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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性思考与量刑的规范化——以《量刑指导意见》及实践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4
1
作者 王瑞君 《政法论丛》 CSSCI 2014年第6期72-79,共8页
随着刑法理论的提升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刑事司法实务面临的突出问题不再是定罪问题而是量刑问题,解决问题的迫切性催生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然而,问题思考的难题,需要通过体系性思考来解决。量刑规范化的较高境... 随着刑法理论的提升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刑事司法实务面临的突出问题不再是定罪问题而是量刑问题,解决问题的迫切性催生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然而,问题思考的难题,需要通过体系性思考来解决。量刑规范化的较高境界应该是量刑结果的公正性与稳定性。通过体系性思考,实现犯罪论与刑罚论的逻辑衔接,明确刑罚理念、尊重量刑规律、量刑活动逻辑思维顺畅,量刑的公正性和稳定性才能够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 体系性思考 量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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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问题解决和研究中体系性思考的不足与改进 被引量:1
2
作者 王瑞君 《法律方法》 CSSCI 2014年第2期244-253,共10页
多年来,我国刑法领域问题的解决和研究,权宜之计的问题解决和就事论事的研究习惯,较为明显,不仅解决问题的成本大,并且,影响案件处理的稳定性和公正性。问题思考的难题需要通过体系性思考来解决,对于体系性思考严重不足的我国刑法理论... 多年来,我国刑法领域问题的解决和研究,权宜之计的问题解决和就事论事的研究习惯,较为明显,不仅解决问题的成本大,并且,影响案件处理的稳定性和公正性。问题思考的难题需要通过体系性思考来解决,对于体系性思考严重不足的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来说,更应强调体系性思考,以推进对问题的规范性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实务 刑法理论 体系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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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背景下公立医院纪检监察的体系性研究
3
作者 胡书豪 李静 赵漪萍 《上海管理科学》 2025年第1期122-124,F0003,共4页
系统观念要求事物的内容呈现有序性,反映到公立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就要求进行体系性的工作思考。公立医院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日益凸显,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等行为损害了患者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要求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监督。医药领... 系统观念要求事物的内容呈现有序性,反映到公立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就要求进行体系性的工作思考。公立医院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日益凸显,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等行为损害了患者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要求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监督。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背景下,为了追求公立医院纪检监察的精确性,解决已然形成的监督体系封闭所带来的问题,故应让纪检监察体系“考虑真实”,结合问题性思考,突出具体问题。把公立医院的现实需求转化为体系内部的术语,贯通体系性思考,而非以“例外”的身份游离在体系外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系统思维 体系性思考 纪检监察 医药领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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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敌意”:犯罪学范畴体系中的整体论思考 被引量:3
4
作者 王燕飞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29-133,共5页
"社会敌意"作为一个解析当下我国社会冲突与群体事件的工具性概念,引起犯罪学界很大争议。在犯罪学范畴体系中,从整体论角度看,这一范畴定位上需明晰三个维度:犯罪本源抑或犯罪具体原因范畴、犯罪学范畴还是社会学范畴、主要... "社会敌意"作为一个解析当下我国社会冲突与群体事件的工具性概念,引起犯罪学界很大争议。在犯罪学范畴体系中,从整体论角度看,这一范畴定位上需明晰三个维度:犯罪本源抑或犯罪具体原因范畴、犯罪学范畴还是社会学范畴、主要解释有组织性(群体性)事件还是个体性事件的基础性概念。在此基础,回应学界:该范畴定位为冲突现实所激发的特定犯罪问题的的原因概念,应"标定"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下、明确对现实特定犯罪现象所指涉的具体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敌意 犯罪学 范畴体系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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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体系的意义与功能——借镜德国法学理论而为说明 被引量:68
5
作者 陈爱娥 《法治研究》 CSSCI 2019年第5期54-61,共8页
法体系一则牵涉法律工作范围内的体系性思考,一则是将整个法理解为一个社会体系的构想。法作为社会体系是指:除经济、政治、教育等社会功能外,对社会执行一种特殊功能,质言之,对于可能产生之争议赋予规范性的前结构并加以疏导的社会体... 法体系一则牵涉法律工作范围内的体系性思考,一则是将整个法理解为一个社会体系的构想。法作为社会体系是指:除经济、政治、教育等社会功能外,对社会执行一种特殊功能,质言之,对于可能产生之争议赋予规范性的前结构并加以疏导的社会体系。在法律工作范围内之体系性思考的目标则是:将众多的规范与事实问题安排进一个秩序里,由此创造出一个统一体。针对后者,本文指出,欧洲法制史不同时期对法体系存在不同的理解,其中德意志学说汇编学的体系是近代法学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取向现行有效之实证法的法学。然而,本文也尝试指出,体系化的工作是一种持续性的工作,必须始终维持开放状态,并仅能是暂时性的综整;此外,法释义学也必须在体系性思考与问题取向思考之间寻求平衡。最后,本文拟观察德国公法领域中的体系建构与体系性思考,包括:宪法之体系性思考的影响与其界限以及当代行政法体系的重构,以为验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系 社会体系 体系性思考 外部体系 内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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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的体系性反思 被引量:14
6
作者 杨绪峰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49-163,195-196,共16页
假想防卫的研究应完成方法论的转换。若机械地拼接德日相关学说,容易造成"扭曲的学说谱系";限制责任说的实质内涵在于确立"故意的认识对象包括构成要件该当事实和违法性的基础事实",将"类推适用"视作其&q... 假想防卫的研究应完成方法论的转换。若机械地拼接德日相关学说,容易造成"扭曲的学说谱系";限制责任说的实质内涵在于确立"故意的认识对象包括构成要件该当事实和违法性的基础事实",将"类推适用"视作其"标签"属于误读。以往通过对具体学说的检讨以求达成"统一解"的思路并不可行,体系性思考关注立场和出发点,错误论、故意论、阶层论三条主线是可借助的重要线索。"作为责任要素的故意说"、法律效果援用的罪责论等优势学说,一旦引入体系性思考的轨道,仍面临着掣肘,尚需进一步审思与修正。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如果不承认故意的双重机能,在故意的阻却上应充分发挥"不法的故意"之实质判断功能;在过失与否的认定上,可以在否定不法的故意以后,直接判断不法的过失存在与否,亦可以就过失犯的认定从头开始,但需将判断时点提前至行为人出现误认的时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想防卫 体系性思考 事实错误说 限制责任说 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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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中“其他严重情节”的体系性反思——基于169份刑事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0
7
作者 杨绪峰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55-167,共13页
关于骗取贷款罪中"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实务部门面临的问题在于:"不法"的认定欠缺层次性,作为兜底条款予以适用,机械套用数额标准或次数标准,与"重大损失"的关系错位。上述问题的症结在于法益界定... 关于骗取贷款罪中"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实务部门面临的问题在于:"不法"的认定欠缺层次性,作为兜底条款予以适用,机械套用数额标准或次数标准,与"重大损失"的关系错位。上述问题的症结在于法益界定不清、风险高低的无视以及体系性思考的欠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是设立本罪保护的唯一法益,"其他严重情节"应认定为犯罪构成要件。从"欺骗行为"到"其他严重情节"存在"不法"程度的提升。"其他严重情节"与"重大损失"具有相当性,应限定为"有造成重大损失的危险"。数额标准或次数标准只是提供了进行"是否有造成重大损失的危险"判断的契机,能否进一步评价为"其他严重情节"还需做实质的、具体的判断。对"其他严重情节"的司法适用应构建一套体系性的判断框架,以消弭司法实务部门的疑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骗取贷款罪 其他严重情节 重大损失 体系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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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犯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2
8
作者 王栋 《时代法学》 2015年第3期60-67,共8页
文献上关于转化犯的研究几乎都缺乏刑法教义学讲究概念性、体系性和规范性的理论品质,不仅没能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有效的理论资源,反而滋生了诸多问题。在刑法教义学的视阈中,转化犯是一个表象概念,在犯罪评价上存在不可容忍的漏洞,在... 文献上关于转化犯的研究几乎都缺乏刑法教义学讲究概念性、体系性和规范性的理论品质,不仅没能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有效的理论资源,反而滋生了诸多问题。在刑法教义学的视阈中,转化犯是一个表象概念,在犯罪评价上存在不可容忍的漏洞,在故意犯罪的概念使用上似是而非,在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上含糊不清,所以,在刑法解释和适用上容易造成概念混淆、体系混乱的问题,有损于法规范的安定性与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化犯 刑法教义学 体系性思考 法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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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中共谋共同正犯理论的消解
9
作者 李志恒 《犯罪研究》 2024年第5期57-68,共12页
共谋共同正犯是由日本判例创造出来的概念,主要为了实现对在共同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合理处罚。日本刑法理论从最初的反对到普遍的接受,实际上是问题性思考优先于体系性思考的结果。中国刑法理论对于共谋共同正犯概念的引进之... 共谋共同正犯是由日本判例创造出来的概念,主要为了实现对在共同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合理处罚。日本刑法理论从最初的反对到普遍的接受,实际上是问题性思考优先于体系性思考的结果。中国刑法理论对于共谋共同正犯概念的引进之争,本质上是关于中国共犯理论体系的选择之争。就理论体系的合理性而言,单一制不值得被采纳。德日的实质区分制在德日立法语境下有其必要性,但从中国的立法实际出发,没必要完全向其靠拢。双层区分制有其道理,在定罪阶段依托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形式客观说来维护基本的法治国原则,进而合理划定入罪范围,在量刑阶段依靠刑法中规定的主犯从犯概念,实现共犯人的合理量刑。在此前提之下,共谋共同正犯概念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并无存在之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谋共同正犯 问题思考 体系性思考 双层区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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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犯罪立法的体系性反思--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修改为契机 被引量:16
10
作者 杨绪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48-68,共21页
在将解释论作为主流研究范式的当下,安全生产犯罪条文的再次修订首先面临着必要性的拷问,对此不能以积极刑法立法观等理由大而化之地搪塞过去。关于生产安全犯罪,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削足适履”“束手无策”等困境,根本原因是其一直分担... 在将解释论作为主流研究范式的当下,安全生产犯罪条文的再次修订首先面临着必要性的拷问,对此不能以积极刑法立法观等理由大而化之地搪塞过去。关于生产安全犯罪,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削足适履”“束手无策”等困境,根本原因是其一直分担着重罪涵摄不足与轻罪规制缺失的立法“隐痛”。这一问题难以通过解释论去化解,相反还助长了不少“软性解释”,甚至滑向类推解释。立法论无法对这些问题“袖手旁观”,在这一背景下,积极刑法立法观起到“临门一脚”的效果。根据有无一般性规定,以及单独性规定,可以对安全生产犯罪的立法模式进行类型划分。我国采取的是“无一般性规定、较多单独性规定”模式,面向的主要是具象的业务场景,而这在体系性思考上存在固有的缺陷,也容易造成此罪和彼罪区分困难的局面。《刑法修正案(十一)》放弃了依据业务性质的修订思路,改采依据行为方式的修订思路,使行为类型之“素材”迅速充实起来,这为体系性思考提供了契机,借由此方法论可以对安全生产犯罪的立法框架作出新的解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生产犯罪 体系性思考 司法困境 增设新罪 积极刑法立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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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论体系的方法论考察 被引量:1
11
作者 郑军男(译) 《刑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2期26-67,共42页
刑法研究以方法论和体系论的先行解决为首要前提,从古典犯罪论体系经过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目的的犯罪论体系,乃至至今仍旧在孜孜追求多样体系的再建构。然而,目前为止的诸种犯罪论体系并没有摆脱自古典犯罪论体系建构以来被普遍接纳的... 刑法研究以方法论和体系论的先行解决为首要前提,从古典犯罪论体系经过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目的的犯罪论体系,乃至至今仍旧在孜孜追求多样体系的再建构。然而,目前为止的诸种犯罪论体系并没有摆脱自古典犯罪论体系建构以来被普遍接纳的技术范畴,仍旧执着于体系内各要素的合理安置问题。犯罪论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础应该是体系性思考与问题指向性思考的合一,据此建构开放的体系,即目的论的、刑事政策的犯罪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论体系 方法论 体系性思考 问题指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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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法总则的体系地位与规范结构 被引量:5
12
作者 朱广新 《北航法律评论》 2013年第1期58-79,共22页
近年来颇受学界关注的债法总则问题,主要是如何构造债法总则而不是未来民法典应否设置债法总则。从比较法上看,债法总则的结构与体系并非纯粹以形式逻辑方法运算(提取公因式)的产物,而是在民法典、债法(编)的结构性制约下更多考虑规范... 近年来颇受学界关注的债法总则问题,主要是如何构造债法总则而不是未来民法典应否设置债法总则。从比较法上看,债法总则的结构与体系并非纯粹以形式逻辑方法运算(提取公因式)的产物,而是在民法典、债法(编)的结构性制约下更多考虑规范之间内在的逻辑关联而取舍的结果。债法总则的构造必然牵涉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调整或重构,应把它看作民法典编纂的问题之一,不应像制定《合同法》、《侵权责任法》那样制定单独的债法总则。在未来民法典应在总则编规定法律行为制度、应将债法拆分为三编予以规定的共识下,最好借鉴《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的做法,在严格区分作为典型法律行为的合同与由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思路下,以'合同及其法律行为'为章名构造法律行为制度,并将《合同法》第二章、第三章置入民法总则编,债法总则编主要规定与债之效力或与合同的效力有关的规则。如此之下,债法的第二编应以'典型合同'为名,详细规定各类典型合同;债法的第三编应以'非合同之债'为名,集中规定由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事实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债法总则 体系性思考 合同法总则 法律行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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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学的实践理性和反思能力
13
《新华文摘》 2023年第15期159-159,共1页
周光权在《江海学刊》2023年第2期撰文认为,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大为拓展,学者们充分关注理论的协调性和一贯性,能够自觉地进行体系性思考,坚持运用比较的眼光打造刑法教义学,理论的自主性得以增强。但是,刑法理论与实... 周光权在《江海学刊》2023年第2期撰文认为,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大为拓展,学者们充分关注理论的协调性和一贯性,能够自觉地进行体系性思考,坚持运用比较的眼光打造刑法教义学,理论的自主性得以增强。但是,刑法理论与实践需求之间的鸿沟仍然较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学研究 理论与实践 体系性思考 实践理 周光权 中国刑法学 刑法教义学 反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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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型刑法学的主要贡献与发展前景 被引量:10
14
作者 周光权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6-31,191,192,共18页
以苏联刑法学为反思对象、发展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当下刑法学具有鲜明的过渡特征。过渡型刑法学以发展教义学为目标,在体系性思考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学派论争的局面初步形成。过渡型刑法学的主要贡献是提出阶层式犯罪论的多种变通理论... 以苏联刑法学为反思对象、发展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当下刑法学具有鲜明的过渡特征。过渡型刑法学以发展教义学为目标,在体系性思考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学派论争的局面初步形成。过渡型刑法学的主要贡献是提出阶层式犯罪论的多种变通理论;推进刑法上的实质思考;广泛运用规范性思考,接纳客观归责论的方法论。推动过渡型刑法学形成的关键因素包括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学者的学派意识、关注中国现实等。提出过渡型刑法学概念,一方面,是要强调理论研究绝不能再回到以犯罪构成四要件说为核心的苏联刑法学的老路上;另一方面,也想揭示过渡型刑法学的自身局限性,促使当代刑法学者始终保持谦虚,不能认为自己掌握了唯一正确的真理。相反,应当在很长时期内接受不同学术观点并存的局面。过渡型刑法学的"再出发"不能拒斥法哲学、法社会学、社科法学的问题意识和思考方法;坚持刑事一体化的理念,促进学科之间的融通;放眼世界,真正把比较研究做好;在刑法学已经具备较好学术基础后,学者应该保持更为从容、缓和、成熟的心态,要注意防止学术观点的绝对化,防止简单化和图表式的对立,避免感情用事、凭直觉"选边站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渡型刑法学 体系性思考 规范思考 教义学 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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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刑辩艰难处皆为刑法学痛点 被引量:10
15
作者 周光权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0年第1期I0003-I0008,共6页
纵观刑法学发展史不难发现,最早学者们着眼于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比如从一个个故意杀人、伤害、盗窃等案件中提炼裁判规则,然后从理论上逐步进行体系化,形成刑法总论、各论等相应理论,从问题思考到体系思考的轨迹非常明显。但是,后来学者... 纵观刑法学发展史不难发现,最早学者们着眼于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比如从一个个故意杀人、伤害、盗窃等案件中提炼裁判规则,然后从理论上逐步进行体系化,形成刑法总论、各论等相应理论,从问题思考到体系思考的轨迹非常明显。但是,后来学者们发现,如果理论过于体系化、观念化,也会带来很多问题,所以又开始特别强调问题思考的重要性。但这样的一个理论发展逻辑并不是回到起点,而是螺旋式上升。对中国刑法学来说,在近年来体系性思考被特别强调的背景下,如何注重问题思考或者实现体系思考和问题思考的兼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学 螺旋式上升 故意杀人 体系性思考 裁判规则 观念化 刑法总论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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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和民法交汇处的财产犯罪 被引量:3
16
作者 周光权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3年第4期42-42,共1页
主持人按在分析刑法问题时,必须要做体系性思考,顾及民法立场,这一点在财产犯罪中表现得最为典型。一方面,财产犯罪的范围远比民事违法的范围要小。对于民法上难以容忍的情形(如民事欺诈),能否认定为犯罪必须考虑刑法所固有的违法性判... 主持人按在分析刑法问题时,必须要做体系性思考,顾及民法立场,这一点在财产犯罪中表现得最为典型。一方面,财产犯罪的范围远比民事违法的范围要小。对于民法上难以容忍的情形(如民事欺诈),能否认定为犯罪必须考虑刑法所固有的违法性判断。也就是说,哪些民事违法行为能够最终成为刑罚处罚的对象,只能用某一具体财产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个标尺去衡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违法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 刑罚处罚 刑法问题 民事欺诈 财产犯罪 违法判断 体系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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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释疑——以刑法教义学为重点 被引量:3
17
作者 邹兵建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8年第1期1-18,共18页
作为一种新兴的法学研究范式,法教义学目前在我国学界还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形象,有必要对其加以澄清。法教义学是实践理性的产物,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法教义学所采用的体系性思考在结论的妥当性和司法效率两个方面皆优于问题性思... 作为一种新兴的法学研究范式,法教义学目前在我国学界还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形象,有必要对其加以澄清。法教义学是实践理性的产物,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法教义学所采用的体系性思考在结论的妥当性和司法效率两个方面皆优于问题性思考。法教义学尊重法律规范的效力,不能对法律规范提出体系外的批评,但可以对其提出体系内的批评。法教义学重视概念体系思维,存在但可以克服与社会脱节的危险,在自身的体系范围内可以接纳价值判断,在坚持以规范研究方法为本体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吸收、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由于受到一些现实因素的制约,当下中国法教义学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法教义学应有的功能,但这些制约因素是暂时性的,在未来能够被克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教义学 社科法学 体系性思考 问题思考 刑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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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方法论的实践展开 被引量:1
18
作者 周光权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8年第1期19-35,共17页
刑法方法论对于正确认定与评价刑事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以刑法客观主义为基础的客观性思考将犯罪认定的起点与重点置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中,可以有效地维护罪刑法定原则并抑制司法的恣意。刑法中体系性思考的重点则在于... 刑法方法论对于正确认定与评价刑事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以刑法客观主义为基础的客观性思考将犯罪认定的起点与重点置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中,可以有效地维护罪刑法定原则并抑制司法的恣意。刑法中体系性思考的重点则在于协调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确保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与其他部门法的实体规定与价值判断相冲突。刑法中的规范性思考在实践中容易被忽视,其为正确地认定犯罪尤其是正确地判断出罪事由不可或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方法论 客观主义 客观思考 体系性思考 规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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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的思路与方法 被引量:1
19
作者 潘文博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2年第3期80-95,共16页
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保障了案件审查过程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使论证更为高效、有条理且可检验。鉴定式依靠演绎推理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逻辑完成,在解决刑法案例时,对构成要件中的每一概念均应按照“设问—定义—涵摄—结... 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保障了案件审查过程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使论证更为高效、有条理且可检验。鉴定式依靠演绎推理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逻辑完成,在解决刑法案例时,对构成要件中的每一概念均应按照“设问—定义—涵摄—结论”的逻辑顺序进行审查。学习刑法教义学应具有体系性思维,掌握从分论到总论的分析方式,对犯罪论的各阶层依次展开分析。以故意的作为犯为标准形态,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和竞合在此基础上予以修正,对过失犯、不作为犯也可举一反三。鉴定式案例分析对知识水平、时间精力投入要求极高,因此教学和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或可从培养方案、训练强度、考核方式和教学投入等方面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鉴定式案例分析 涵摄法 体系性思考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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