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无心停留在对某一古人提出的某一概念原意的追究,而有意让它回到创作与批评的实践中去,充实其内涵,庶几于新诗论之建构有一瓦一石之助焉。先民很注意言、意、象之间的关系。《周易·系辞》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故谓之象。”王弼《周易略例·明象》又发挥道:“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古人已很明了象是言、意之间的桥梁。哲学之象与文学之象于是乎同源。不但此也,众所周知,后代玄学与禅宗的方法论又不断地影响着中国文艺的发展,二象于是又似乎同流。因此,古人言二象之同者多,之异者少。神韵说之流弊与兴象说之可取处,便在对“象”字的理解上。
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28-32,共5页
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