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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空虚所有权——兼论上位所有权和不完全所有权
1
作者 徐国栋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3-15,共13页
空虚所有权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是用益权制度的一部分,体现了用益权是所有权的一部分的思想,罗马法学家围绕该概念展开了丰富的论述。拜占庭时期,优士丁尼提出人役权概念,牵强地把用益权说成所有权的负担,试图剥夺空虚所有权概念的存在空... 空虚所有权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是用益权制度的一部分,体现了用益权是所有权的一部分的思想,罗马法学家围绕该概念展开了丰富的论述。拜占庭时期,优士丁尼提出人役权概念,牵强地把用益权说成所有权的负担,试图剥夺空虚所有权概念的存在空间。在中世纪,空虚所有权的概念被上位所有权的概念取代,后来又发展出完全所有权的概念。到近现代,空虚所有权的概念被拉丁法族国家的民法典采用,形成了丰富的实践。甚至在英美法中,空虚所有权也以剩余所有权的名目存在。但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其他国家中,奉行用益权所有权负担说,肯认经受了此等负担的所有权仍具有完整性,故不承认空虚所有权概念。这些国家为了征税的需要或算清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的需要,也要以数学方法计算出用益权与空虚所有权的价值比例,所以,实际上承认了空虚所有权的概念。我国主流学界不承认空虚所有权,导致法院不能利用空虚所有权与居住权的两分解决同居困境等问题,建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物权编司法解释二确立空虚所有权概念,补上确立了居住权而未确立空虚所有权的短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空虚所有权 用益权 居住权 上位所有权 不完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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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及其权利归属
2
作者 詹映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62-74,共13页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是指人工智能对发明成果作出了实质性贡献的发明创造,包括“人机协作生成发明”和“AI主导生成发明”两类。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审查应聚焦人类而非人工智能的实质性贡献。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具备可...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是指人工智能对发明成果作出了实质性贡献的发明创造,包括“人机协作生成发明”和“AI主导生成发明”两类。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审查应聚焦人类而非人工智能的实质性贡献。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具备可专利性的前提条件是人类对发明成果作出了实质性贡献。人类实质性贡献的判定,应遵循创造性贡献、人类主导性等基本原则,并结合不同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进行具体分析。多数场景下,有资格成为发明人的是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者,特殊场景下也可能包括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者。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专利制度都无须赋予人工智能发明人身份。在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中,一旦确认了人类的实质性贡献,就可以依据人类贡献程度确定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并以发明人为中心,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确定专利权归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创造 可专利性 实质性贡献 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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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买卖的法律构造之争
3
作者 谢鸿飞 《浙江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4-17,155,共15页
所有权保留买卖是《民法典》第388条规定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立法的混合继受、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使以所有权保留买卖为代表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成为我国持续争议的担保法主题,特别是如何界定出卖人的权利性质的法律构造... 所有权保留买卖是《民法典》第388条规定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立法的混合继受、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使以所有权保留买卖为代表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成为我国持续争议的担保法主题,特别是如何界定出卖人的权利性质的法律构造之争。学界主要形成了所有权构成、担保权构成和综合构成三种学说,且各学说存在实质的法律效果差异。在物权法定框架下,三种学说源于如何解释所有权保留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以及国家强制介入的正当性及其程度。解释论和立法论的未来努力方向,应尽可能在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上,实现包括所有权保留在内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的一致性和融贯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所有权保留 担保性所有权 功能主义担保 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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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企业数据“三权分置”的困境与重构
4
作者 郝秀辉 臧丽玮 《行政与法》 2026年第2期84-95,共12页
“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框架,为激活数据价值提供了顶层设计,但这个创新制度在航空领域落地时面临严峻挑战。航空数据来源主体多元、安全与合规要求高、行业“数据壁垒”现象... “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框架,为激活数据价值提供了顶层设计,但这个创新制度在航空领域落地时面临严峻挑战。航空数据来源主体多元、安全与合规要求高、行业“数据壁垒”现象严重,实践中存在权利边界模糊、流通交易受阻、收益分配不公及资产估值困难等核心困境。因此,应以航空数据分级分类确权为基础,构建层级化的航空数据产权新范式,并从三个维度采取对策,旨在破解数据资产化难题,实现航空数据要素的安全、高效流通与价值释放。在法律保障层面,应制定专项实施细则,将“持有权”重构为“信义义务”,明确关键数据赋权规则;确立分类分级法律效力,构建公平价值生态,推广标准化合同范本。在企业内部治理层面,应借鉴安全管理体系(SMS)经验,全面推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Data-SMS),并加强主数据治理(MDG),夯实数据质量基础。在市场机制层面,应构建激励与风控兼顾的市场,借鉴“适航认证”理念,建立高风险数据产品认证制度,并探索“监管沙盒”等合规容错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航空企业 航空数据 数据资源持有权 数据加工使用权 数据产品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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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所有权对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基于资源编排理论
5
作者 胡敏 窦军生 《外国经济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3-22,共20页
本文聚焦于家族企业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双元创新战略。基于资源编排理论,本文探讨了家族所有权对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以及家族管理权和绩效不佳的调节作用。以2008—2022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制造业家族企业为样本,本文研究发现,家... 本文聚焦于家族企业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双元创新战略。基于资源编排理论,本文探讨了家族所有权对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以及家族管理权和绩效不佳的调节作用。以2008—2022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制造业家族企业为样本,本文研究发现,家族所有权对企业双元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较高的家族管理权则会削弱这一正向影响。在绩效不佳的情况下,家族所有权对企业双元创新的正向影响则得到加强。本文丰富了企业双元创新的前因研究,明确了家族涉入不同维度的影响,增进了对家族企业异质性的理解,对家族企业寻求战略转型、抓住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双元创新 家族所有权 家族管理权 绩效不佳 资源编排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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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设施两权分置改革的关联机制建设与重点应用领域
6
作者 王宇富 江丽钰 金武刚 《信息与管理研究》 2026年第1期86-96,共11页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两权分置改革是激发公共文化机构活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从理论上看,两权分置改革是在坚持设施所有权与公益属性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整体或部分使用权的让渡,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从而有助于破解基...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两权分置改革是激发公共文化机构活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从理论上看,两权分置改革是在坚持设施所有权与公益属性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整体或部分使用权的让渡,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从而有助于破解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营难题、培育孵化优质运营主体、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提升政府公共文化治理能力和促进社会就业。为确保两权分置改革不偏向,应进一步构建“准入退出有标准、运行发展有规范、参与运营有保障、运行成效有反馈”四位一体的关联机制。从实践上看,两权分置改革应率先在五大重点领域展开:一是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延时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助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提升公众获得感;三是促进文创产品研发高质量发展,提升文化传播力;四是推动公共文化共同体建设,激励全社会参与;五是促进公共文化机构内部深度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文化设施 所有权和使用权 两权分置 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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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域下共同隐私的法律保护探究
7
作者 喻军 裴子程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49-54,共6页
在《民法典》中,与隐私相关的条款未对共同隐私权利冲突的平衡问题以及共同隐私的特殊保护作出专门规定。共同隐私因具有主体多数性、内容相对性和客体相对统一性的特点而有别于一般隐私,鉴于其隐私利益共有的实质,有必要对共同隐私主... 在《民法典》中,与隐私相关的条款未对共同隐私权利冲突的平衡问题以及共同隐私的特殊保护作出专门规定。共同隐私因具有主体多数性、内容相对性和客体相对统一性的特点而有别于一般隐私,鉴于其隐私利益共有的实质,有必要对共同隐私主体的隐私权予以专门保护。针对共同隐私主体的隐私权与知情权、配偶权、公开权之间的冲突问题,在协调此类权利冲突时应遵循人格尊严、知情同意、公共利益以及利益衡量原则,从增设准共有条款、优化举证责任分配、完善损害赔偿机制三方面构建共同隐私的保护机制,以填补当前立法在此领域的空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隐私 隐私权 权利冲突 准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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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权力介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规范构造
8
作者 李国强 温容泽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44-62,共19页
现行土地管理规则以行政程序为核心,未能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权设立规则的完整供给,私权设立与公权力管制存在混淆。《民法典》中集体所有权是以客体的归属关系明确其私权规范逻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现行土地管理规则以行政程序为核心,未能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权设立规则的完整供给,私权设立与公权力管制存在混淆。《民法典》中集体所有权是以客体的归属关系明确其私权规范逻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而非所有权行使的结果。在制度规范的教义学解释层面,公权力介入表现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中的主体设置与客体利益限定,应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范明确财产权设立中的主体关系;在具体的设立规则层面,依据公法用途管制区分权利设立方式,公权力仅作为外部构成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中介入,应通过限定公权力介入的方式,明晰权利设立的主体、用途以及收益分配等私权规则,进而与《民法典》规范相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权力介入 集体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客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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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研究
9
作者 张芬 魏玉凯 +2 位作者 赵红安 蒋海明 刘凤荣 《自然资源情报》 2026年第1期35-42,共8页
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的导向下,结合河流登记单元线状分布、涉及区域广的特征,深入研究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对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强化水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山东省省级... 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的导向下,结合河流登记单元线状分布、涉及区域广的特征,深入研究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对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强化水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山东省省级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践,介绍50条河流登记单元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以及河流确权登记二三维一体化核心技术与成果应用情况;总结工作流程中登记对象确定、资料收集及分析、预划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汇交及核查环节的关键技术要点;分析在属性信息填写、部门协同、权属重叠解决、外业调查反馈、成果更新及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挑战;提出优化登记簿指标、辨析河流相关概念、优化权属争议调处路径、加强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业务衔接、区分不同情形成果更新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探索研究等建议,以期为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体系、有序推进水流登记单元登簿发证及相关自然资源改革任务应用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流 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 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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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协议架构能否抑制企业违规——基于利益绑定与监督强化的双重视角
10
作者 马连福 穆妍如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14-126,共13页
控制权创新配置是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并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以我国2014—2023年A股上市民营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有限合伙协议架构(LP架构)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LP架构通过利益绑定和监督强化机制能够抑制企业... 控制权创新配置是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并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以我国2014—2023年A股上市民营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有限合伙协议架构(LP架构)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LP架构通过利益绑定和监督强化机制能够抑制企业违规。异质性分析表明:风险隔离型LP架构对信息披露违规和管理层违规的约束有限;股东持股平台型LP架构对经营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的约束较弱,但能有效抑制管理层违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合伙协议架构 企业违规 公司治理 控制权配置 价值共创 心理所有权 代理冲突 管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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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ral Land Rights in China: Evolution and Case Studies 被引量:2
11
作者 Liu Shouying Xiong Xuefeng Long Tingyu 《China Economist》 2020年第2期109-120,共12页
Constant divisions of rural land rights and contract renegotiations are the hallmark of China’s collective ownership system.Rural land ownership,property and operation systems in China have experienced four stages of... Constant divisions of rural land rights and contract renegotiations are the hallmark of China’s collective ownership system.Rural land ownership,property and operation systems in China have experienced four stages of evolution:(i)The People’s Communes,which served administrative and economic functions,exercised integrated collective land ownership,property,and operation rights.(ii)Under the system of“threetier ownership with production teams as basic accounting units,”production teams exercised the ownership right over land plots with greater autonomy and were responsible for organizing farm work.(iii)The household contract system has entitled farmers to claim surplus products and turned farm households into the basic uni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Subsequently,the reform of collective ownership has further enhanced farmers’contract rights and separated their operation rights from contract rights.The separation of rural land ownership,contract and operation rights marks a top-down design of the structure of China’s rural land rights after the collective ownership system and the reform of household contract system.By recognizing separate contract and operation rights without changing collective ownership,the separation aims to protect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operation righ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As in the four case studies,Chongzhou,Songjiang,Meitan and Liupanshui have experienced a restructuring of collective ownership,contract and operation rights.Their experience foretells complexities in the future evolution of rural land rights in China.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ollective ownership land rights division of land rights institutional 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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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tock Right
12
作者 潘雯 《商情(科学教育家)》 2008年第5期118-118,共1页
The Company Law of 1993 is important in protecting the interests of both companies and shareholders.But on stock right,it always arouses heated debate among scholars.Before the promulgation of New Company Law of 2006,... The Company Law of 1993 is important in protecting the interests of both companies and shareholders.But on stock right,it always arouses heated debate among scholars.Before the promulgation of New Company Law of 2006,varieties of theories of this issue have been formed.Through analyzing and refuting those theories,I try to clear the ambiguous definition by explaining the essence of right and comparing related right,so as to reach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stock right is only the changeable form of the ownership of shareholder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ownership right STOCK right JUDICIAL PERSON PRO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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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ing Close Attention to the Research on Property Right of Market
13
作者 FanhuaZeng 《Chinese Business Review》 2004年第10期72-77,共6页
The property fight of market is a foundation, on which various kinds of micro tangible property rights and intangible property rights exist and realize, and as an economic category, the property right of market appear... The property fight of market is a foundation, on which various kinds of micro tangible property rights and intangible property rights exist and realize, and as an economic category, the property right of market appears after the class, the state and the equity title. The contents that are involved in the research on the theory and the practice of property fight of market are extensive, including a lot of aspects such as its key theory, the relation between market economy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etc. Therefore, the research on the property right of market has very important theoretic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roperty right market ownership tangible intang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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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公有制产权的一种治理逻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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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荣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5-11,共7页
“三权分置”源于农村承包地改革,旨在不改变公有制基础的前提下,将农用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以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农民权益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三权分置实践是蕴含公有制产权的一种治理逻辑,即通过细化权利束,实现权... “三权分置”源于农村承包地改革,旨在不改变公有制基础的前提下,将农用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以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农民权益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三权分置实践是蕴含公有制产权的一种治理逻辑,即通过细化权利束,实现权责明确、相互协同的治理目标。基于“载体—产品”的权利细分框架,这一逻辑可拓展至其他更广泛的自然资源领域,解释“二权”“三权”“四权”等产权结构的适用条件及效能。当然,细分在特定条件下还需“组合”来解决管理碎片化问题。作为公有制框架下的产权治理创新,三权分置不仅为中国在“央-地”“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间的资源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撑,也为全球自然资源治理贡献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经验与理论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公有制 自然资源治理 产权细分 产权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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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的规范理路与制度架构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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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鑫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90-98,共9页
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推进数据财产确权的重要路径选择。在《数据二十条》的政策指引下,北京、浙江、山东、天津、江苏等省份先后开启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试点探索。基于数据要素与知识产权制度的高度契合性,纳入知识产权框架并展开... 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推进数据财产确权的重要路径选择。在《数据二十条》的政策指引下,北京、浙江、山东、天津、江苏等省份先后开启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试点探索。基于数据要素与知识产权制度的高度契合性,纳入知识产权框架并展开数据产权登记是相对合理的;而基于数据市场运营中产权明晰化的强烈诉求,立足确权效果而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也是非常必要的。在基本范畴上,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的适格客体标的应当是具备实用价值与合法来源的衍生性公开数据集合,并在获准登记后呈现出以持有、使用、经营为核心权能,且有一定时间性、地域性限制的专有性排他效力。在流程设计上,为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机制的有序运行,应参照专利授权和商标注册等现行的知识产权确权登记模式,从登记申请审核和异议无效两个维度着手,对登记的主管机构以及登记的具体步骤予以明确设定。在此基础上,还应建构与确权登记紧密链接的保障与监管机制,从而实现对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功能异化法律风险的有效应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知识产权 数据确权 数据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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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设施两权分置改革的“异化”风险与规则遵循 被引量:1
16
作者 金武刚 黄建良 易斌 《图书馆》 2025年第12期1-6,共6页
两权分置改革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创新制度,旨在保持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公益属性不变的前提下,引入多元主体参与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延时服务、优质资源直达基层等创新实践逐步深化了两... 两权分置改革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创新制度,旨在保持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公益属性不变的前提下,引入多元主体参与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延时服务、优质资源直达基层等创新实践逐步深化了两权分置改革。两权分置改革涉及设施类型多样、内容错综复杂,如果社会化与专业化的尺度把握不准、行政化与契约化的精神把握不深、品质化与商业化的边界把握不清、优惠收费与财政保障的导向把握不明、信息披露与现代治理的能力把握不足,极易诱发各类“异化”风险。因此,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规则来加以预防:一是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属性不能变,二是公共文化设施的基本服务不能弱,三是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不能干,四是公共文化设施的财政投入不能少,五是两权分置改革的配套制度不能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文化设施 所有权和使用权 两权分置 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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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配额所有权解释进路下的碳排放权研究 被引量:5
17
作者 胡静 董宜君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期135-149,共15页
我国对碳排放权概念的使用经历了从经济学语境拓展到法学语境的过程。碳排放权的本来面目是经济学上的产权。若将其代入法学语境,碳排放权的性质应为法律权利的客体,地位相当于碳配额。目前法学上将碳排放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进行诠释可... 我国对碳排放权概念的使用经历了从经济学语境拓展到法学语境的过程。碳排放权的本来面目是经济学上的产权。若将其代入法学语境,碳排放权的性质应为法律权利的客体,地位相当于碳配额。目前法学上将碳排放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进行诠释可能会造成该概念理解上的混乱和实际应用上的困难。基于我国碳交易制度的实践,以碳配额作为权利客体,以权利人对碳配额的占有(持有)、使用(排放)、处分(转让、设立担保)等为权利内容的碳配额所有权对制度更有解释力和指引力。若将碳排放权视为排放碳的权利,则行使碳排放权实质上就是运用碳配额所有权的使用权能。碳配额所有权具有广义的政策性,以“行政本质、民法路径”为特点,以减排目标的实现为根本遵循,是以实行公法义务为目的的工具性权利,区别于作为目的性权利的传统民事权利。碳配额所有权的成立以配额的界定为前提,碳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界定依赖碳排放量和减排量的检测和认定,基于此,行政机关应对数据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交易 碳排放权 碳配额所有权 配额 核证自愿减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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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递嬗逻辑、实践进路与趋势展望 被引量:7
18
作者 郑兴明 《经济地理》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63-172,共10页
坚持大历史观有助于准确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确保制度变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文章透过历史长镜头全景式梳理看出,每一次宅基地制度变革都是国家根据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进行契合时代要求的科学决策。“因时制宜、与时俱进”是我... 坚持大历史观有助于准确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确保制度变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文章透过历史长镜头全景式梳理看出,每一次宅基地制度变革都是国家根据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进行契合时代要求的科学决策。“因时制宜、与时俱进”是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演进的基本逻辑,也是新时代制度创新的鲜明底色。必须从大历史观的角度审视农村宅基地制度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探索一条具有时代特色的宅基地制度创新路径。基于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客观趋势,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应继续在“三权分置”政策框架内,着重在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实现、宅基地有偿退出和闲置宅基地城乡共建共享3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这是遵循城乡关系演变规律和顺应人口空间布局深度调整的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历史观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制度 三权分置 集体所有权 城乡融合 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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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在体系视角下所有权保留制度构造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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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席志国 李雯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85-95,共11页
《民法典》新增第642—643条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引发学界争议,司法实践遭受“同案不同判”之困扰。基于内外在体系的双重分析,所有权构造论更契合我国法律体系。外在体系下,所有权保留制度可以纳入物权行为附停止条件的模式;内在体系下... 《民法典》新增第642—643条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引发学界争议,司法实践遭受“同案不同判”之困扰。基于内外在体系的双重分析,所有权构造论更契合我国法律体系。外在体系下,所有权保留制度可以纳入物权行为附停止条件的模式;内在体系下,其既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又能保障当事人担保价金债权之功能。在教义学层面能够提供更加一致且合理的法律解释模型,在买受人不能支付价款时出卖人行使取回权的同时通过赋予买受人回赎权、引入期待权兼顾买受人利益。与此同时,双方当事人的处分权、破产或接受强制执行时其利益状态等争议均能得到妥当解决。文章还进一步分析了登记对抗、正常经营买受人、超级优先权等具体规则在内外在协调性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并提出相应的法律续造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有权保留 内在体系 外在体系 所有权构造论 期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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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建设现状调查分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归吉官 苏小清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15-119,共5页
以28个省市区的“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各地制定的关于红色(文化)资源的54部制度文本为分析样本,从制度形式和制度内容分析民间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建设情况。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规范民间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专... 以28个省市区的“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各地制定的关于红色(文化)资源的54部制度文本为分析样本,从制度形式和制度内容分析民间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建设情况。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规范民间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门制度,但在其他相关制度中已经直接或间接涉及民间红色档案资源。我国民间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制度内容有待及时更新、完备性有待提升。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强化制度供给,以制度形式明确民间红色档案资源概念、资源权属以及开发利用的管理机制,加强民间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红色档案 民间 档案资源 开发利用 管理制度 管理机制 权属 社会力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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