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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的实体法与程序法问题 被引量:2
1
作者 程啸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1-34,共14页
监护人责任属于替代责任。监护人是侵权责任的主体,应当直接向被侵权人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而非相应的责任或补充责任。《民法典》第1188条第2款要求从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才由监护人赔偿,该规定过于保护... 监护人责任属于替代责任。监护人是侵权责任的主体,应当直接向被侵权人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而非相应的责任或补充责任。《民法典》第1188条第2款要求从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才由监护人赔偿,该规定过于保护被侵权人以及监护人,忽视对被监护人的保护。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共同承担监护人责任即承担的是连带责任。离异夫妻中未与未成年人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应当承担全部的监护人责任。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不承担监护人责任。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后,应当承担监护人责任,被监护人的生父母不再承担监护人责任。教唆人、帮助人的侵权责任与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承担的相应的责任以及监护人与有过错的受托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所承担的侵权责任的关系都属于部分的连带责任。在监护人责任诉讼中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属于共同被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监护人责任 补充责任 相应的责任 部分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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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相应的责任”在中国侵权法中的新发展 被引量:4
2
作者 张玉东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35-43,共9页
在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应的责任”的探讨与适用中,承担“相应的责任”者与其他责任主体之共同责任形态、确定“相应的责任”大小之因素及责任主体间的追偿关系,是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三个关键性问题。为回应这些问题,明确和... 在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应的责任”的探讨与适用中,承担“相应的责任”者与其他责任主体之共同责任形态、确定“相应的责任”大小之因素及责任主体间的追偿关系,是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三个关键性问题。为回应这些问题,明确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解释》分别对受托人、监护人、劳务派遣单位及定作人之“相应的责任”作出进一步规定。该解释对共同责任形态统一采“分别确定+共同承担”模式,应将各责任主体应承担之外部责任的重合部分认定为连带责任。责任主体的“过错范围”是决定“相应的责任”大小的依据,包括过错程度和原因力两项因素。该解释中关于教唆及帮助情形、劳务派遣情形及承揽情形下责任主体追偿关系的规定存在不妥之处,应以预防功能的实现及责任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为导向,对相关追偿规则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应的责任 连带责任 过错程度 原因力 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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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责任体系 被引量:6
3
作者 刘长兴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73-81,共9页
责任制度是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内容,发挥保障法典乃至整体环境法律法规实施的功能。生态环境责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丰富了法律责任的形式和内容,同时也出现了散乱等问题,理论上提炼的深度也不够。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 责任制度是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内容,发挥保障法典乃至整体环境法律法规实施的功能。生态环境责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丰富了法律责任的形式和内容,同时也出现了散乱等问题,理论上提炼的深度也不够。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应当立足于法律属性,明确生态环境责任的类型和范围,确立生态环境责任体系的内容和结构,并协调内外体系关系;在责任制度设计中充分吸收立足中国实践的责任创新经验,体现中国特色。应全面规定生态环境责任制度的原则和基本责任方式,并处理好责任规则与责任追究程序规则之间的关系,按照总分结合、相对集中的模式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中的责任制度编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法律责任 制度创新 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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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企业对网络用户版权侵权的替代责任 被引量:6
4
作者 吴伟光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1-126,共16页
Web 1.0时代的“安全港与通知—删除”责任模式已经不适应web 2.0时代的网络环境了。Web 2.0时代的平台已经成为非中立的、复杂的和功能性的社会组织,网络企业对平台内网络用户的行为有很强的控制和管理能力,应该对网络用户的版权侵权... Web 1.0时代的“安全港与通知—删除”责任模式已经不适应web 2.0时代的网络环境了。Web 2.0时代的平台已经成为非中立的、复杂的和功能性的社会组织,网络企业对平台内网络用户的行为有很强的控制和管理能力,应该对网络用户的版权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网络用户不再是版权侵权的直接责任主体而只是平台内规章的执行者。网络企业的替代责任应该受到一定限制,履行了注意义务的网络企业应该减免其赔偿责任。网络企业承担替代责任使得版权法恢复专业性法律的特征,网络用户不再受到版权侵权责任的困扰。网络企业承担替代责任有利于促进其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义务,并将版权人对版权保护的外部要求转变为平台的内部规范,实现版权保护的自治与共治相呼应的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侵权 “安全港与通知—删除”责任 替代责任 网络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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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影响的探讨 被引量:1
5
作者 刘瑞爽 《中国医学伦理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9期1199-1206,共8页
中国传统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采取三元说,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原则,以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为补充。目前,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基于道德自主选择、技术独立发展的特质,其产生效益的同时对患者权益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风... 中国传统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采取三元说,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原则,以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为补充。目前,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基于道德自主选择、技术独立发展的特质,其产生效益的同时对患者权益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风险,导致传统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与医疗人工智能不能完全适配。一方面,在人工智能自主行为不足以影响诊疗活动的主体和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适用传统医疗损害归责原则;另一方面,在人工智能加入诊疗活动因其高自主性导致因果关系发生根本变化后,传统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与其不适配,如固守传统,则易导致医患利益失衡、医疗秩序紊乱。因此,为了重建医疗行为自由与患者权益保护的平衡、促进医疗创新、用好人工智能去提高诊疗水平,以扩大患者自主、增进患者福祉,拟探讨如何调整人工智能加入后诊疗活动后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使之与人工智能适配。基于AI的风险管理,应立法为人工智能运营者设定合规义务,制定理性人工智能标准,违反合规义务或不符合标准的,应推定过错。故人工智能参与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或无过错责任应谨慎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医疗损害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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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应责任”解构——以比例连带责任为中心 被引量:3
6
作者 倪楠 丁元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38-152,共15页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关系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电商平台经营者对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情形,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以及按份责任囿于违反自己责任、故意与过失...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关系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电商平台经营者对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情形,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以及按份责任囿于违反自己责任、故意与过失侵权无法比较,无法解释“相应责任”形态。此种侵权情形符合半叠加分别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相应责任”应是比例连带责任。在内部责任追偿与分摊上,当责任主体仅为平台内经营者与平台经营者两个责任主体时,双方在原因力重合部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不重合部分分别承担按份责任。存在多个平台内经营者与平台经营者责任主体时,数个责任主体在原因力重合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不重合部分由造成全部损害的平台内经营者单独承担。平台经营者或平台内经营者就超出其本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可向其他责任主体按比例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半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 比例连带责任 责任比例
原文传递
自主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模式厘定及平衡测试 被引量:1
7
作者 夏庆锋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1-68,共8页
人工智能包括自动人工智能与自主人工智能两大类。对于自主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认定较为复杂,包括严格责任、自己责任与雇主责任三种模式。具体而言,严格责任要求自主人工智能的创造者承担完全责任,而不管其与人工智能的侵权行为之间是... 人工智能包括自动人工智能与自主人工智能两大类。对于自主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认定较为复杂,包括严格责任、自己责任与雇主责任三种模式。具体而言,严格责任要求自主人工智能的创造者承担完全责任,而不管其与人工智能的侵权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自己责任承认自主人工智能具备独立法律人格,需利用自有财产对损害承担责任;雇主责任观照到人类主体的获利事实,要求创造者与使用者作为雇主,对自主人工智能“雇员”的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三种模式各具优势,也存在无法忽视的弊端,自主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可预见为指标,也包括为阻止损害发生而采取的技术预防措施。此外,还需考虑自主人工智能接受创造者或使用者的训练时间与强度,以及行业习惯和环境是否对其产生影响等因素,综合认定自主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主人工智能 严格责任 自己责任 雇主责任 平衡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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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共同侵权行为与混合责任——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一)》对“相应的责任”的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5
8
作者 杨立新 《财经法学》 2025年第1期43-58,共16页
《民法典》第1169条第2款、第1189条、第1191条第2款、第1193条以及《交通事故解释》第16条规定的“相应的责任”,概括的是非典型共同侵权行为的混合责任。非典型共同侵权行为是多数人侵权行为之一种。主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主行为,其应... 《民法典》第1169条第2款、第1189条、第1191条第2款、第1193条以及《交通事故解释》第16条规定的“相应的责任”,概括的是非典型共同侵权行为的混合责任。非典型共同侵权行为是多数人侵权行为之一种。主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主行为,其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是连带责任,对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内部有其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从行为,其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是与其过错程度和行为原因力相适应的按份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主行为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对从行为人只能请求承担按份责任。主行为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对超出其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之外的部分有权向从行为人追偿。从行为人先行赔付的,就超过自己按份责任份额的部分有权向主行为人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典型共同侵权行为 混合责任 连带责任 相应责任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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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比例连带责任之反思 被引量:1
9
作者 郑晓剑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67-180,共14页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法院在审理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时,判处证券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承担比例连带责任。这种现象和做法是否合理,值得探讨。比例连带责任的司法适用,欠缺规范依据,缺乏理论基础,有违连带债务的基本原理,加剧了司法适用...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法院在审理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时,判处证券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承担比例连带责任。这种现象和做法是否合理,值得探讨。比例连带责任的司法适用,欠缺规范依据,缺乏理论基础,有违连带债务的基本原理,加剧了司法适用中的混乱及冲突,损害了法的安定性及可预期性。为了实现法的安定性及妥当性,有关部门应当秉持解释论方法,依据连带债务的基本原理对《证券法》第85条和第163条作出恰当的解释及适用,以缓和因立法之刚性及严苛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带责任 比例连带责任 部分连带责任 虚假陈述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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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ESG表现 被引量:6
10
作者 代昀昊 彭可可 +1 位作者 童心楚 李鸿雨 《证券市场导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4-35,共12页
作为绿色金融工具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会提升企业ESG表现,还是适得其反?本文根据环责险投保企业名单,结合沪深A股上市企业2009—2022年数据,探讨了企业投保环责险与ESG表现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投保环责险存在道德风险,在将可能的... 作为绿色金融工具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会提升企业ESG表现,还是适得其反?本文根据环责险投保企业名单,结合沪深A股上市企业2009—2022年数据,探讨了企业投保环责险与ESG表现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投保环责险存在道德风险,在将可能的环境污染赔偿转嫁给保险公司后,企业会减弱环境治理动机和增加“漂绿”行为,从而导致ESG表现下降。异质性分析表明,外部治理监督能约束投保企业的道德风险,内部兼顾环境保护的经营目标和充足的绿色投入是企业进行环境治理的保障,因此在公众环境关注度和环境规制水平较高、环境执法力度较强的地区,重污染行业和竞争程度较低的行业中,以及国有企业和外部关注度较高的企业中,投保环责险对企业ESG表现的负面效应较弱。进一步分析发现,投保环责险对企业ESG表现的负面效应主要集中于环境和公司治理维度,投资者对企业购买环责险的短期市场反应显著为负。基于上述发现,本文建议进一步完善环保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环境规制水平和环境执法力度,同时优化环责险产品设计,根据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实行差别化保险费率和理赔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ESG表现 道德风险 漂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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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规范构造 被引量:1
11
作者 黄锡生 黄淑婷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69-83,共15页
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和结构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厘清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并进行科学合理编排,对于实质性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民事和刑事立法对环境... 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和结构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厘清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内容并进行科学合理编排,对于实质性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民事和刑事立法对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已有较为完备的规定,生态环境法典对这两种责任设置引致条款即可。生态环境法典行政立法领域的定位表明它是行政法领域的法典,是行政法典的分支,为部门型法典,这一根本定位决定了环境行政责任是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核心内容。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普适性规定,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命令、环境行政处分)规定、环境刑事责任和环境民事责任的引致条款以及环境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规定。结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在结构安排上建议采用“独立为主、分散为辅”的立法模式,生态环境法典在总则编设置独立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章对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的一般性问题进行统领性规定,共通性环境行政管理制度涉及的行政责任规范紧随该制度,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则在各编中设置独立的法律责任章或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法律责任 行政立法领域 环境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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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损害责任规则的完善——《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4-10条的理论基础与适用规则 被引量:3
12
作者 杨立新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5年第1期14-31,共18页
《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用了7个条文解释监护人责任规则,全面规范了监护人责任和受托监护责任的裁判规则,确定了《民法典》第1188条第1款和第2款的关系是责任认定规则和赔偿支付方法;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未尽监护职责的父母依照共同亲... 《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用了7个条文解释监护人责任规则,全面规范了监护人责任和受托监护责任的裁判规则,确定了《民法典》第1188条第1款和第2款的关系是责任认定规则和赔偿支付方法;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未尽监护职责的父母依照共同亲权规则共同承担责任,内部按照责任份额承担,离异夫妻亦应同此规则,但责任份额会出现差别;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者继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致人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受托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中有过错的,监护人与受托监护人成立非典型共同侵权行为,承担的责任形态为混合责任,监护人对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受托监护人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按份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人责任 替代责任 赔偿费用支付方法 受托监护 混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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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法律风险与制度应对 被引量:2
13
作者 解永照 《齐鲁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00-110,共11页
人工智能大模型凭借强大算力、先进算法和海量数据展现出优秀的内容生成能力,但是当算法或数据等出现问题时,可能引发数据、算法、生成内容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与保障... 人工智能大模型凭借强大算力、先进算法和海量数据展现出优秀的内容生成能力,但是当算法或数据等出现问题时,可能引发数据、算法、生成内容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与保障。为有效应对上述风险,需要完善数据安全治理模式,确保数据收集、使用安全、合法;构建全生命周期算法监管框架,消除算法歧视与黑箱;建立生成内容审核机制,保证生成内容符合法律与道德标准;创新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确保损害赔偿的公正、及时、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大模型 数据 算法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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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激励对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影响——有调节的中介效应 被引量:1
14
作者 孙烨 张艳丽 刘金桥 《科技进步与对策》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1期51-63,共13页
在企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如何调动高管在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积极性成为重要问题。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免责激励、风险承担、数字化转型与颠覆性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并构建有调节的中介模型,以2011-2022年中国沪深... 在企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如何调动高管在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积极性成为重要问题。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免责激励、风险承担、数字化转型与颠覆性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并构建有调节的中介模型,以2011-2022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①免责激励能够提高颠覆性技术创新水平;②免责激励通过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正向促进颠覆性技术创新;③当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较高时,风险承担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影响得到正向强化,风险承担在免责激励与颠覆性技术创新中的路径效应也被放大;④免责激励对颠覆性技术创新存在持续的正向促进效应,与拥有高冒险文化、处于低市场竞争环境中的企业相比,免责激励的促进作用在低冒险文化与高市场竞争环境中表现更显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免责激励 颠覆性技术创新 风险承担 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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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关系性存在的教师道德及其建设路径重构 被引量:2
15
作者 蔡辰梅 康米 屈小漫 《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7-23,共7页
师德建设的系统筹划基于作为底层逻辑的教师道德认知。对教师道德本质的认知需要突破个体实在论而发现其作为关系性存在的本质:基于关系而存在,在关系中存在并且为了关系而存在。教师道德由共时性关系“涌现”和历时性关系“沉淀”的建... 师德建设的系统筹划基于作为底层逻辑的教师道德认知。对教师道德本质的认知需要突破个体实在论而发现其作为关系性存在的本质:基于关系而存在,在关系中存在并且为了关系而存在。教师道德由共时性关系“涌现”和历时性关系“沉淀”的建构机制形成。基于此,师德建设的关系路径重构需从三方面着手:经由关系伦理启蒙而重构教师的道德观;以关系责任替代个体责任,进而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师德建设共同体;基于教师道德的关系嵌入性而实施网络干预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师道德 个体实在论 关系性本质 关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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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联系环境数人侵权责任的重塑 被引量:2
16
作者 吴真 王思琪 《法治社会》 2025年第2期29-43,共15页
在环境法迈向法典化的背景下,2023年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无过错联系环境数人侵权的类别及责任进行了重新调整,鉴于新规在多处打破了以往体系,学术上需要重塑对无过错联... 在环境法迈向法典化的背景下,2023年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无过错联系环境数人侵权的类别及责任进行了重新调整,鉴于新规在多处打破了以往体系,学术上需要重塑对无过错联系环境数人侵权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在责任成立上,应当排除共同过失,明确无过错联系环境数人侵权的定义。对外部责任形态的重塑应当根据“原因力”标准,将无过错联系环境数人侵权分为环境聚合侵权、环境累积侵权、环境叠加侵权,它们分别对应不同的混合责任形态。在内部责任分配上,应当确立“原因力为主、过错为辅”的分配原则,进一步精细化“原因力”与“过错”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过错联系 原因力 部分连带责任 责任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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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知情”:平台间接侵权责任反思 被引量:9
17
作者 丁晓东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75-89,共15页
知情状态在平台间接侵权中被赋予重要地位,共同侵权制度中的过错判断与避风港制度中的通知都与知情状态密切相关。但以知情状态判断平台过错与责任,只适合分析平台平等参与特定个案的侵权。在此类侵权中,可以分析平台在个案中是否“知... 知情状态在平台间接侵权中被赋予重要地位,共同侵权制度中的过错判断与避风港制度中的通知都与知情状态密切相关。但以知情状态判断平台过错与责任,只适合分析平台平等参与特定个案的侵权。在此类侵权中,可以分析平台在个案中是否“知道”或“应知”,是否存在过错和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典型的平台间接侵权是大规模治理下所产生的问题,其“知道”“应知”或注意义务应当以是否具有整体性治理过错为依据,其判断因素包括危害性与治理必要性、治理可能危及的合法性活动、平台辨识合法与非法活动的难度、直接侵权制度是否更有效等。从典型平台间接侵权的大规模治理型侵权特征出发,可以对传统共同侵权与避风港制度进行协调,通过分领域和案例积累而破解算法推荐等场景下知情分析的不确定性,同时消除平台“不做不错”“做多错多”的悖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责任 注意义务 通知删除 大规模治理型侵权 算法推荐 知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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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中第三人责任的类型及其整合 被引量:1
18
作者 谢鸿飞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77-96,共20页
第三人介入他人缔约致损且具有归责基础时,通常可配置侵权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第5条主旨为“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颇具中国特色。其目的是确定第三人欺诈和胁迫时的责任承担,其性质均为侵害人身自由的侵... 第三人介入他人缔约致损且具有归责基础时,通常可配置侵权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第5条主旨为“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颇具中国特色。其目的是确定第三人欺诈和胁迫时的责任承担,其性质均为侵害人身自由的侵权责任。该条并未纳入因第三人过错促成合同成立的行为,尤其是第三人过失提供不当信息的行为。我国法有必要建构完整的第三人介入合同行为的责任规则,还应规定第三人因过失促成合同订立导致缔约一方受损时的责任承担。这主要见于第三人赋予缔约方特别的、高度的、可期待的信赖之情形,包括信赖第三人的品行、经济实力、专业和经验等。第三人因过失提供不实信息促成合同成立的,在符合严格的责任成立要件时,应承担相应责任。我国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应做两方面的理论革新。一是着眼于受害人的意思形成自由而非其经济损失,第三人不当介入他人缔约的行为均剥夺或干扰了绝对权,理论上可用侵权责任统一缔约中的第三人责任。二是改变既有的基于责任的结果思维,而着眼于行为导向,第三人缔约过失行为同时发生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上的效力,应兼用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 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人欺诈和胁迫 《民法典》第500条 《民法典》第1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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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空抛坠物”侵权规则适用的三段证成——兼论《民法典》第1254条适用的司法范式 被引量:1
19
作者 郑志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期142-150,共9页
通过检视现行立法规范和实务适用逻辑,针对司法范式缺陷与适用困境,结合民法解释学,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结构中论证“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小前提”系侵权案件事实,“大前提”系《... 通过检视现行立法规范和实务适用逻辑,针对司法范式缺陷与适用困境,结合民法解释学,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结构中论证“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小前提”系侵权案件事实,“大前提”系《民法典》第1254条之规定,“法律解释”系“大前提”和“小前提”之连结。将法律解释置于“大前提”和“小前提”之间,并推导“结论”的三段论证,有助正本溯源,统一类案之间法律适用。首先,由法律解释确定某法律规范是否适用;其次,通过法律解释规范“大前提”对“小前提”的理解和适用;最后,形成稳定的司法范式得出符合预期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坠物 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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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视域下的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研究 被引量:1
20
作者 沃耘 齐迎凯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3期67-81,共15页
风险社会的到来对产品责任形成了全新挑战,民事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越来越多的成为其他法律应对社会风险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均适用惩罚性赔偿实现各自的风险规制目的,在产品责任... 风险社会的到来对产品责任形成了全新挑战,民事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越来越多的成为其他法律应对社会风险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均适用惩罚性赔偿实现各自的风险规制目的,在产品责任领域形成了“惩罚性赔偿+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责任形式。现行立法中,不同法律的惩罚性赔偿范围不同,赔偿的连带责任也有明显区别,引发了司法和理论的争议。惩罚的连带性与相关主体的内部追偿问题缺乏明确的制度与理论依据,只能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对经营主体之间的责任进行分配,难以实现多主体之间的公平。在风险社会中,惩罚性赔偿有明显的风险规制属性,所以应引入风险分配的理念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首先,应当正视私法责任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建立公法与私法衔接的框架。其次,应当将风险注意义务引入惩罚性赔偿的认定,区分针对后果严重性的惩罚性赔偿和针对风险分配的惩罚性赔偿。最后,完善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内部追偿规则,以此回应私法公法化进程中的民事责任分配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产品责任 惩罚性赔偿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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