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超越还原主义环境司法观
被引量:43
- 1
-
-
作者
张宝
-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3-94,共12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环境损害政府民事索赔与行政执法的适用关系研究”(18CFX071)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当前,以设立环保法庭为中心的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正如火如荼展开,但也充满乱象。原因在于,现行环境司法理论仍受到传统还原主义司法观的影响,以行政区划作为司法管辖的地域基础,以公私法划分作为案例受理的分类基础,从而使得环境司法难以摆脱诉讼主客场,并可能造成环境案件难以得到妥善审理。基于环境问题特有的时空维度,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建构必须实现生态理性、社会理性和法律理性的契合,从科学层面考察环境案件的形成机理,从社会层面考察社会结构对环境司法的影响,从法律层面考察司法本身的运作逻辑。环境司法专门化需循此理念,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并建立针对同一行为触发不同责任时的程序整合和协调机制。
-
关键词
环境司法专门化
还原主义
三重理性
跨区划管辖
-
Keywords
environmental judicial specialization
reductionism
triple rationality
cross-regional jurisdiction
-
分类号
DF4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