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辩护律师的程序请求权,是指辩护律师所享有的向中立的司法机关提出程序性请求,从而影响或改变刑事诉讼程序结果生成的权利。在侦查程序中,它运作的理论基础是侦查程序的法治化和程序性,它是程序正义的平等性、参与性的基石,促进了双方的平等武装。其涵盖内容主要包括辩护律师的否定强制措施请求权、讯问在场请求权、保障会见请求权、排除非法证据请求权、终结侦查请求权和程序抗辩请求权。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4期25-29,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