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2年12月4日至8日,高等学校文科教材办公室经济組邀集了財政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廈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財政金融学院和中国財经出版社等有关单位的部分同志,对有关会計学的几个理論問題进行了座談。現将座談內容簡要整理如下: (一)关于如何对会計下定义的問題 大家比較一致的意見是:这个定义最好只限于現代会計的范围,它基本上应符合于当前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会計的特点。从这一基本认识出发,在会計的定义中,应当包括哪些組成部分?一种意見是,定义中应当包括“誰使用会計”、“会計方法的特点”和“会計的职能”三个部分。首先要肯定会計不同于会計学。前者是一种方法和工具,而后者是会計的实践经验的总結,是研究如何科学地、系統地运用会計的一門学科。在定义中,“誰使用会計”,
出处
《经济研究》
1963年第2期64-67,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