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封建法律经过二千多年的缓慢发展过程,至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后,才开始解体。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用大炮轰开了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知识和商品一起输入,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二十世纪初期,清朝统治者实行变法修律,仿照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起草了新的刑律、商律和其他法律。这些法律还没有来得及实行,清王朝便被辛亥革命的怒涛所淹没,从此中华法系便丧失了它的独特性质。不过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法律体系中,还能找到它的一鳞半瓜的残留痕迹。
出处
《法学研究》
1980年第4期48-54,共7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