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是保障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 事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健康, 各相关部门、机构和从业人员均要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 正确处理好应急工作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规章办事, 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保证甲型H1N1 流感防治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
2009年第9期56-56,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