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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小城市(镇)财政管理体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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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国是一个经济发达的西方工业国家。德国小城镇(市)建设比较完善、发展比较快,他们建立了一套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职能健全的小城镇公共财政体系,在德国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促进和保证作用。一、小城市(镇)财政机构设置。德国财政机构与政体层次相适应。联邦政府设立联邦财政部,州政府设立州财政部,地方政府设立地方财政局。财政部与财政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每一级财政为本级政权服务,财权随政事运转,各级财政部门归属同级政府领导。
作者 何成军
出处 《中国财政》 1997年第5期48-,44,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3

  • 1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政府法治简报》,2011年第13期.
  • 2财政部:《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考察报告》,财政部网站http://jdjc.mof.gov.cn/zhengwuxinxi/guojijiejian/200806/.t2008062553444.html,2011年6月3日访问.
  • 3《德国基本法》第105条(2a).
  • 4《德国环境法典》第190条、第192条.
  • 5《拜仁州地方设施法》.
  • 6“《德国规费及受益费法》第8条.
  • 7《德国规费及受益费法》第11条.
  • 8《德国规费及受益费法》第12条.
  • 9勃兰登堡州《乡镇捐税法》第4条第2款.
  •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10月).“.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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