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以及数字化时代数据信息的大量涌现,算法自动化决策作为解放人力的有力工具被引入社会经济生活之中。然而,越来越多的实践经验表明,算法自动化决策是一把“双刃剑”,其在提高效率、节省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引发了决策偏见、侵害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等法律风险。算法自动化决策引发的法律风险具有不同阶段指向的流动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对算法自动化决策法律风险的治理应是体系化的,既要能够覆盖风险流动的各个阶段,又要能够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做出有针对性的回应。具体而言,针对事前阶段的风险,应通过强化算法审计来实现监督;针对事中阶段的风险,应通过突出数据主体的权利来予以牵制;针对事后阶段由风险造成的损害,应通过归责来对原因主体给予惩罚以及对受损者予以弥补。
出处
《法治论坛》
2023年第1期18-34,共17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2022年度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算法自动化决策中多元风险的法律治理研究”(项目号:SKL-2022-23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