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了矿山环境恢复的保证金政策,2000年以后,尤其在200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全国大规模开始试行和推广。保证金制度与一般环境资源税费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实施保证金制度可以更好地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是矿山环境保护的有效和必要的形式。当前,我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标准低、形式单一、分期返还难以实施等诸多问题。因此,需要提高立法层次,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的征收和返还程序,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监管体制,以促进保证金制度切实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
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了矿山环境恢复的保证金政策,2000年以后,尤其在200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全国大规模开始试行和推广。保证金制度与一般环境资源税费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实施保证金制度可以更好地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是矿山环境保护的有效和必要的形式。当前,我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标准低、形式单一、分期返还难以实施等诸多问题。因此,需要提高立法层次,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的征收和返还程序,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监管体制,以促进保证金制度切实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
出处
《环境科学与技术》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1期423-427,共5页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基金
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0909061)
关键词
保证金
矿山环境
区别
建议
deposit
mining environment
distinction
propos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