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法律是现时段社会发展要求的体现。近代以来英美法律制度的变迁及法理念的演进 ,如财产法中 ,私有权观念从无限到有限的转变 ;契约法中 ,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发展 ;侵权行为法中 ,归责原则的否定之否定的运动 ;公司法中 ,从放任向制约的演变 ,都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命题。而这一命题背后的生活逻辑是 :前者处于两国生产力上升与发展阶段 ,其时社会需要的是自由竞争与开拓发展 ;后者处于两国生产力发达阶段 ,其时社会虽然仍需要竞争与发展 ,但更多的是需要全社会的和谐与共进。这一演绎路径清楚地向人们展示出在法律发达史中 ,时代性特征永远深深地植根于其间 ,作用于其间。
出处
《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136-144,共9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Law(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