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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法治就要摒弃人治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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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治与人治是两种治国的方式,法治论者主张以法治国、人治论者主张以人治国。划分法治与人治的最根本的标志,应该是在法律与个人意志(或者少数执政者的意志)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任何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都是法治,凡是法律权威屈从于个人意志的冶国方式都是人治。由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法治与人治是互相对立的,它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互相结合的问题。实行法治就要摈弃人治,实行人治就会废弃法治。封建社会的人治以维护和发展封建的世袭等级特权为根本目的。它的理论基础是"王权神授"。欧洲的神学政治家把国王说成是上帝的仆人,而古代中国则称皇帝为"真命天子",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封建国君的特权披上一件神圣的外衣。
出处 《法学研究》 1980年第4期62-63,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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