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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郡卒史复攸等狱簿”再解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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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振红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14年第1期105-129,共25页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一八“南郡卒史复攸等狱簿”,是考察秦汉审判制度的重要案例。本文在前贤研究基础上,对释文的断句、释读、理解等提出新看法,并译成白话文,进而对此案的审判性质、相关法律问题等进行探讨。本案不是现代审...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一八“南郡卒史复攸等狱簿”,是考察秦汉审判制度的重要案例。本文在前贤研究基础上,对释文的断句、释读、理解等提出新看法,并译成白话文,进而对此案的审判性质、相关法律问题等进行探讨。本案不是现代审判制度中的重审或再审案,而是接到最高级监察机构——御史举劾、指示后进行的立案审判,为初审案。“复”通“覆”,无重新、再次之意。“复狱”由御史发起,案由为攸县令上书请求减免新黔首罪,御史认为是“欲纵囚”,故根据其“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的职责进行举劾,并下南郡进行“复狱”。此案为南郡卒史复攸县利乡反狱系列狱案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覆)狱 初审 上书 举劾按章 儋乏不斗 篡遂纵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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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麓秦簡肆《亡律》所見“旞”字補説--兼論幾則關聯律文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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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洋 《简帛研究》 2020年第1期79-99,共21页
秦律令中訓爲“亡”的“旞”字,更準確的意義是失控、逃脱,暗含着逸出某個界限的意思。在許多用例中,該界限指涉事官署的控轄範圍。比較起來,秦律中的“亡”單表示逃亡行爲或狀態,“亡人”仍然可能被捕歸案,而“旞”所顯示的情况,基本... 秦律令中訓爲“亡”的“旞”字,更準確的意義是失控、逃脱,暗含着逸出某個界限的意思。在許多用例中,該界限指涉事官署的控轄範圍。比較起來,秦律中的“亡”單表示逃亡行爲或狀態,“亡人”仍然可能被捕歸案,而“旞”所顯示的情况,基本都是成功逃掉。秦律“旞”的這種意義,可能淵源於《左傳·哀公二年》“庶人工商遂”等文獻的“免”義。厘清“旞”字的準確含義,或能化解一些秦漢律文的争議。如可以確認嶽麓肆《亡律》94簡應斷讀爲“作其數,及命者,旞盗賊,亡……”;張家山漢簡《奏讞書》158簡“篡遂縱囚”之“遂”,宜解作逃脱。此外,“旞”字在秦漢間發生了兩個變化:一是“旞”的使用頻率迅速下降,逐步改用“遂”字表示相應義項;另一是“遂”的“失控、逃脱”義逐漸消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旞() 失控逃脱 命者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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