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新时代信息化发展需求与日本法对应——以民法为主要考察对象
1
作者
渠涛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69-79,共11页
为回应人工智能(AI)与数字财产带来的制度挑战,可将日本在信息化与智能化领域的立法实践及其民法学说作为观察对象,在维持民法体系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为中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探索可资借鉴的路径。借助“基本法—特别法—民法解释论”的三...
为回应人工智能(AI)与数字财产带来的制度挑战,可将日本在信息化与智能化领域的立法实践及其民法学说作为观察对象,在维持民法体系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为中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探索可资借鉴的路径。借助“基本法—特别法—民法解释论”的三层分析框架,系统梳理日本在数字基本法、电子交易与诉讼IT化立法等专门立法方面的实践经验,并聚焦于人工智能(AI)的主体性、数据是否构成民法上的“物”,以及智能系统责任分配等理论争论,归纳得出,日本民法总体上否定赋予AI法律人格,转而通过危险责任、产品责任及保险机制来分散相关风险,其制度设计以“人本”和“风险管制”为核心价值取向。在政策层面,有必要构建统筹性的数字基本法框架,在民法典之外,宜通过专门立法和责任—保险协同机制,渐进式回应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的制度需求。同时,在推进司法数字化的过程中,应当坚守程序正义原则,并确保人类对关键事项保有最终判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立法
人工智能治理
风险规制
治理路径
法律主体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新时代信息化发展需求与日本法对应——以民法为主要考察对象
1
作者
渠涛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处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69-79,共11页
文摘
为回应人工智能(AI)与数字财产带来的制度挑战,可将日本在信息化与智能化领域的立法实践及其民法学说作为观察对象,在维持民法体系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为中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探索可资借鉴的路径。借助“基本法—特别法—民法解释论”的三层分析框架,系统梳理日本在数字基本法、电子交易与诉讼IT化立法等专门立法方面的实践经验,并聚焦于人工智能(AI)的主体性、数据是否构成民法上的“物”,以及智能系统责任分配等理论争论,归纳得出,日本民法总体上否定赋予AI法律人格,转而通过危险责任、产品责任及保险机制来分散相关风险,其制度设计以“人本”和“风险管制”为核心价值取向。在政策层面,有必要构建统筹性的数字基本法框架,在民法典之外,宜通过专门立法和责任—保险协同机制,渐进式回应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的制度需求。同时,在推进司法数字化的过程中,应当坚守程序正义原则,并确保人类对关键事项保有最终判断权。
关键词
人工智能立法
人工智能治理
风险规制
治理路径
法律主体
Keywords
AI legislation
AI governance
risk regulation
governance pathway
legal subjectivity
分类号
DF313.97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新时代信息化发展需求与日本法对应——以民法为主要考察对象
渠涛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
0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