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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诉讼中的“爰书”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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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史籍中关于"爱书"的记载,最早见于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答汤。汤掘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爱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班固《汉书·张汤传》的记载与《史记》基本相同。这段记载中所谈的"爱书"究竟指什么?三国以后的学者们已众说纷纭了。"集解"引苏林曰:"爱,易也。以此书易其辞处。"颜师古注:"爱,换也。以文书代换其口辞也。"易、换的意思基本相同,但易、换谁的口辞,苏、颜均说得比较笼统。王先谦在《汉书补注》
作者 刘海年
出处 《法学研究》 1980年第1期54-58,10,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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