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大量研究表明,在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是利益表达制度化渠道的不通畅,导致已有的利益诉求表达制度被"闲置",而民众合理地利益诉求却无处表达。利益诉求表达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法治的核心原则之下,如何畅通群众的利益表达,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救济,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处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第1期89-91,共3页
Journal of the Yinchuan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