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纵观世界法律文化的历史,任何一国法律文化都有其产生、形成、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地域、民族的土壤环境,从而形成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模式和不同价值观念的法律文化,这些差异又往往反映在由此而创制的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受区域文化发展不平衡所决定,不同区域的法律文化在交流传播过程中,发生了碰撞、排斥和抵触,便产生了我们称之为法律文化的冲突。近代中西方法律文化冲突就是不同区域的有着不同价值观念、不同模式的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文化的冲突。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40-42,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