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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公开向司法数据公开的转变及其规则构建 被引量:5
1
作者 张建伟 赵润卓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53-68,共16页
司法文书公开是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体现,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减少冤假错案。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文书公开也暴露出了各种问题,例如裁判文书单一化、对当事人隐私保护不够完善等。法律数据时代对司... 司法文书公开是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体现,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减少冤假错案。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文书公开也暴露出了各种问题,例如裁判文书单一化、对当事人隐私保护不够完善等。法律数据时代对司法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界逐渐呈现出由司法文书公开向司法数据公开的发展趋势。相较司法文书公开,司法数据公开覆盖信息更加广泛,公开形式更加多元,能够更好地满足数字化时代对全面司法公开的基本需求。司法数据公开包含司法制度数据公开、司法程序数据公开、司法行政数据公开、司法实体数据公开、司法统计数据公开及司法责任数据公开,作为司法文书公开的“改良品”,可以和司法文书公开并行,一同实现向公众公开司法信息的目的。不过,在司法数据公开的过程中,存在着“反司法数据公开”的现象和数据安全风险等价值矛盾,在实现司法公平、公开的前提之下,应当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制,确保司法数据公开合理、合法地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数据 司法文书公开 司法数据公开 价值矛盾 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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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正司法体制的若干思考 被引量:2
2
作者 江必新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11,共10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并将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既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使命,也是其基本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并将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既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使命,也是其基本方向。深刻把握“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应当从健全刑事司法体制、民事司法体制、行政审判体制和国家执行体制四个方面着力:健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以完善刑事司法体制;规范专门法院设置以完善民事司法体制;深化管辖制度改革以完善行政审判体制;深化审执分离以健全国家执行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公正司法 依法治国 专门法院 审执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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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领域试验性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1
3
作者 李本森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33-47,共15页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的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中央司法机关进行试验性立法的方式推进司法改革,以确保试点改革的法律正当性。司法改革试验性立法项目只要影响到司法机关权力运行的调整和诉讼主体基本权利的损益...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的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中央司法机关进行试验性立法的方式推进司法改革,以确保试点改革的法律正当性。司法改革试验性立法项目只要影响到司法机关权力运行的调整和诉讼主体基本权利的损益,并涉及暂停、中止法律的执行或新的立法创制,都属于“重大改革”,就应当在国家立法机关的授权基础上组织实施。司法改革试验性立法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不能脱离实际,应广泛吸收基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的建议和意见,确保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司法机关需要通过更加具体的监督指导等方式,确保试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司法改革试点结束后,无论是修改法律还是恢复法律的回转,都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专家论证和听证程序的规定,防止出现“虎头蛇尾”现象。鉴于司法改革领域的试验性立法出现式微态势,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需要深度反思其运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其在推进中国式司法现代化中的应有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改革 试验性立法 人大授权 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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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鉴定队伍建设理论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王连昭 《中国司法鉴定》 2025年第2期69-77,共9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理论,是新时代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为我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鉴定队伍指明了方向。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力量,是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要立...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理论,是新时代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为我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鉴定队伍指明了方向。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力量,是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要立足国情、兼收并蓄,全面布局、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建工作建设为关键抓手,以建立新时代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新时代司法鉴定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新时代司法鉴定人才培养机制为发展策略,推进司法鉴定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司法鉴定 队伍建设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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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原则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中的适用现状与完善路径
5
作者 李晓慧 汪劲 《广西社会科学》 2025年第3期115-124,共10页
预防原则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中被直接或间接地广泛适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对预防原则的理解存在差异,将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以及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条规定的“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混同适用;适用预防原... 预防原则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中被直接或间接地广泛适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对预防原则的理解存在差异,将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以及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条规定的“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混同适用;适用预防原则时未充分说理;存在应当适用预防原则而未适用的情形;适用绿色发展理念限制预防原则的理论基础不充分。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为了保障可持续的资源和能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应选择预防原则作为根本原则以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适用预防原则应以优先适用规则、穷尽规则为前提,以直接适用而非间接适用、详细说理而非简单说理或不说理为适用方式。适用预防原则,应受到绿色发展理念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防原则 司法保护 生物多样性 优先适用原则 绿色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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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四大类”会员管理实证研究——以S市司法鉴定协会为视角
6
作者 沈臻懿 邱科荣 《中国司法鉴定》 2025年第5期96-104,共9页
我国现行立法虽规定了司法鉴定的“两结合”管理制度,但并未强制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加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实践中,存在因部分鉴定机构未加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而脱离行业自律管理的情形,导致“两结合”管理模式中的自律管理对此类司法鉴... 我国现行立法虽规定了司法鉴定的“两结合”管理制度,但并未强制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加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实践中,存在因部分鉴定机构未加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而脱离行业自律管理的情形,导致“两结合”管理模式中的自律管理对此类司法鉴定机构的长期缺位。通过研究S市非会员“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发现非会员单位普遍具有“小、微、弱”的共性,往往意图规避监管或存在会费顾虑等缘由而未加入行业协会。为确保“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全覆盖,以有效践行行业自律,亟需通过专门立法、优化协会职能等方式吸引未入会单位向行业协会积极靠拢,进而实现协会会员服务、监督的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鉴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行业管理 “两结合”管理制度 “四大类”鉴定 会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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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公益服务的实践省思与制度建构
7
作者 吴宏耀 袁志尧 《中国司法鉴定》 2025年第1期1-9,共9页
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一种司法鉴定公益服务。在我国,顶层设计的整体推进与地方探索的守正创新,共同勾勒出司法鉴定公益服务的基本制度轮廓,但该项服务也存在立法层级较低、各地规范内容差异较大、运行... 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一种司法鉴定公益服务。在我国,顶层设计的整体推进与地方探索的守正创新,共同勾勒出司法鉴定公益服务的基本制度轮廓,但该项服务也存在立法层级较低、各地规范内容差异较大、运行程序较为粗疏等问题。司法鉴定公益服务不仅具有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实体正义的工具价值,更具有推进两造力量平衡、促进人权司法保障、提高诉讼效率的固有价值。未来,应当加强司法鉴定公益服务的体系化建构,将国家责任、正当程序、诉讼效率作为其基本原则,采取将司法鉴定公益服务整体纳入《法律援助法》的立法模式,并从服务主体、服务范围、运行程序、经费保障、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完善具体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鉴定公益服务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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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立法改革的实践探索——基于2023年《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的分析
8
作者 陈如超 程桢 《中国司法鉴定》 2025年第5期83-95,共13页
尽管经过多年的制度改革,司法行政机关的鉴定管理实践依然普遍存在一些难题,这些难题亟需通过司法鉴定立法进行改革。2023年新修订的《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对此进行了积极回应,主要表现在合理配置司法行政机关的鉴定管理权、建立司法... 尽管经过多年的制度改革,司法行政机关的鉴定管理实践依然普遍存在一些难题,这些难题亟需通过司法鉴定立法进行改革。2023年新修订的《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对此进行了积极回应,主要表现在合理配置司法行政机关的鉴定管理权、建立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准入的专家评审制度、体系化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尤其是增加了中止鉴定程序、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特别是机构负责人法律责任。这些修订方案既展示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的地方辨识度,又为已被纳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中的《司法鉴定法》的制定提供了地方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 司法鉴定立法 《司法鉴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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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社会治理功能研究
9
作者 胡向阳 范田雨 《中国司法鉴定》 2025年第6期13-21,共9页
司法鉴定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现行体系在与社会治理的交互中也面临诸多问题,如公益化与市场化的矛盾、鉴定过程透明度不足、鉴定意见权威性不高以及鉴定技术局限性较大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司法鉴定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对现... 司法鉴定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现行体系在与社会治理的交互中也面临诸多问题,如公益化与市场化的矛盾、鉴定过程透明度不足、鉴定意见权威性不高以及鉴定技术局限性较大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司法鉴定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对现行体制机制和具体案例实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促进司法鉴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度融合、推动司法鉴定的公益性管理、拓展鉴定应用领域和服务范围、强化司法鉴定专业性和公信力以及加强管理和职业教育,以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在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通过多方努力显著提高司法鉴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 社会治理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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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背景下行政检察监督范式的转型及规范路径 被引量:5
10
作者 秦前红 刘平华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77-92,共16页
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正在重塑行政检察监督机制,从传统个案监督到数字化类案监督,行政检察的范式跃迁正在经历从监督范围的纵深延展逐渐向社会治理深度延伸。然而,在此转型进程中伴随着多重困境:监督权能的规范边界模糊引发功能张力,数... 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正在重塑行政检察监督机制,从传统个案监督到数字化类案监督,行政检察的范式跃迁正在经历从监督范围的纵深延展逐渐向社会治理深度延伸。然而,在此转型进程中伴随着多重困境:监督权能的规范边界模糊引发功能张力,数据壁垒导致治理效能耗散,信息处理中安全价值与效能目标的衡平困境逐渐凸显。对此,遵循功能主义权力配置原理,检察机关应秉承谦抑理念,积极发挥检察监督的主动性,建构动态平衡框架。针对数据共享困难问题,应当积极争取人大及党委政法委支持,分阶段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在数据收集和使用过程中,应当从规范流程和加强监管两个方面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努力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为避免算法“机械决策”所带来的人工智能风险,数字行政检察仍需秉持司法亲历性原则,遵循“算法锁定异常线索——人工审查确认”的监督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检察 数字化转型 风险防范 规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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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主义宪法观视角下的检察权结构关系新论 被引量:2
11
作者 赵丹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96-109,共14页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能的扩展,不少学者对不同检察权能之间的关系进行新的阐释以回应实践需求。大多数学者持形式主义宪法观的理念,从我国《宪法》第134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定性出发,认为所有检察...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能的扩展,不少学者对不同检察权能之间的关系进行新的阐释以回应实践需求。大多数学者持形式主义宪法观的理念,从我国《宪法》第134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定性出发,认为所有检察权均以法律监督职能为核心。这种理解局限于宪法文本,对中国检察制度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实际观照不足,存在逻辑缺漏,还会导致“法律监督”内涵的不当泛化,并不利于各项检察权的依法有效行使。实质主义宪法观视角下的检察权结构关系论认为,“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国家机关定性不能决定检察权的属性或主要功能,不同种类的检察权之间地位平等,非法律监督性质的检察权之行使尽管会产生权力监督的客观效果,但有其自身独立的功能与价值。检察权子权力之间的内部分工以及检察权与其他国家权力关系的理顺均应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而非法律监督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权 形式宪法 实质宪法 功能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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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赋能智慧矫正:价值意蕴、现实痛点及应用路径 被引量:1
12
作者 孙继文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5年第2期32-38,共7页
大数据技术在智慧矫正领域的应用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推动司法现代化意义重大。在深入剖析大数据应用到智慧矫正的价值意蕴的基础上,梳理当前存在的数据孤岛、利用分析能力不足等现实痛点,提出数字资源体系构建、标准化采集与清洗... 大数据技术在智慧矫正领域的应用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推动司法现代化意义重大。在深入剖析大数据应用到智慧矫正的价值意蕴的基础上,梳理当前存在的数据孤岛、利用分析能力不足等现实痛点,提出数字资源体系构建、标准化采集与清洗、数据挖掘与算法选择、可视化与决策支持、两个关键模型完善等路径,为智慧矫正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技术 智慧矫正 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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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的一体化协同及其优化 被引量:3
13
作者 王婷婷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70-184,共15页
司法大数据是“大数据+”智慧司法的产物。作为新型司法基础资源,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协同是现代司法运行的基础。针对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协同实践中的资源整合局限、技术权力扩张、决策参照性不足等困境,当务之策应在阐释司法大数据一体化... 司法大数据是“大数据+”智慧司法的产物。作为新型司法基础资源,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协同是现代司法运行的基础。针对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协同实践中的资源整合局限、技术权力扩张、决策参照性不足等困境,当务之策应在阐释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协同法治效能的基础上,分析其内生局限性,立足数据的分享与控制平衡,进而探索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协同的优化策略,以期提升协同实效、增强数据功能。通过确立司法大数据分享与控制的平衡机制,优化司法大数据辅助的适配效能,防控司法大数据应用的系统性风险,推动数据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加深大数据在司法中的共享与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大数据 一体化 协同 司法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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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环境改善对外资流入中国的影响研究——基于司法省级统管的准自然实验
14
作者 冼国明 陈依楠 《亚太经济》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55-177,共23页
近年来,中国吸引外资的理念经历了由依赖优惠政策向改善投资环境的转变。公平公正的司法体系是打造“清新”投资环境的关键前提,是影响外资流入的重要因素。利用中国商务部网站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微观数据,以2014年“省以下地方法院、... 近年来,中国吸引外资的理念经历了由依赖优惠政策向改善投资环境的转变。公平公正的司法体系是打造“清新”投资环境的关键前提,是影响外资流入的重要因素。利用中国商务部网站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微观数据,以2014年“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简称“司法省级统管”)为政策冲击,构建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考察了司法环境改善对外资流入中国的影响,并创新性地从法律制度视角分析了二者间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司法省级统管显著促进了外资流入规模的增加,并且随着改革的深入,这一促进作用逐渐加强。机制分析表明,司法省级统管主要通过改善外国投资者面临的产权和契约保护环境吸引外资流入。异质性分析表明,司法省级统管对外资流入的影响会因企业、行业、外资来源国和地区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具体地,高契约密集度和低资产可逆性行业、不善于维持政企关系的无政府关联和独资企业、来自发展中国家和英美法系以及进入中国非东部地区的外资受司法省级统管的影响更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省级统管 外商直接投资 契约保护环境 产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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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理运行的制度逻辑与改革转向
15
作者 郭松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1期128-139,F0002,207,共14页
“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提出,不仅意味着审判管理被法院系统赋予更重要的意义,也表明其存在较大改革发展空间。当下的审判管理体系由以控制案件处理流程为着力点的过程约束、以调控案件实体裁判为落脚点的实体把控与以考评审判质效为出发... “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提出,不仅意味着审判管理被法院系统赋予更重要的意义,也表明其存在较大改革发展空间。当下的审判管理体系由以控制案件处理流程为着力点的过程约束、以调控案件实体裁判为落脚点的实体把控与以考评审判质效为出发点的考核管理构成。在法院运行复杂的制度结构中,控制逻辑、合法性逻辑与责任逻辑构成审判管理存续的制度逻辑,它们也赋予审判管理正当性与合理性。“审判管理现代化”指明了审判管理发展的方向,明确审判管理的功能限度、调整审判管理的对象与定位以及构建审判管理的责任机制,应该成为推进审判管理转型发展的重要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管理 审判权 制度逻辑 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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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诉讼协同改革的制度建构与体系完善
16
作者 彭何利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7期132-145,共14页
跨域诉讼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利于消解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的地方化问题,加快司法权的统一化进程。当前,跨域诉讼改革已实现从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到四级法院跨域立案全覆盖,为跨域诉讼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但跨域... 跨域诉讼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利于消解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的地方化问题,加快司法权的统一化进程。当前,跨域诉讼改革已实现从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到四级法院跨域立案全覆盖,为跨域诉讼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但跨域诉讼在实践运行中仍然存在体系不协调、程序不畅通、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寻找突破口,以回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深化跨域诉讼改革,在方法论上,应以司法协同理念为引领,确保此项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在制度建构上,应着力解决跨域审判权运行机制问题,促进线上与线下程序有序衔接,完成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体系重构,并在必要时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从而在制度上保障改革的成功落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域诉讼 跨域审判 司法协同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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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监狱罪犯劳动原因探究
17
作者 高寒 张崇脉 王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5年第3期15-21,共7页
劳动是罪犯服刑生活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地组织罪犯劳动,既有利于维持监狱秩序,更有利于对罪犯的改造。罪犯也是人,这是现代监狱罪犯劳动的根本原因。罪犯人的现实状态,则是罪犯劳动的具体原因。劳动是人的本质,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使罪... 劳动是罪犯服刑生活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地组织罪犯劳动,既有利于维持监狱秩序,更有利于对罪犯的改造。罪犯也是人,这是现代监狱罪犯劳动的根本原因。罪犯人的现实状态,则是罪犯劳动的具体原因。劳动是人的本质,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使罪犯人的本质得到尊重和实现,这是把罪犯当人看的具体表现,也是改造罪犯的前提条件。罪犯是人,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劳动维持生存和发展,是罪犯基本的人权。罪犯刑满释放后要回归社会,劳动则能增强罪犯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能力。正确认识罪犯劳动的不同原因及其相互关系,是正确认识罪犯劳动的性质和目的的基础,也是科学组织罪犯劳动,充分发挥罪犯劳动的改造功能的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犯劳动 人的本质 社会关系 罪犯服刑生活 重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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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数据开放时代的判例——在司法裁判开放数据的时代重新解读卡赫博尼耶关于判例的论述 被引量:1
18
作者 吴沣桦(译)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140-163,共24页
卡赫博尼耶从判例与习惯的经典对照中总结出判例形成的三要素,即物质要素、心理要素和公开性要素,并对这些术语作了限制性的解释。法国进入“数字共和国”时代后,随着司法裁判数据开放的推进,司法数字化进程迈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此同时... 卡赫博尼耶从判例与习惯的经典对照中总结出判例形成的三要素,即物质要素、心理要素和公开性要素,并对这些术语作了限制性的解释。法国进入“数字共和国”时代后,随着司法裁判数据开放的推进,司法数字化进程迈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此同时,司法裁判数据开放也引发了判例概念的改变,大规模的裁判线上发布开放了对事实审法院裁判的访问,这使得除最高司法法院的判决之外,事实审法院的裁判也可能成为判例。面对司法裁判数据开放带来的巨大影响,既要避免在判例的概念上采取任何僵化的立场,也要避免判例性质的改变可能带来的司法裁判平均化和法律推理贫困化。司法裁判数据开放也最终否定了判例与习惯的对照,判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不能被视为“法官的习惯”。经过六十多年,卡赫博尼耶对判例构成的三要素所表达的保留意见依然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开放数据 司法大数据 判例 判决公开 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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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利性执法司法的检察监督规范路径
19
作者 徐宏 童惠筠 李益明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5年第3期36-41,共6页
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近年来引发广泛关注。为根治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规范异地执法公权力的行使是治本之策。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时存在监督制约制度失衡、监督职... 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近年来引发广泛关注。为根治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规范异地执法公权力的行使是治本之策。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时存在监督制约制度失衡、监督职能弱化、监督方式形式化、监督力度缺乏刚性、案件线索来源单一、监督审查丧失主动等制约困境。为了坚决打击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应当完善检察监督制度构建、纠正监督理念,消除追责制度盲区、提高监督实效,深化科技赋能、实现案件信息协作共享,通过制度设计将检察监督嵌入执法权运行全流程,破解“趋利执法—监督乏力”的恶性循环,进而推动执法司法公信力与营商法治环境的双重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监督 趋利性执法司法 信息协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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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家参与备案审查的制度建构——以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切入中心 被引量:1
20
作者 周航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13-120,共8页
引入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对于提升审查机构的审查能力、实现对审查活动的监督、确保审查结论的实效以及实现审查实践与学术研究的互动具有积极意义。从中央相关规定,尤其从省级有关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和审查实践来看,专家参与备案审查的... 引入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对于提升审查机构的审查能力、实现对审查活动的监督、确保审查结论的实效以及实现审查实践与学术研究的互动具有积极意义。从中央相关规定,尤其从省级有关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和审查实践来看,专家参与备案审查的形式主要包括: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接受委托进行审查、提供咨询论证等。目前,相关地方性法规多数未规定参与审查的专家的资质、在何种情形下应当有专家参与,也未明确专家参与的具体形态以及专家意见如何发挥作用。为有效发挥专家在备案审查中的作用,应当确定专家的选择标准和方式、明确专家参与审查的条件以及参与审查活动的组织形态;细化专家参与审查的程序,基于专家参与的不同形态合理界分专家意见发挥作用的形式,并完善专家参与审查活动的保障和监督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备案审查 专家参与 专家意见 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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