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岗亭”类似交通岗亭,是近年出现的一个新事物。岗亭位置依据各地治安情况而定,城镇一般建在距公安派出所较远、较偏僻的复杂地段,或大型公共场所、繁华商业区及水陆交通要道等地,隶属所在地派出所领导。岗亭由公安人员与群众治安人员组成战斗小组,昼夜值班,负责本辖区的瞭望、巡逻、守候等工作。它是公安机关执行公安业务的最小机构,担负着打击和防范各种犯罪活动,处理辖区内的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事故,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20-21,共2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