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世界行政法制的发展历程中,法国行政法体系是独具特色的。在这一架构中,法国的国政院(亦即行政法院)之功能与运作更具有特殊意义。国政院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创造了自成一体的行政法律结构,这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实施司法控制起到了应有作用。本文从实体法的角度,分析法国国政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及其类型,探讨国政院运用法律普遍原理审查行政行为的历史经验及其法律机制,并由此揭示法国行政法的基本特点。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109-119,共11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