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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条款——比照MIA1906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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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荣波 《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54-59,共6页
我国保险法律未明文规定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概念。比照M IA1906的相关规定,探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对待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条款,指出对明示保证应作限制性处理,目前不应承认默示保证。修改《海商法》时,应明确界定保证的概念、违反的救济... 我国保险法律未明文规定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概念。比照M IA1906的相关规定,探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对待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条款,指出对明示保证应作限制性处理,目前不应承认默示保证。修改《海商法》时,应明确界定保证的概念、违反的救济方式以及订约时保险人对保证条款的说明义务,可仅明文承认某些具体的默示保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保险 保证 mia1906 《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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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剩余赔偿请求权何者优先——兼对英国《海上保险法》中相关规则的反思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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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作贤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年第4期62-68,共7页
海上保险大多是定值保险,在保险标的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形下,保险赔偿往往是不充分的;同时,在海商法领域,民法中的全部赔偿原则并不适用,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等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因此,对被保险人负有责任的第三人的赔偿数... 海上保险大多是定值保险,在保险标的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形下,保险赔偿往往是不充分的;同时,在海商法领域,民法中的全部赔偿原则并不适用,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等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因此,对被保险人负有责任的第三人的赔偿数额经常不足,从而导致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未受保险赔偿部分的请求权都无法得以满足。在此种情况下,是应当优先保证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实现,还是被保险人未得到保险赔偿部分的损失应首先得到赔偿?抑或按比例受偿?这个问题充满争议。根据MIA 1906规定,在足额保险的情形下,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优先;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形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按比例分摊第三人的赔偿额。对这一结论进行深刻反思,并指出代位求偿权不同于一般的债权转让,依据债权平等的一般民法原理解决这一难题是不妥的,只有根据代位求偿权的立法目的才能妥善解决这一难题,同时基于对中国法的客观解释得出"被保险人优先"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求偿权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足额保险 不足额保险 被保险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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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最大诚信原则在海上保险合同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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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勤 《法制与经济》 2011年第24期116-116,118,共2页
最大诚信原则在《海上保险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其运用中还需要加以注意几点问题,从MIA1906第17条中所引用出的最大诚信原则也应进行必要反思。
关键词 最大诚信 mia1906 保险公司 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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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付中推定全损的法律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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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睿 《当代经济》 2008年第17期30-31,共2页
委付是海上保险特有的制度,而推定全损是委付发生的原因。在发生委付的情况下,关注的焦点在于推定全损是否成立,是否按全损赔付。由于推定全损在认定上的复杂性,实践中产生诸多的分歧和争议。本文通过分析许多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指出... 委付是海上保险特有的制度,而推定全损是委付发生的原因。在发生委付的情况下,关注的焦点在于推定全损是否成立,是否按全损赔付。由于推定全损在认定上的复杂性,实践中产生诸多的分歧和争议。本文通过分析许多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指出了我国海商法规定的不足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委付 推定全损 1906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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