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上的“千里苗疆”,并不象反动统治者和某些文人所说的那样,是“无伦纪”和“不相统率”的无秩序的社会。本文从苗族的鼓社组织、“理歌理词”和现实生活的一些真迹中,探讨苗族的法理秩序,试图向研究苗族历史文化的专家们提供一点参考资料,希冀这些资料对苗族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在制定“单行法规”时有所稗益。据清代文献记载:乾隆元年 (公元1736年) 8月15日,皇帝对苗疆经略总督张广泗奏“苗疆善后事宜”一折的批示中,曾明确地说:“苗民风俗,与内地百姓(?)别。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1981年第5期67-76,共10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