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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如何构建和完善员额制改革下的法官选拔和退出机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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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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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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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20-23,8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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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实行法官员额制,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法官员额制度的建立,能够进一步完善以法官为主体、审判为核心的工作机制,真正凸显法官在法院中的核心地位。正如最高法院长期从事司法改革研究的贺小荣主任指出的,实行法官员额制的目的就是要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中。法官员额制改革势在必行,那么在试点工作中,如何选任法官和建立法官的退出机制,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从而实现法官的整体优化,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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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行政人员
助理审判员
辅助人员
行政级别
资格审查
法官职业化
主审法官
审判委员会
审判管理
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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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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