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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hareholders' Responsibility for Contribution of Balance of the Equity Assignee
1
作者 Zhu Lina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Shanghai, 200042 《China's Foreign Trade》 2011年第23期52-54,共3页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作为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从该条规定可知,差...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作为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从该条规定可知,差额补缴责任的主体为公司成立后发现的特定的瑕疵出资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tock rights Shareholder’ defective capital contribution Shareholder’ responsibility for contribution of ba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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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出资规则释论
2
作者 吴秀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51-61,共11页
数据出资在中国获得原则允许,但具体要件意涵模糊。单纯将数据出资规则置于公司法范畴下理解失之片面,应基于数据(信息)流通的数据(信息)法范畴、数据交易和股权认购的合同法范畴以及出资形式规制的公司法范畴。数据出资规则的价值目标... 数据出资在中国获得原则允许,但具体要件意涵模糊。单纯将数据出资规则置于公司法范畴下理解失之片面,应基于数据(信息)流通的数据(信息)法范畴、数据交易和股权认购的合同法范畴以及出资形式规制的公司法范畴。数据出资规则的价值目标包括促进数据有序流通、尊重商事自治以及保障数据出资充实。数据出资规则的要件意涵主要包括适格数据、适格出资主体、适格价值评估、数据交付与实缴出资四个方面。适格数据的判断标准是数据有益性,取决于数据合法性、确定性、质量程度和业务关联性四个要素。依据不同要素风险外溢性的不同,数据合法性应以第三方认证方式表征,余下付诸股东间商事判断。凡对数据享有经营权,且以包括使用权在内的数据权益出资者,为适格出资主体。适格出资主体的表征应基于数据登记证书。应当肯认股东作为评估主体的适格性,同时综合客观情势合理确定评估考量因素。数据交付应包括数据的实际交付和办理权益登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出资形式 公司法 数据法 新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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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除名制度与失权制度的功能互补
3
作者 李欢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62-70,共9页
中国立法实践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强制退出机制进行了有益尝试,分别确立股东除名制度与股东失权制度。除名与失权的制度关系是学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若失权制度可以吸收除名制度,或者失权制度已经达到除名制度应有的规范目的与功能,除... 中国立法实践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强制退出机制进行了有益尝试,分别确立股东除名制度与股东失权制度。除名与失权的制度关系是学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若失权制度可以吸收除名制度,或者失权制度已经达到除名制度应有的规范目的与功能,除名制度实无存在之必要。从公司内部利益制衡来看,瑕疵出资股东的失权惩戒机制已经相当完备,可实现除名制度无法有效达成的内部制衡效果;从公司外部利益制衡来看,失权制度未充分考虑失权决议可能对外部债权人带来的利益致损问题。相较而言,除名制度已涉及债权人保护机制,这又形成其对失权制度的功能补充。除名制度与失权制度在制度功能上有一定的耦合,但除名制度仍有其制度价值;二者并非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除名制度应当予以保留。从制度效果来看,除名制度与失权制度的衔接与联动,可以减少或避免出现制度漏洞或矛盾,从而确保强制股东退出机制的整体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股东退出 瑕疵出资股东 股东除名制度 股东失权制度 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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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GULATORY APPROACH TO DATA ASSETS AS CAPITAL CONTRIBUTIONS UNDER THE COMPANY LAW
4
作者 Wu Ye 《China Legal Science》 2025年第4期30-57,共28页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technologies such as the Internet,cloud computing,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data has evolved into data assets,which hold significant economic value.Recently,China has introduced a series of a...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technologies such as the Internet,cloud computing,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data has evolved into data assets,which hold significant economic value.Recently,China has introduced a series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valuing data assets on balance sheets.These standards define the conceptual scope and categories of data assets,establishing an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for their recognition as capital contributions.As data assets are controllable,integral,and transferable,they qualify as non-monetary capital contributions under article 48 of the newly-revised Company Law of China.Within this context,this article aims to refine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for data assets as capital contributions under the newly-revised Company Law,balancing the protection of individual privacy rights with the realization of data's economicvalu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ompany law capital contributions data assetswhich artificial intelligencedata data assets data assetsestablishing accounting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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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时空格局与演化--基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的分析 被引量:2
5
作者 张学敏 迪丽呼玛尔·艾孜孜 《晓庄学院教育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1,84,共12页
人才资本作为人力资本的高级形式,是推动经济进步的内生动力,具有更为显著的时效性、稀缺性和异质性特征。采用C-D生产函数优化构建人才贡献率模型,测算我国31个省(区、市)2000—2020年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考虑空间效应的基础... 人才资本作为人力资本的高级形式,是推动经济进步的内生动力,具有更为显著的时效性、稀缺性和异质性特征。采用C-D生产函数优化构建人才贡献率模型,测算我国31个省(区、市)2000—2020年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考虑空间效应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对人才贡献率进行时空演化和收敛性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表现出较小的波动及阶段性下降趋势,整体效率偏低且值域范围仅在0.09和0.28之间;空间上呈现出东部均值(0.478)>中部均值(0.238)>西部均值(0.158)的梯形分布格局,而增长率却是“中部>东部>西部”的反常态局势。传统β收敛模型和空间β收敛模型均显示全国收敛态势明显,且这种空间效应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国家应施行地区间差异管理政策,以强带弱地加强省际人才互动,提质增效地优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进而加速提升我国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协助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形成东中西部高质量协同发展的空间联动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才资本 人才贡献率 空间收敛性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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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本是否有助于缩小性别工资差距? 被引量:1
6
作者 邸俊鹏 惠浩 陈淑真 《数量经济研究》 2025年第2期90-106,共17页
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数字资本作为一种可积累可增值的新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从数字接入和数字能力两个层面构建数字资本指数,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微观调查数据实证分析数字资本积累对于工资和性别工... 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数字资本作为一种可积累可增值的新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从数字接入和数字能力两个层面构建数字资本指数,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微观调查数据实证分析数字资本积累对于工资和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研究表明,数字资本显著提升了居民的工资水平,然而在性别之间存在差异,对女性的影响大于男性,因此对缩小性别工资差距具有积极作用。通过贡献度分解表明,相对于男性,数字资本对女性工资的溢价效应更小。进一步的,数字资本主要是在中低收入群体中发挥了缩小性别工资差距的作用,而且这种影响在西部地区发挥的作用更大。该研究为政府通过增加数字资本投资缩小性别工资差距提供了实证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资本 性别工资 贡献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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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催缴出资义务之体系化解释——以新《公司法》第51条及其关联条款为对象
7
作者 蒋大兴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36-49,共14页
新《公司法》第51条建立了对股东出资之催缴责任,该责任在公司内部实为董事信义义务之具体化;在公司外部则为公司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行为。因此,催缴行为具有双重复合的性质。但因该条规范较为简单,在催缴行为主体、被催缴主体、催缴之... 新《公司法》第51条建立了对股东出资之催缴责任,该责任在公司内部实为董事信义义务之具体化;在公司外部则为公司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行为。因此,催缴行为具有双重复合的性质。但因该条规范较为简单,在催缴行为主体、被催缴主体、催缴之标的物以及催缴行为的具体构造、催缴责任之分配等方面,均有解释空间。首先,在催缴行为主体上,新《公司法》采取封闭列举+弹性界定的方式,将董事会设定为核查主体,将公司设定为催缴通知的发出主体。但在解释论上,上述主体之范围应予以扩张。其次,在被催缴主体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甚至被冒名之股东亦可能成为催缴对象。从公司法上的资本充实原则出发,坚持彻底的外观主义,可能更有价值。再次,在催缴行为具体构造上,对股东出资义务的催缴时间可以拓展解释至公司成立前;公司可催缴之出资标的物存在复杂性;公司可为之具体催缴行为——“核查、催缴、失权”是前后衔接的系列行为。最后,董事未尽催缴义务之责任性质为信义义务违反的赔偿责任、责任之主体因董事身份之差异性而有区别,我们还应区分履行者责任与监督者责任之不同,在董事担责的具体限额以及担责任后是否可以追偿等问题上,予以合理解释。只有坚持体系解释的方法,将新《公司法》第51条与其关联条款整体解释,才能有效地促进该条之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出资 董事 催缴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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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缴费与偏向型技术进步:资本还是劳动?
8
作者 李保华 伊辉 《南方经济》 北大核心 2025年第7期157-182,共26页
识别企业的技术进步偏向、优化生产投入结构是当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文章基于2007—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微观企业数据,构建社保实际缴费比率代理企业在社保缴费方面的成本负担,并测度微观企业层面的劳动偏向... 识别企业的技术进步偏向、优化生产投入结构是当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文章基于2007—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微观企业数据,构建社保实际缴费比率代理企业在社保缴费方面的成本负担,并测度微观企业层面的劳动偏向型技术进步指数,进而考察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上升对其技术进步偏向方向的影响。研究表明,不论从是否缴纳还是实际缴纳水平的角度,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提升均会驱动其选择资本偏向型技术进步,该结论通过了工具变量和《社会保险法》外生政策冲击的内生性处理以及一系列稳健性检验;这一影响在非公有制企业、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企业、微型企业中更为明显;机制分析表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提升通过提高生产投入的资本劳动比而使技术进步偏向资本方向,这种资本劳动比的提升有员工雇佣减少和固定资产投入增加两个方面原因,此外,这一作用机制在有自主研发活动、工会规模较大、工资扭曲程度更高的企业中效果被减弱;进一步研究表明,近年来一系列社保降费政策以及财政补贴等减轻了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促进了劳动偏向型的技术进步,而这种劳动偏向型的技术进步有助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文章研究结论对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共同富裕具有一定政策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保险缴费 偏向型技术进步 资本劳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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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预算扩围与国有企业去金融化
9
作者 石绍宾 张晓丹 《北京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35-49,共15页
基于2003—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数据,实证分析了2007年起实施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政策对企业金融化水平的影响,结果显示:提升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显著降低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金融化水平。异质性分析表明,在高管... 基于2003—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数据,实证分析了2007年起实施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政策对企业金融化水平的影响,结果显示:提升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显著降低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金融化水平。异质性分析表明,在高管无金融背景及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对企业去金融化的影响更为明显。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政策虽然增强了高管的风险偏好,但显著抑制了企业过度投资,表明政策在限制企业过度投资行为方面发挥了有效的约束作用,从而抑制了企业金融化水平。进一步分析发现,随着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的增加和金融化水平的降低,央企上市公司展现出了更高的全要素生产率,有助于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对此,应优化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机制,合理设置利润上缴比例;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强化金融活动监督;优化激励设计,推动国企资源向核心业务和创新领域配置,以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企业利润上缴 企业金融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资预算扩围 过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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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失权制度法律研究
10
作者 李继霞 罗心眸 《新经济》 2025年第9期98-111,共14页
股东失权制度又称催缴失权制度,我国新《公司法》通过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一百零七条首次构建了公司法上的股东失权制度。按照新《公司法》规定的运行规则,股东失权制度存在着给公司造成“损失”难以确定、负有责任的董事界定不明、... 股东失权制度又称催缴失权制度,我国新《公司法》通过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一百零七条首次构建了公司法上的股东失权制度。按照新《公司法》规定的运行规则,股东失权制度存在着给公司造成“损失”难以确定、负有责任的董事界定不明、失权效果规定模糊等适用难题。本文从契约理论、法经济学理论、商事加重责任理念等角度分析股东失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借鉴域外法制对股东失权的相关规定,考察股东失权制度与现存相关制度的协调与衔接,并在此基础上,建议明确新《公司法》相关条款的文义及授权公司章程对失权制度进行个性化设计,以期进一步完善股东失权制度,使其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充分彰显独特价值并发挥应有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失权 新《公司法》 催缴出资 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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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届期股东出资责任实现的理论阐明与路径选择
11
作者 包冰锋 管宇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5年第11期137-149,共13页
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实体立法缺失与学理纷争引发程序侧面的司法困局,影响未届期股东出资责任的实现。新《公司法》第54条填补了立法空白,明确了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构成要件。股东认缴出资构成了公司的责任财产,其仅对公司承担出资义... 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实体立法缺失与学理纷争引发程序侧面的司法困局,影响未届期股东出资责任的实现。新《公司法》第54条填补了立法空白,明确了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构成要件。股东认缴出资构成了公司的责任财产,其仅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并不对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出资义务应否加速到期应锚定停止支付的判断标准,同时加速到期后的财产流向应遵循入库规则。因此,基于执行力主观范围自行扩张理论直接变更追加未届期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做法不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未届期股东出资责任的程序实现必须以诉讼判定为前提,以实现债权人、股东和公司三方的利益平衡,维护程序的正当性和安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届期股东 出资责任 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变更追加规定 强制执行 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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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行业数据资产核算与经济增长动能分析
12
作者 黄煌 章娅薇 《调研世界》 2025年第12期52-66,共15页
本文在国民经济核算框架下梳理了数据资产相关的概念与核算思路,实证测算了我国的数据资产规模,并进一步基于增长核算框架开展了各类投入要素的增长贡献分析。结果显示:第一,2004—2023年,我国数据资产规模呈显著上升趋势,但存在明显的... 本文在国民经济核算框架下梳理了数据资产相关的概念与核算思路,实证测算了我国的数据资产规模,并进一步基于增长核算框架开展了各类投入要素的增长贡献分析。结果显示:第一,2004—2023年,我国数据资产规模呈显著上升趋势,但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第二,行业层面数据资产的产出贡献整体上存在波动特征和明显的行业差距。同时,数据资产未来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容忽视。第三,数据资产纳入生产函数导致多数行业TFP增速发生变动,且呈现出明显的阶段差异和行业差异。根据研究内容,提出推进数据资本化进程,完善数据和数据资产核算的统计资料,重视数据资产的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资本存量 数据资本形成总额 产出贡献 行业TFP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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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法律适用研究
13
作者 于立华 《黑河学院学报》 2025年第11期33-36,共4页
2023年《公司法》修订引入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但司法实践中面临认定标准模糊、程序规则缺失及法律效果冲突等核心问题。以“清偿能力实质性减损”重构加速到期的认定标准,构建“公司治理合规指引与债权人代位权补充行权”的双层诉讼... 2023年《公司法》修订引入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但司法实践中面临认定标准模糊、程序规则缺失及法律效果冲突等核心问题。以“清偿能力实质性减损”重构加速到期的认定标准,构建“公司治理合规指引与债权人代位权补充行权”的双层诉讼程序,并确立“入库为原则、穿透为例外”的法律效果分层框架。建议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举证责任分配与程序衔接规则,同时探索公私协同治理路径,如数字化认缴登记平台与第三方认证机制,平衡股东期限利益与债权人保护,推动公司资本制度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为认缴制改革深化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缴制改革 出资加速到期 清偿能力 债权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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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动到主动:乡村人力资本开发视角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4
作者 刘广富 《乡村科技》 2025年第10期28-32,共5页
以H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乡村人力资本开发中的作用、挑战及发展路径。研究发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乡村教育、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积极影响,但也面临资源分配不均、认可度低、质量标准冲突和供需... 以H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乡村人力资本开发中的作用、挑战及发展路径。研究发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乡村教育、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积极影响,但也面临资源分配不均、认可度低、质量标准冲突和供需错位等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乡资源均衡化路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价值认知客观化路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城乡一致化路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乡村供需协调化路径,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动适应乡村人力资本开发的需求,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乡村人力资本 资源保存理论 贡献与挑战 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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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股东失权机制的立法进步与司法挑战
15
作者 傅穹 王俊博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3-24,共12页
在我国限期认缴制改革实施背景下,股东失权机制旨在落实公司资本充实到位,有别于解决公司内部团结的股东除名机制。目前,股东除名被吸纳于股东失权条款之中,股东除名机制的独特功能与适用范围有待重新解释。股东失权的理论基础不限于民... 在我国限期认缴制改革实施背景下,股东失权机制旨在落实公司资本充实到位,有别于解决公司内部团结的股东除名机制。目前,股东除名被吸纳于股东失权条款之中,股东除名机制的独特功能与适用范围有待重新解释。股东失权的理论基础不限于民法的“合同解除理论”“社团惩戒说”,其提供了公司组织法的理论补强。为充分发挥股东失权的惩戒功能,不妨扩张适用于加速到期与抽逃出资等情形。股东失权的董事会决策判断须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准则,坚持股东平等对待原则。股东失权后的处理措施有待优化,司法解释应提供“股权拍卖模式”的首选方案。“失权减资注销”的性质更贴近“定向实质减资”,须履行全体股东的一致决与公司债权人保护程序。股东失权责任体系有待重构,失权股东对公司承担差额损失赔偿责任,失权股东的前手负有出资填补责任,其他股东的比例出资连带责任必须慎用,负有过错的董事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失权股东诉讼救济极具必要性。对于股东失权机制引发的新型资本诉讼,司法实践应提供本土化的解释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失权 股东除名 公司资本充实 出资义务 股东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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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视阙下中国特色公司财产责任制的演进及追责完善 被引量:2
16
作者 李欢 《中国软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7-130,共14页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财产总和为公司的责任财产,公司财产责任制的范式内核是通过公司法规范所确立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保全公司财产、预防债务欺诈。新获诺贝尔奖的制度主义学者们已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论证,制度的包容性创新对国家的持...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财产总和为公司的责任财产,公司财产责任制的范式内核是通过公司法规范所确立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保全公司财产、预防债务欺诈。新获诺贝尔奖的制度主义学者们已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论证,制度的包容性创新对国家的持续性繁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形而下的技术创新,更是形而上的新“制”生产力的有力保障与创新推动。新《公司法》从前端的股东出资和后端的股东出资瑕疵的追责机制完善了公司财产责任制,这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有效分散市场主体的经营风险的两大制度优势相契合,形成中国特色的公司财产责任制。中国特色公司财产责任制正是在安全与效率的平衡、失衡与再平衡的循环过程中,逐步寻找到与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平衡,正逐步朝着降低公司设立门槛、提高资产利用率、积极防范债务欺诈的方向进一步演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新《公司法》 公司财产责任制 股东出资责任 股东出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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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规范解释 被引量:2
17
作者 邹翔远 《北方法学》 2025年第2期111-126,共16页
《公司法》第49条规定了公司对股东的实缴出资请求权,《民法典》第535条规定了债权人可对股东代位行使公司的实缴出资请求权,实缴出资请求权的实现会面临股东出资期限利益的阻却。《公司法》第54条特设公司和债权人的加速到期权利,以促... 《公司法》第49条规定了公司对股东的实缴出资请求权,《民法典》第535条规定了债权人可对股东代位行使公司的实缴出资请求权,实缴出资请求权的实现会面临股东出资期限利益的阻却。《公司法》第54条特设公司和债权人的加速到期权利,以促成公司实缴出资请求权的实现。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和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共享加速到期权利,可同时或异时向股东主张。债权人主张加速到期权利的,仅发生终止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的效力;债权人又以代位权主张股东实缴出资的,视公司资本充实的状况,以不影响公司资本利益为条件,可以适用直接清偿债权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资本 出资义务 实缴出资请求权 出资期限利益 加速到期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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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届期股权转让当事人“恶意串通”的司法判定与出资义务承担路径 被引量:1
18
作者 薛波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90-104,共15页
未届期股权转让出让人和受让人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规避出资义务情形,司法裁判可以综合以下因素判定:股权转让价格;股权成交时市场估价和成交价比较;未届期出资义务占股比例和份额;股权转让时机;股权转让后实际持股状况;股权受让人的... 未届期股权转让出让人和受让人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规避出资义务情形,司法裁判可以综合以下因素判定:股权转让价格;股权成交时市场估价和成交价比较;未届期出资义务占股比例和份额;股权转让时机;股权转让后实际持股状况;股权受让人的出资能力;股权转让对公司偿债能力之影响;转让股权时公司的经营和负债情况。“恶意串通”转让未届期股权,转让后出资义务承担路径包括两种:一为传统民法路径。股权转让合同因恶意串通无效。无效后的出资义务承担,需要根据股权权属是否发生转移而定。如果双方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权属尚未转移,则出资义务由转让方承担;如果股权权属已经转移,则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另一为公司法路径。当事人“恶意串通”转让未届期股权时,应当否定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判定未届期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基于出资加速到期后的出资违约事实,董事会负有出资催缴义务,其应当督促转让/受让股东及时缴足出资;此时,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亦可类推瑕疵股权转让规则要求股权出让人和受让人对未届期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未届期 股权转让 恶意串通 出资义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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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出资期限新规则的意涵与限度 被引量:2
19
作者 李宇 《法治社会》 2025年第1期69-83,共15页
有限责任公司的限期认缴制作为政策选择的妥当性仍有待检视。自由认缴制可能产生负外部性,但更适当的应对方法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的加速到期规则。该规则可以有效矫正缴资期限过长的乱象,又不会产生副作用。限期出资无非是期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限期认缴制作为政策选择的妥当性仍有待检视。自由认缴制可能产生负外部性,但更适当的应对方法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的加速到期规则。该规则可以有效矫正缴资期限过长的乱象,又不会产生副作用。限期出资无非是期望公司需要资本时出资能够及时到位,但是一刀切地规定五年内缴足,容易造成资本闲置。而《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既不会规范不足,又不会规范过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出资人可被请求提前缴资,公司无此需求时,原定出资期限维持不变。相较于前端规范模式的一刀切做法,作为后端规范模式的加速到期规则更便利、更精准。限期认缴制属于任意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并非实行全面实缴制,而仅有发起人须实缴,认股人可以认缴。授权资本制也不能取代认缴制,二者各有内涵与功能。关于增资,新《公司法》并未规定实缴。对于限期认缴制和发起人实缴制,不应作无限制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资本 认缴制 实缴制 出资 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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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中代位权行使问题研究 被引量:3
20
作者 刘冰 《中国应用法学》 2025年第3期161-173,共13页
理论上企业破产中破产程序是债务清理的主程序,代位权是派生法律关系,代位权的行使不能影响破产程序,但因代位权涉及债务人、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三方主体,不同主体破产中破产程序与债权人代位权之间的关系和影响不同,进而行使路径和法律... 理论上企业破产中破产程序是债务清理的主程序,代位权是派生法律关系,代位权的行使不能影响破产程序,但因代位权涉及债务人、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三方主体,不同主体破产中破产程序与债权人代位权之间的关系和影响不同,进而行使路径和法律效果不同。本文从代位权与破产的制度功能差异分析破产中代位权行使路径不明的理论原因,从代位权与破产程序的行使方式和法律效果差异分析破产中代位权行使路径不明的实践原因,在综合理论与实践原因的基础上,明确债权人代位权在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破产中的行使方式和预期法律效果,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破产 代位权 债权申报 债权确认纠纷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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