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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微企业特别重整程序的构建
1
作者 张艳丽 孟阳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8-29,114,共13页
小微企业的“小”和“微”使其在经营结构及运行方面有独特的法律特征。现行破产法以大中型企业为适用对象所设置的普通重整程序,对产生债务困境小微企业的重整在规范上存在诸多不适配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小微企业破产法立法... 小微企业的“小”和“微”使其在经营结构及运行方面有独特的法律特征。现行破产法以大中型企业为适用对象所设置的普通重整程序,对产生债务困境小微企业的重整在规范上存在诸多不适配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小微企业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新指标,都倡导破产法要针对小微企业制定特别重整程序。域外各国在破产法修订中也为小微企业规定特殊的重整规则。基于国际上对小微企业破产重整的专门立法趋势,以及国内法院对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的司法探索,有必要在《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中增设小微企业的特别重整程序。构建小微企业特别重整程序,必须考虑确立不同于普通重整程序的启动适用条件、重整治理结构、重整计划的形成、不同程序的转换协调等方面的特殊重整规则。小微企业特殊重整规则的确立是对破产重整制度的补白,也是对中国式现代化企业治理目标实现的促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微企业 普通重整程序 特别重整程序 特殊重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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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破产耻辱文化的逻辑进路与制度构建
2
作者 丁燕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141-149,共9页
纵向维度追溯破产耻辱文化的历史发展,横向维度勾勒破产耻辱文化世界谱系图,揭示了破产耻辱文化在各国根深蒂固之现状。从心理学视角剖析破产耻辱文化的心理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恐惧、成见与社会控制,系弱化、消弭破产耻辱文化... 纵向维度追溯破产耻辱文化的历史发展,横向维度勾勒破产耻辱文化世界谱系图,揭示了破产耻辱文化在各国根深蒂固之现状。从心理学视角剖析破产耻辱文化的心理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恐惧、成见与社会控制,系弱化、消弭破产耻辱文化的逻辑进路。各国应全面构建消弭破产耻辱文化的制度体系,如建立多层次的债务救济体系,包括非正式破产程序与正式破产程序并存、正式破产程序的多样性;贯彻免责制度、确立反歧视制度;建设破产职业共同体,形成破产生态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耻辱文化 心理成因 破产免责 不歧视 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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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预付租金”的债权性质探讨
3
作者 梁春瑾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150-160,共11页
破产程序中“预付租金”的债权性质认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分配,但我国目前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依据合同解除效果说解释预付租金债权性质问题,会落入学说之争,以不当得利中“不该占有而占有”的逻辑解释,亦无法得出预付租金的特殊性。不动... 破产程序中“预付租金”的债权性质认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分配,但我国目前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依据合同解除效果说解释预付租金债权性质问题,会落入学说之争,以不当得利中“不该占有而占有”的逻辑解释,亦无法得出预付租金的特殊性。不动产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能够得到特殊处理,是由“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中对租赁关系稳定性与承租人生存权益的优先保护需求决定。预付租金因其与生存权益的直接关联性、作为未来使用付费的性质以及支付时的动因,从而有必要提升其在债务清偿顺序中的地位。预付租金优先清偿的范围应以非破产情形时承租人的合法期待为划定标准,在房屋未交付、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或不定期租赁等情形下,预付租金仍应作为普通债权处理。超出市场公允价值的预付租金部分应合理调整至与市场租金标准相符的范围。未来制度设计应采取破产制度内外综合治理的方法,以减轻预付租金问题对破产分配规则的影响,实现承租人权益与其他债权人清偿权益间的均衡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付租金 不动产租赁 共益债务 债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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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义视角下困境企业预重整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3
4
作者 钟颖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5年第1期74-87,共14页
通过对68份预重整相关司法文本的分析可以发现,现有预重整实践存在功能定位模糊,甚至反噬正式重整制度原有功能的问题,可能背离困境企业预重整制度的初衷。本质上,预重整是在反思庭外重组和正式重整程序基础上衍生的第三种困境企业拯救... 通过对68份预重整相关司法文本的分析可以发现,现有预重整实践存在功能定位模糊,甚至反噬正式重整制度原有功能的问题,可能背离困境企业预重整制度的初衷。本质上,预重整是在反思庭外重组和正式重整程序基础上衍生的第三种困境企业拯救程序,其功能优势在于及时启动重整程序、缩短重整程序的时间、降低重整程序的成本、提升重整成功率等方面。为此,应从功能主义视角审视困境企业预重整制度的构造,进一步理顺预重整与庭外重组、正式重整程序的关系。具体而言,应选择“当事人主导型”的庭外协商模式,构建以预重整方案的效力转化为中心的庭内重整制度框架,并明确预重整辅助机构的选任与衔接规则,从而最大限度发挥预重整制度拯救困境企业的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困境企业 破产法 预重整制度 重整程序 庭外重组 预重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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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程序中偏颇担保行为的撤销 被引量:1
5
作者 范佳慧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1期162-176,共15页
基于行为效果上的同质性,《企业破产法》在修改时应当将偏颇担保行为从第31条中移出,与第32条中的偏颇清偿行为合并规定,适用共同的撤销规则。偏颇担保行为的撤销应当以行为发生时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行为发生在可撤销期间内为要件。... 基于行为效果上的同质性,《企业破产法》在修改时应当将偏颇担保行为从第31条中移出,与第32条中的偏颇清偿行为合并规定,适用共同的撤销规则。偏颇担保行为的撤销应当以行为发生时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行为发生在可撤销期间内为要件。偏颇担保行为的发生时间,应当是担保物权设立及取得对抗第三人效力要件均得到满足的时间。当担保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时,应当以登记申请的受理时点作为偏颇担保行为的发生时点。同时担保行为、浮动担保的固定价值、法定担保物权是偏颇担保行为的撤销例外,不受偏颇撤销权的追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 担保物权 偏颇撤销权 同时担保 浮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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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决议撤销诉讼中重复形成决议行为之规制
6
作者 李享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5年第3期118-131,共14页
公司决议撤销诉讼是为保障股东权利和公司合法经营而采取的司法干预措施。但是在实践中,公司有权机关在撤销决议的判决生效后再度作出与先前被撤销决议内容一致且存在相同瑕疵决议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重复形成决议问题。重复形成决议行... 公司决议撤销诉讼是为保障股东权利和公司合法经营而采取的司法干预措施。但是在实践中,公司有权机关在撤销决议的判决生效后再度作出与先前被撤销决议内容一致且存在相同瑕疵决议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重复形成决议问题。重复形成决议行为之所以应当被规制,是因为其实质剥夺了公司决议撤销诉讼中股东的胜诉利益,并减损了公司决议撤销诉讼的司法价值,破坏了法的安定。重复形成决议行为的规制涉及诉讼标的、既判力的作用形态、判决理由判断之于后诉的拘束力等问题。对生效判决中的撤销事由判断,在以重复形成的决议为审理对象的后诉中应当具有通用力。应将前诉对撤销事由的判断作为法定争点,通过构筑法定争点通用力体系,赋予其在审理重复形成决议效力在后诉中的通用力。通过采取在后诉中径行认定重复形成决议存在撤销事由的方式,可以缩短后诉的审理进程,以达到规制重复形成决议之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复形成决议 重复形成对象 形成判决的既判力 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争点效 法定争点通用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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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财产课税的理论证成与规则构建
7
作者 吕铖钢 朱瑞泽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76-87,共12页
数字财产的脱序性演变和数字财产交易的结构性变迁,不仅扩大了私法中财富分配的不平衡,也加剧了公法中税收监管的不匹配。数字财产具有无形性、依附性和双重占有性等特征,在增益性、独立性、衡量性等方面具备可税性,但在现行税收征管体... 数字财产的脱序性演变和数字财产交易的结构性变迁,不仅扩大了私法中财富分配的不平衡,也加剧了公法中税收监管的不匹配。数字财产具有无形性、依附性和双重占有性等特征,在增益性、独立性、衡量性等方面具备可税性,但在现行税收征管体系下,数字财产课税面临纳税主体边界模糊、征税客体认定混乱、税收权益归属不清等困境。实现数字财产课税从事实发现到税法规范适用的跳跃,有必要借鉴域外税收制度和征管经验,将数字财产置于所得税与流转税之下予以规制,逐步实现向新型数字财产税的有序过渡。具体而言:以数字财产的权属关系为基,识别多样化纳税主体,确定纳税主体范围;以人格属性型与数据服务型为准,判定类型化征税客体,以“2+N”模式涵纳各种数字财产;在课税程序前端、中端、末端数字化赋能的技术支撑下,推进传统课税规则的有机续造,实现数字财产课税的“规则之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字财产 数字税 数字服务税 财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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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香港的跨界破产合作——基于案例的实证分析及建议 被引量:12
8
作者 石静霞 黄圆圆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70-181,共12页
自中国政府1997年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来,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作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香港多年来一直是内地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良好跳板和依托。然而,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等不稳定因素对企业的持续影响,涉及内地与香... 自中国政府1997年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来,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作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香港多年来一直是内地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良好跳板和依托。然而,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等不稳定因素对企业的持续影响,涉及内地与香港的破产案件越来越多,如何实现破产案件的合作成为内地与香港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长期以来,不同的法律体系使内地与香港间的破产合作存在较多困难,而近年来出现的离岸因素又为内地与香港跨界破产合作增添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内地与香港宜就跨界破产合作事项协商制订专门安排,以缓和内地与香港跨界破产案件处理中的冲突及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界破产 破产区际合作 离岸法域 破产承认与救济 内地与香港破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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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界限的立法功能问题——兼评《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规定(一)》的实际功效 被引量:18
9
作者 韩长印 何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2-14,共13页
为推动破产案件的依法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司法解释。要客观评价该司法解释的实施效果,尚需要澄清以下认识:其一,破产界限的功能或仅限于保障当事人及时便利获取破产救济并防范当事人对破产申请的不... 为推动破产案件的依法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司法解释。要客观评价该司法解释的实施效果,尚需要澄清以下认识:其一,破产界限的功能或仅限于保障当事人及时便利获取破产救济并防范当事人对破产申请的不当使用,破产申请动因的不足本来就是破产制度的"痼疾";其二,对于自愿申请,不对破产界限进行审查而"自动受理"的模式要比我国破产法一直采纳的"审查受理"模式更符合保障当事人及时、便利获取破产救济的目标;其三,对于强制申请,破产界限的推定规则虽能大大减轻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却容易忽略强制申请的不当使用问题。在这些方面,美国破产法的经验可资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界限 破产受理 自愿申请 强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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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制度之确立 被引量:28
10
作者 王欣新 周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51-59,共9页
在分析关联企业破产重整中存在的特殊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对关联企业的重整必要时需要借助合并重整程序解决,通过合并重整与其他规制关联企业的手段比较,指出其在中国适用的必要性。从法哲学法经济学民法和经济法等法学理论方面,并借鉴美... 在分析关联企业破产重整中存在的特殊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对关联企业的重整必要时需要借助合并重整程序解决,通过合并重整与其他规制关联企业的手段比较,指出其在中国适用的必要性。从法哲学法经济学民法和经济法等法学理论方面,并借鉴美国对实质合并原则的适用经验及中国司法实践的探索案例,以为该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企业 破产重整 实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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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破产法研究 被引量:36
11
作者 徐国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9-21,共13页
《十二表法》中的破产法以债务人的人身作为责任手段,导致债奴甚至杀害债务人的残酷现象。《关于债奴的佩特流斯和帕皮流斯法》废除了债奴制度。尔后产生了财产拍卖制度解决债务人破产问题,但该制度不以解决破产问题为限。它和以后的财... 《十二表法》中的破产法以债务人的人身作为责任手段,导致债奴甚至杀害债务人的残酷现象。《关于债奴的佩特流斯和帕皮流斯法》废除了债奴制度。尔后产生了财产拍卖制度解决债务人破产问题,但该制度不以解决破产问题为限。它和以后的财产零卖制度都是强制破产制度。恺撒颁布的《关于财产让与的优流斯法》开创了自愿破产制度。它放弃了破产惩罚论,把破产看做一种解决危机的手段,并把破产法独立化。该法深刻影响后世的破产法。此外,罗马法还有特殊破产制度,它们是遗产破产、银行破产、特有产破产、返还嫁资的丈夫破产、受敬畏者破产等,其共同特点是具有特别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 人身责任 财产责任 强制破产 自愿破产 普通破产 特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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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美国破产法修改与世界金融危机——兼论破产法的经济调节功能 被引量:5
12
作者 陈云良 梁杰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36-143,共8页
2005年美国通过了《防止破产滥用及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这一修正案对个人破产制度做了重大修改,规定了更加严格的个人破产条件与破产程序,这促使止赎率不断攀升,增加了待售住房的数量,从而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价格下降的压力,催化了2008... 2005年美国通过了《防止破产滥用及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这一修正案对个人破产制度做了重大修改,规定了更加严格的个人破产条件与破产程序,这促使止赎率不断攀升,增加了待售住房的数量,从而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价格下降的压力,催化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破产法具体制度的变革之所以会成为诱发危机的因素,是因为破产法已经不仅仅是一部维护私法秩序的法律,已经演变为一部发挥着经济调节功能的法律。后危机时代,我国可以通过破产法改革寻求经济发展、矛盾缓和的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危机 破产法 经济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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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原则”视阈下预重整制度的功能性建构 被引量:26
13
作者 邢丹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15-132,共1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绿色原则”的基础含义为环境保护,其深层表达为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绿色原则”既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表达了资源、资本的可持续利用。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兼具市场出清和挽救再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绿色原则”的基础含义为环境保护,其深层表达为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绿色原则”既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表达了资源、资本的可持续利用。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兼具市场出清和挽救再生的双重功能。其中预重整制度因其有效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挽救债务企业于困境,是“绿色原则”在破产法中张力的重要体现。预重整制度一面可以通过简化程序节约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另一面还可以延续债务人经验、商誉,避免浪费、最大化促进债务人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原则 节约资源 可持续发展 预重整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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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准入规制的中国路径 被引量:32
14
作者 赵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22-134,共13页
个人破产准入规制是个人破产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平衡的支点,是个人债务纠纷司法化解的后盾。关于破产能力,我国宜采取一般个人破产主义,并对"个人"之外延进行界定。关于破产原因,个人自愿破产情形下为... 个人破产准入规制是个人破产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平衡的支点,是个人债务纠纷司法化解的后盾。关于破产能力,我国宜采取一般个人破产主义,并对"个人"之外延进行界定。关于破产原因,个人自愿破产情形下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个人强制破产情形下通过停止支付与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不能,可推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解程序的启动原因与破产清算相同,重整程序的启动原因则可适当拓展。当涉及与公司破产、合伙企业破产以及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门槛"对接时,制度的设计需要依据不同主体破产的特性确定衔接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准入规制 破产能力 破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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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跨国破产管辖制度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被引量:4
15
作者 黄少彬 张旭 温文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5-8,共4页
目前西方主要国家跨国破产案件的管辖原则有住所地管辖原则、破产财产管辖原则、债权人国籍或住所地管辖原则、业务活动管辖原则等。为解决各国管辖原则差异,国际社会通行的管辖原则是兼采住所地管辖和长臂管辖,并以主要破产程序和非主... 目前西方主要国家跨国破产案件的管辖原则有住所地管辖原则、破产财产管辖原则、债权人国籍或住所地管辖原则、业务活动管辖原则等。为解决各国管辖原则差异,国际社会通行的管辖原则是兼采住所地管辖和长臂管辖,并以主要破产程序和非主要破产程序对破产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区分。在我国《破产法》对跨国破产的管辖权问题还没有涉及的情况下,需要顺应国际跨国破产管辖制度的立法趋势合理设置连接点;参照国际组织的立法模式设置主附破产程序,有条件地引入协议管辖制度以化解跨国破产案件管辖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破产 管辖制度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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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要素型破产法的立法目标及其制度构造 被引量:30
16
作者 赵万一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29-42,共14页
我国破产立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未能准确定位破产法在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工具主义思想严重。未来,破产法改革应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商事法律理念为指导,以市场要素型破产法为改革目标,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构建以市场... 我国破产立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未能准确定位破产法在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工具主义思想严重。未来,破产法改革应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商事法律理念为指导,以市场要素型破产法为改革目标,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淘汰和拯济相结合,以破产重整为核心的现代破产制度。其具体内容包括适当扩大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区分不同类型的破产人,分别设计不同的破产法律制度;完善破产前置程序,引入简易重整制度。同时大力推进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从组织上、技术上、程序上保证破产审判的实际效果,设立专门的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政府对破产审判的支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经济 市场要素型破产法 立法目标 制度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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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痛点——公众法意识的转型 被引量:24
17
作者 张善斌 钱宁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19-128,共10页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余债免除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在现行破产制度的法律中也摒弃了自然人主体。对商人不信任以及对债务人的不宽容是我国公众在法意识层面排斥个人破产制度建构的原因,亦是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痛点所在。考察历史沿革脉络...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余债免除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在现行破产制度的法律中也摒弃了自然人主体。对商人不信任以及对债务人的不宽容是我国公众在法意识层面排斥个人破产制度建构的原因,亦是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痛点所在。考察历史沿革脉络,西方个人破产制度之所以能产生和顺利发展,与宗教文化影响存在很大关系。传统中国长期处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并不存在产生个人破产观念与制度的土壤。近年来,国内信贷消费市场迅速膨胀、现有个人债务清偿机制失灵使得法院执行难的司法窘境愈发明显,非法催债现象肆意蔓延,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多种因素交汇最终使得国家意志层面明确了个人破产制度的建构意图。然而,囿于与西方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要最大限度消减我国公众在法感情上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抵触,就必须注重现代化破产理念的本土化建构,同时加强引导公众意识的制度建设、试点优化、人才培养、道德引导、媒介宣传等多元化机制的联动效应,以实现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法度与民间力量多元秩序一体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法意识 债务清偿 支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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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参与分配制度改革与完善的理论思考——以与破产制度的分立和对接为突破口 被引量:4
18
作者 孟庆涛 闫宾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07-109,共3页
参与分配制度本质上是执行制度,而我国现行立法将其作为弥补破产制度缺失的补救性制度,期望发挥破产制度机能,但由于执行制度和破产制度内在理路上的差异,导致该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混乱。故而,我国应采用与破产制度分立的方式,从适... 参与分配制度本质上是执行制度,而我国现行立法将其作为弥补破产制度缺失的补救性制度,期望发挥破产制度机能,但由于执行制度和破产制度内在理路上的差异,导致该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混乱。故而,我国应采用与破产制度分立的方式,从适用程序、分配程序、救济程序等方面全方位还原参与分配制度的本来面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参与分配 适用条件 分配程序 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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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破产保护制度的若干思考 被引量:22
19
作者 张亚楠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20,共12页
破产保护与破产清算不同,其目的在于维护并实现破产企业的营运价值,维护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在内的所有利害关系人的最大利益。现阶段,我国破产保护制度实践面临案件数量少、审理期限长、危机投资者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影响破产保护制度... 破产保护与破产清算不同,其目的在于维护并实现破产企业的营运价值,维护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在内的所有利害关系人的最大利益。现阶段,我国破产保护制度实践面临案件数量少、审理期限长、危机投资者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影响破产保护制度有效实施的因素包括破产申请的动力不足、政府及法院的态度消极、管理人的执业能力有限等方面。我国《企业破产法》应设置合理的破产界限,设立破产重整的"债务人管理为原则,管理人接管为例外"的规则,以鼓励当事人提起破产申请制度;引入"预重整制度",以完善我国破产保护制度,促进该制度的价值有效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保护 破产界限 破产重整 经管债务人 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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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办理破产”指标分析与我国破产法的改革 被引量:24
20
作者 丁燕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78-88,共11页
从价值论视角诠释世行“办理破产”指标的功能,其具有促进各经济体实施破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价值。从方法论视角解析“办理破产”指标的评价体系,其作为营商环境评估十项指标之一,以2008年Djankov和Hart等人撰写的论文Deb... 从价值论视角诠释世行“办理破产”指标的功能,其具有促进各经济体实施破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价值。从方法论视角解析“办理破产”指标的评价体系,其作为营商环境评估十项指标之一,以2008年Djankov和Hart等人撰写的论文Debt Enforcement around the World所确立的评估方法为基础,主要由债权回收率和破产框架力度指数两部分组成。从比较视角出发,与可比经济体“办理破产”指标相比,我国排名位次靠后,债权回收率低、时间长、成本高,债权追收结果未实现持续经营,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分值不高。鉴此,从实践论层面展开与评述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改革措施之利弊,提出一系列继续完善破产法实施之建议,如在立法层面,应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破产重整法律规则的出台;在司法层面,应贯彻实施“利益平衡”原则,平等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行政层面,应大力推进行政权与司法权协作的法治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办理破产” 中小企业重整法 利益平衡 破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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