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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企业的经济性质会不会变化的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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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的全民新有制性质不会改变。理由是:①对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经营权从属于所有权。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主要取决于所有权。只要所有权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企业的性质也就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我围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所有权同经营权适当分开以后,企业尽管拥有比过去更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企业的生产资料仍属于国家所有,而不是属于各企业所有。这是保证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不会改变的一个根本条件。②全民企业的自主经营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企业不能脱离国家的统一领导搞完全的自由经营。
作者 魏继贵
出处 《理论学刊》 1985年第1期61-61,共1页 Theo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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