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与欧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特别是在货物贸易、能源等领域投资关系发展成果令人瞩目。但是相对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额相比所占比例仍较低。反思已取得成果、展望未来前景,我们有必要从法学的角度审视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文件,探寻适合该组织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投资进一步增长的路径——RTA的签署是中国与欧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选择,以便推动RTA的达成,实现成员国间"互利"、"共赢"目标。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第1期82-90,共9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