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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porate R&D and Creditor Value: A Contingency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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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meng Ma Fenglong Xiao 《Journa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2019年第4期8-14,共7页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R&D and creditor value.The empirical results suggest that such relationship is contingent on the situations of existing R&D investment and institution...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R&D and creditor value.The empirical results suggest that such relationship is contingent on the situations of existing R&D investment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We find that R&D investment increases creditor value when insufficient R&D threatens survival,while reduces creditor value when such threat is mitigated.Moreover,such curvilinear relationship is mainly driven by firms with relatively weak managerial entrenchment.Hypotheses are tested with 98 U.S.listed firms in manufacturing sector over 2001-2007. 展开更多
关键词 R&D INNOVATION creditor ENTRENCH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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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forming Creditor's Right into Stock Right:A Gospel to China's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2
《China Oil & Gas》 CAS 1999年第3期148-151,共4页
关键词 Transforming creditor’s Right into Stock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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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 APPROACH TO THE CREDITOR'S RIGHT OF REVOCATION:APPLICATION AND IMPROVEMENT
3
作者 Zhu Jingjing 《China Legal Science》 2025年第4期58-82,共25页
Since the enactment of the Civil Code,the creditor's right of revocation in China has undergone significant development and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refined.However,in practical application,issues persist regarding... Since the enactment of the Civil Code,the creditor's right of revocation in China has undergone significant development and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refined.However,in practical application,issues persist regarding the lack of consensu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reditor's right of revocation and the application of malicious collusion rules,the ambiguity in standards for determining the fraudulent nature of the debtor's actions,and the incomplete realization of the legal effects of the creditor's right of revocation.These issues can be addressed through a three-tiered structure of'norm selection,constituent elements,and legal effect realization'In norm selection,the focus should shift from substantive law to procedural law.Malicious collusion should be positioned as a defense that courts may invoke ex officio.It should be clearly established that the procedural application of the creditor's right of revocation follows malicious collusion in order of precedence.In terms of constituent elements,a dual standard should be adopted to assess the fraudulent nature of the debtor's actions.This standard should specifically address the determination of fraudulence at the time the debtor's actions are undertaken and at the time the creditor exercises their rights.In terms of legal effect realization,on the one hand,creditors should be granted the right to request the return of property from the counterparty and to apply for enforcement against the counterparty;on the other hand,in specific circumstances,the counterparty should be imposed with a notice obligation,requiring them to notify the creditor when returning property to the debtor.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pplication malicious collusion rulesthe legal effect realization fraudulent nature procedural law creditors right revocation realization legal effects malicious collusion civil code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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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信用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被引量:1
4
作者 刘红霞 朱梦遥 +1 位作者 李继峥 江轩宇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93-110,共18页
本文利用非上市发债公司认缴和实缴资本数据,考察了资本信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影响与作用路径。研究表明:公司资本信用显著提高了债权人利益保护水平,影响机制是降低潜在诉讼风险、缓解信息不对称及提高债权人对公司的信任程度。拓展... 本文利用非上市发债公司认缴和实缴资本数据,考察了资本信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影响与作用路径。研究表明:公司资本信用显著提高了债权人利益保护水平,影响机制是降低潜在诉讼风险、缓解信息不对称及提高债权人对公司的信任程度。拓展性分析发现:当公司实缴比例高于20%或实缴期限小于5年时,资本信用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效果更显著;适当放松对高水平研发投入企业的实缴要求可以促进其良性发展;未实缴到位的瑕疵股权出质会损害债权人利益。本文为政府在法律过渡期合理、柔性地引导公司适应2023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提供了政策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资本信用 认缴制 债权人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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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则的更新——以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为视角 被引量:3
5
作者 邢海宝 安晨曦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38-61,共24页
为缓和全面认缴制下过度保护股东期限利益的倾向,以“非破产加速到期”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主张应运而生,并率先出现于司法实践。为强化股东出资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在增设该规则的同时,还将全面认缴制修改为限期认缴制。这两... 为缓和全面认缴制下过度保护股东期限利益的倾向,以“非破产加速到期”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主张应运而生,并率先出现于司法实践。为强化股东出资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在增设该规则的同时,还将全面认缴制修改为限期认缴制。这两处更新没有达成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效果。“非破产加速到期”在实践与规范文义上的适用空间都极为狭窄,且其实际发挥的作用是绕开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成本,既不可行又无必要;从直接效果看,限期认缴制加快了公司实收资本充实,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债权人,完全可以覆盖“非破产加速到期”;从深远影响看,限期认缴制能够在事实层面上降低注册资本额,从而矫正观念层面上过分重视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的心态,进而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资产信用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破产加速到期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认缴制 公司债权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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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失权的法律后果解释论 被引量:2
6
作者 刘凯湘 韩雪 《经贸法律评论》 2025年第1期87-104,共18页
新《公司法》尽管创设了股东出资义务的催缴与通知失权制度,但对于失权的法律后果并未予以明确。对于瑕疵出资股东,失权通知发出后即丧失未出资部分的股权,但丧失的股权主要是指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并不完全丧失,而... 新《公司法》尽管创设了股东出资义务的催缴与通知失权制度,但对于失权的法律后果并未予以明确。对于瑕疵出资股东,失权通知发出后即丧失未出资部分的股权,但丧失的股权主要是指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并不完全丧失,而只是丧失其中与财产性权利对应的、有牵连关系的权利,主要是表决权。股东认缴但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应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表决权。股权被没收后不再享有表决权。股东失权后仍须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外责任履行后其有权选择申请复权,或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此须视股权处理情况而定。公司没收股权后,应优先考虑转让股权。若选择减资注销股权,则应降低失权减资决议的表决通过比例。对于其他股东,失权通知发出之日即为确定其范围的基准日。失权股东之前手股东责任应先于其他股东责任,若其他股东无法承担责任的,应由除其之外的其他股东进一步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催缴出资 股东失权 瑕疵股权转让 表决权限制 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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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打破与企业自愿性业绩预告
7
作者 乔君 白俊 袁勋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95-109,共15页
以2008-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打破对企业自愿性业绩预告披露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打破提高了发债企业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意愿,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测试后仍然成立。作用机... 以2008-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打破对企业自愿性业绩预告披露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打破提高了发债企业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意愿,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测试后仍然成立。作用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打破通过提升企业违约风险、引发债权人治理、市场监督等途径提高了企业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意愿。进一步分析显示,对于所处地区营商环境较好、机构持股较少及股票流动性较差的企业,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打破对企业自愿性业绩预告披露的影响更明显。研究结论为继续推进金融产品市场的“刚性兑付”打破进程提供了政策依据,对完善“刚性兑付”打破后期市场机制,建立竞争中性、健康持续市场具有一定启发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刚性兑付”打破 违约风险 债权人治理 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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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溯及力之争:兼议历史股东的出资责任
8
作者 刘俊海 《河北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1-24,共14页
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了历史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后的出资责任配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为,该条款具有溯及力。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相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改弦易辙,见贤思齐。对溯及力司法解释催生的裁判... 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了历史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后的出资责任配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为,该条款具有溯及力。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相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改弦易辙,见贤思齐。对溯及力司法解释催生的裁判文书的既判力不应全盘否定,也不宜一概维持,而应采取原则与例外相结合的中庸之策:一是原则上承认各类裁判文书的既判力,但债权人不是适格善意相对人的除外;二是原则上推翻各类裁判文书的既判力,但历史股东恶意出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除外。股东与债权人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故建议确立基于股东剩余索取权的股债两分原则。在内部关系中,股权平等,债权平等。在外部关系中,内外有序,先人后己。利益相关者有权在立法与诉讼程序等平台上开展公开透明、理性有序的博弈。新旧《公司法》围绕历史股东出资责任的制度设计各有千秋。旧《公司法》框架下的救济手段存在碎片化与多元化的弊端,至少包括五种模式。法律是经验之学。经验法则在新旧《公司法》时代都历久弥新。司法解释将《立法法》第104条规定的有利溯及规则解释为“更有利于实现新《公司法》立法目的”,但未能明确多元立法目的之间的优先序,致使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发生权利冲突时孰先孰后语焉不详。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重新修订《溯及力解释》,阐述溯及力条款对谁有利、为何对其有利,对谁不利、为何对其不利。若新法条款的有利溯及不涉及弱者权利与公序良俗,且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利弊参半,则司法解释无权激活有利溯及规则。溯及力之争是中国公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并非坏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溯及力 历史股东 股权转让 债权人 认缴制 期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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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简易减资制度适用研究
9
作者 陈景善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39-50,共12页
2023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引入的简易减资制度以效率优化为导向,通过简化债权人异议程序降低了企业的资本调整成本,其制度价值与破产重整程序挽救困境企业、平衡多元利益的理念高度契合。因此,简易减资制度亦可作为一种... 2023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引入的简易减资制度以效率优化为导向,通过简化债权人异议程序降低了企业的资本调整成本,其制度价值与破产重整程序挽救困境企业、平衡多元利益的理念高度契合。因此,简易减资制度亦可作为一种出资人权益调整方式有效应用于破产重整程序中,进而实现债务人资本结构的优化。然而,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简易减资制度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适用路径尚付阙如。对此,日本破产法、韩国破产法已通过确立强制注销股份制度,实现了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以减资方式调整资本结构的法定化。尽管我国立法尚未直接采纳该制度,但仍可通过解释论的路径,将公司法上的简易减资制度嵌入破产重整程序。为此,有必要对公司法上的简易减资程序进行适用目的扩张、顺序规制突破、决议程序转变等三项调整,以实现公司法简易减资制度与破产重整程序出资人权益调整机制的有效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简易减资 出资人权益 破产重整 股东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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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信义责任的理性适用
10
作者 王东光 孙博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23-136,共14页
《公司法》修订引进了董事对第三人责任,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信义责任是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重要形式。信托基金理论是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信义责任的理论基础。信托基金理论由实践发展逐渐完善,其能够为划定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信义责... 《公司法》修订引进了董事对第三人责任,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信义责任是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重要形式。信托基金理论是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信义责任的理论基础。信托基金理论由实践发展逐渐完善,其能够为划定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信义责任的时间范围、明确责任承担所需满足的行为要件、确定公司债权人向董事主张信义责任的救济路径提供理论遵循。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信义责任是董事对公司信义责任的有限延伸。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只有当表示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破产法》第2条所规定的情形发生,且董事存在《破产法》第125条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时,公司债权人才能够根据《公司法》第191条通过派生诉讼向董事主张信义责任,董事需要向公司而非直接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所得财产赔偿具体如何用于清偿公司债务,需要根据公司所处状态究竟是破产状态还是非破产状态进行区分化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对第三人责任 信义义务 派生诉讼 债权人保护 信托基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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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债权人、投资者保护与代理成本
11
作者 方政 张晓峰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5期111-123,179,共14页
“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鼓励中小投资者参与直接债券融资不仅有助于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也能够对公司治理产生深刻影响。以2006至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中小债权人... “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鼓励中小投资者参与直接债券融资不仅有助于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也能够对公司治理产生深刻影响。以2006至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中小债权人数量与代理成本的关系,研究发现:中小债权人数量增加会显著提高代理成本,而投资者保护水平负向调节中小债权人数量与代理成本的关系。作用路径检验发现,债权清算成本预期和重组成本预期是投资者保护水平保障中小债权人利益的关键路径。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应着力强化和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中小债权人的治理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治理 中小债权人 委托代理理论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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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性质及债法效果的解释论展开——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条第2款为中心
12
作者 田韶华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73-184,共12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条第2款将以物抵债协议默认为新债清偿,而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下,除债之更改外,尚有债务变更、代物清偿以及新物清偿存在的空间。不同性质的协议其债法效果也有所不同。于新债清偿情形,新债与原债并存,...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条第2款将以物抵债协议默认为新债清偿,而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下,除债之更改外,尚有债务变更、代物清偿以及新物清偿存在的空间。不同性质的协议其债法效果也有所不同。于新债清偿情形,新债与原债并存,新债务应优于原债务履行。在以物抵债协议未得履行情形下,债权人对于履行原债或新债的选择权应择一行使,择一消灭;债权人对于受领的抵债物不承担变价义务;若他种给付存在瑕疵,债务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应依原债的性质认定,债权人可通过行使选择权或解除以物抵债协议恢复原债。于债务变更或债之更改的情形,债权人均仅得请求他种给付,但在债务人能否主张原债中的抗辩权以及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等问题上,二者有所差异。代物清偿和新物清偿作为非新债负担型以物抵债协议,其债法效果具有特殊性。从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期前之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应得到认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 新债清偿 债务变更 债之更改 代物清偿 债权人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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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中债权人审查义务研究
13
作者 黄晓林 李艺璇 《长春大学学报》 2025年第5期78-84,共7页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问题多年来仍存在争议,公司对外担保债权人审查义务是判断担保合同效力的关键因素。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债权人的审查义务,之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担保债权人应当承担审查义务。但由于现行审查标准界定模糊...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问题多年来仍存在争议,公司对外担保债权人审查义务是判断担保合同效力的关键因素。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债权人的审查义务,之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担保债权人应当承担审查义务。但由于现行审查标准界定模糊、审查对象尚未统一等不足,使得实务中存在“类案不同判”的情况,因此应确立弹性动态的合理审查标准,考虑公司担保类型与债权人能力等现实情况,达到公司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对外担保 债权人 审查义务 审查标准 审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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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保护与大股东掏空行为——基于破产法庭设立的研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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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强国令 龚欣妍 《金融理论探索》 2025年第4期57-68,共12页
债权人监督缺位加剧了企业机会主义倾向,而健全的破产制度是保护债权人权益、强化债权人监督治理地位的重要举措,可能成为有效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创新突破。本文利用我国各地设立破产法庭作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11-2023年上市公司样本... 债权人监督缺位加剧了企业机会主义倾向,而健全的破产制度是保护债权人权益、强化债权人监督治理地位的重要举措,可能成为有效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创新突破。本文利用我国各地设立破产法庭作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11-2023年上市公司样本,构建PSM-DID模型,实证考察破产法庭设立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检验结果证实破产法庭设立能够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破产法庭设立通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代理成本,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异质性检验表明,破产法庭设立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抑制作用在法律环境好、产品市场发育程度高、破产风险高的样本中更加显著。因此,应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庭体系与制度建设,构建多层级、立体化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对策,从而有效保护债权人权益,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庭 大股东掏空行为 债权人保护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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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行使效果之省思
15
作者 夏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5年第3期107-117,共11页
多数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情形下,“优先受偿”原则并不符合代位权实现的客观状态,单一债权人尽管可以直接接受代位债权,但代位权诉讼本身并不具备优先受偿的法律效力,而是债权人实现债权时没有他人与其共享代位债权的结果。通过审视多数... 多数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情形下,“优先受偿”原则并不符合代位权实现的客观状态,单一债权人尽管可以直接接受代位债权,但代位权诉讼本身并不具备优先受偿的法律效力,而是债权人实现债权时没有他人与其共享代位债权的结果。通过审视多数债权人权利主张场景下代位权诉讼效果的动态实现过程,以及综合考虑代位权诉讼行使效果与诉讼标的、诉讼形态等民事诉讼诸理论的衔接,可以明确“入库规则”更贴合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实际效果。在多数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代位权人债权的实现可能会出现执行程序与保全措施、破产程序的竞合,此时代位权人需要通过参与分配或企业破产程序,将代位债权按照特定的原则进行分配,才能最终实现其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诉讼 优先受偿 债的保全 多数债权人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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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还是无奈:有限合伙协议架构企业的债务期限选择 被引量:2
16
作者 陈美茜 魏志华 林沛沛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2-126,共15页
基于债务期限的代理成本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用我国2014—2021年在沪深A股上市的非国有企业数据实证检验有限合伙协议架构(LP架构)对企业债务期限选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相较于非LP架构企业,LP架构企业的债务期限显著缩... 基于债务期限的代理成本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用我国2014—2021年在沪深A股上市的非国有企业数据实证检验有限合伙协议架构(LP架构)对企业债务期限选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相较于非LP架构企业,LP架构企业的债务期限显著缩短,且这一效应在代理成本更高、信息不对称程度更大的企业中更加显著。异质性分析发现,在企业治理水平低、实际控制人担任经理人、融资约束程度高的企业中,LP架构对债务期限的负向影响更加显著。进一步地,LP架构引致的债务短期化提高了企业债务融资成本,说明LP架构企业缩短债务期限的行为是被迫无奈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合伙协议架构 新兴股权架构设计 债务融资 债务期限结构 债权人 代理冲突 信息不对称 短期债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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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虚拟财产权强制执行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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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常阳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24-136,共13页
数字虚拟财产权是在数字网络虚拟环境中发挥基础设施功能的新兴财产权,实践中已经出现对此类财产权执行的需求,但能否及如何执行尚需探索。执行法上数字虚拟财产权的识别可借鉴实体法有价值性、虚拟性、有限支配性的特征标准,但应结合... 数字虚拟财产权是在数字网络虚拟环境中发挥基础设施功能的新兴财产权,实践中已经出现对此类财产权执行的需求,但能否及如何执行尚需探索。执行法上数字虚拟财产权的识别可借鉴实体法有价值性、虚拟性、有限支配性的特征标准,但应结合执行语境作以改造。数字虚拟财产权表现形式多样,如直播账号、网店、NFT数字资产等,其中虚拟货币等部分禁止融通财产不可执行,其余财产则在法律关系上有同质性,可归入统一程序法命题。从实体本质和程序实效两方面考虑,虚拟财产权的性质应采债权说。立足债权说,数字虚拟财产权执行可分为以平台为被执行人的非金钱债权执行和以用户为被执行人的金钱债权执行,后者整体上应参照对债权执行处理,并根据数字虚拟财产权继续性行为债权之性质进行局部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虚拟财产权 对债权的执行 债权说 债权收取权 数字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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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及其行使方式 被引量:4
18
作者 黄忠顺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64-175,共12页
债权人代位权的底层逻辑是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包括适用“入库规则”的代位保存权、适用“直接清偿规则”的代位请求权。代位保存权的性质是形式性实体请求权,行使该权利的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请求相对人向债务人履行... 债权人代位权的底层逻辑是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包括适用“入库规则”的代位保存权、适用“直接清偿规则”的代位请求权。代位保存权的性质是形式性实体请求权,行使该权利的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请求相对人向债务人履行义务。代位请求权的性质是实质化了的形式性实体请求权,行使该权利的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请求相对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代位保存权依附于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作为形式当事人的债权人受债务人与相对人在先约定的纠纷解决条款拘束。代位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诉权”,作为实质当事人的债权人不受债务人与相对人在先约定的纠纷解决条款拘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 形式性实体请求权 请求诉权 可仲裁性 仲裁协议 诉讼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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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s a Net Creditor: An Indication of Strength or Weaknesses? 被引量:3
19
作者 Xin Wang 《China & World Economy》 SCIE 2007年第6期22-36,共15页
China'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 is characterized by large net foreign assets, a dominance of low-return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and costly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foreign assets and foreign liabiliti... China'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 is characterized by large net foreign assets, a dominance of low-return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and costly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foreign assets and foreign liabilities. In addition, China's foreign investment positions are facing potentially large exchange risks. These features reflect entrenched institutional and structural problems in China, including underdeveloped capital markets, biased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a defectiv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China's net creditor status might actually be an indication of weakness rather than strength. To improve it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 China must speed up economic reforms and allow the market to play a fundamental role in resource alloca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ina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 net cr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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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虚拟财产属性的“准用物债二分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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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小雨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8-129,共12页
元宇宙虚拟财产是网络虚拟财产的子类别,但用于界定网络虚拟财产属性的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说和数据说难以独立适配于元宇宙虚拟财产。本质上,元宇宙虚拟财产是由网络环境中生成和存续的数据组成的信息,应适用何种财... 元宇宙虚拟财产是网络虚拟财产的子类别,但用于界定网络虚拟财产属性的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说和数据说难以独立适配于元宇宙虚拟财产。本质上,元宇宙虚拟财产是由网络环境中生成和存续的数据组成的信息,应适用何种财产权规则取决于:一方面,权利人对信息的支配是否必须由元宇宙运营商或技术社区辅助实现;另一方面,信息所承载的意义是否必须在元宇宙场域中才可解析。鉴于知识产权说适用门槛过高、新型财产说和数据说体系尚不健全,在当前元宇宙发展阶段宜通过“准用物债二分说”动态把握不同类型元宇宙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方面,以支配力为准绳,应对具有“绝对”对世性的去中心化数字资产、元宇宙用户数据、虚拟货币等准用物权规则,对支配需运营商辅助的用户账号、虚拟装备、元宇宙无主物等准用债权规则;另一方面,以意义场域为区分,应对构建于公有链上的元宇宙虚拟财产准用物权规则,对构建于联盟链上的元宇宙虚拟财产准用债权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宇宙 元宇宙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 物权 债权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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