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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内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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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实践教学的必要性1实践教学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客观要求实践是人类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和认识发展的动力。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理论认识,另一个是实践。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识。
出处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11年第15期100-101,共2页
基金 2010年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内实践方式的合理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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