决这些问题,难度固然很大,但又非解决不可.本刊特发出呼吁:欢迎理论界、企业界、经济主管部门的同志踊跃就此展开讨论,共同献计献策,加快《条例》的贯彻落实,努力把改革推向深入.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33-34,共2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