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十一五"以来,海事执法船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国海事执法船舶建设还存在总量不足、主要性能较差、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文章从物质与意识关系上分析了对海事执法船舶建设的认识观,从系统整体性原则、结构性原则、开放性原则方面分析了对海事执法船舶建设的系统观,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抓住关键和重点、坚持重点论出发分析了海事执法船舶建设的矛盾观,从运动变化和发展上分析了海事执法船舶建设的发展观。文章提出,要加快海事执法船建设布局进度,合理确定各级别船舶船型,批量建造,提高建造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船舶建造和运行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船舶建设和管理人才。
出处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9-23,共5页
Journal of Transport Management Institute Ministry of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