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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引导法学沿着正确道路向前发展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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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宣布剥削阶级在我国做为一个阶级被消灭,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恢复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也不断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以来,法学界的思想极为活跃。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实践需要的推动下,法学的发展情况喜人,同时也提出了不少问题。这是好事情。就法学界提出的问题,做为一家之言,也是学习邓小平同志理论的体会,我谈如下个人意见,谨供同仁参考。
作者 张光博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42-52,共11页 China Leg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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