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提出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理论的讨论中,有的同志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提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设想。通过学习和研究,我认为这样看不符台实际。现就这方面的问题作一些探讨。一对大土地所有制和小土地所有制,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资本主义的发展形成了如下两种情况:有的国家基本上是大土地所有制,如英国。而大多数国家则是既存在着大土地所有制,也存在着小土地所有制,如法国、德国、俄国等。这种情况是怎样形成的?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在封建社会内部。
出处
《经济研究》
1981年第11期56-62,共7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