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9,337篇文章
< 1 2 250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涉外法治基本属性的法理分析
1
作者 张文显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北大核心 2026年第5期4-12,共9页
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纽带,也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鲜明特征。涉外法治不仅是新时代中国法学的重大攻关课题,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 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纽带,也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鲜明特征。涉外法治不仅是新时代中国法学的重大攻关课题,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保障。当前,应大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以涉外法治为桥梁纽带,对接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形成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国际法治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法治 国内法治 国际法治 法治体系 法律外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立法法评注的意旨与展开
2
作者 刘风景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66-178,共13页
立法法评注是法学家以立法法文本为中心,依循立法法的结构体例,对立法法条款所做的理解和阐释,是立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社会背景... 立法法评注是法学家以立法法文本为中心,依循立法法的结构体例,对立法法条款所做的理解和阐释,是立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社会背景下,立法实践的快速发展以及学术成果的不断积累,开展立法法评注既有强烈的社会需求,也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诸多条件,时机业已成熟。立法法评注应当坚持根据宪法推进、遵循法治原则、突出问题意识、找准价值目标、跟踪演进过程等基本原则。立法法评注虽是一种学术作品,但不是空洞的理论想象,它应当服务立法实践,推进学术交流,提高质量效率,完善学术规范,优化工作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法评注 立法法 法律评注 良法 法律解释
原文传递
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创新性贡献
3
作者 尹奎杰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50-59,共10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其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概念、重要范畴、重要命题和重要论断,不但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内容,而且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内容,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其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概念、重要范畴、重要命题和重要论断,不但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内容,而且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内容,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特别是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了直接的思想资源和思想养料。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中国法学学科体系创新、法学学术体系变革和法学话语体系转换的理论指南,是引领新时代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 话语体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立法方法论
4
作者 苗连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3-16,共14页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一重大论断,是新时代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核心命题;立法是联结和贯通改革与法治的枢纽环节,也是集中体现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实践场域。“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体现着建构主义的立法理路,“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一重大论断,是新时代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核心命题;立法是联结和贯通改革与法治的枢纽环节,也是集中体现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实践场域。“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体现着建构主义的立法理路,“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彰显着立法中的实践智慧,“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贯穿着坚持系统观念的科学方法。立法方法不仅是一种实践方略或技术规程,而且蕴含着特定的法治理念与价值追求,映射着对改革与法治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深刻感悟和科学定位,其根本目的在于推进立法的高质量发展,进而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根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改革 法治 辩证统一 立法方法论
原文传递
新质生产力在能源立法中的事理逻辑与法理表达
5
作者 王彬辉 梁嘉铭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6年第3期122-135,共14页
新质生产力与《能源法》立法目的内在契合,为《能源法》中体现新质生产力的事理和法理基础提供了逻辑关联基础。一方面,新质生产力向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自觉转化、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的动态调适、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与《... 新质生产力与《能源法》立法目的内在契合,为《能源法》中体现新质生产力的事理和法理基础提供了逻辑关联基础。一方面,新质生产力向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自觉转化、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的动态调适、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与《能源法》的双向赋能,为《能源法》中新质生产力的事理逻辑展开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道德生产力理论、伦理合理性原则、政治合法性理论和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权,分别从理性基础、实践理性、制度理性和权利构造的维度,辩证地夯实了《能源法》中新质生产力的法理表达体系。在事理和法理有机统一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落实《能源法》中新质生产力的事理和法理内容,进一步在能源立法中完善其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立法理念、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以期激发我国能源立法中新质生产力的事理和法理的全面表达价值,为最大程度发挥能源立法表达的正向效用提供充分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 能源立法 新型能源体系 事理和法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网络平台规则司法审查的路径完善
6
作者 倪楠 丁元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26-42,共17页
网络平台规则是平台经营者行使准公权力的表现形式,其制定和执行深刻影响着平台用户的权利义务,体现出明显公法属性。网络平台规则内部存在“平台服务协议-平台交易规则总则-正式交易规则-非正式交易规则”的效力层级。引入公法理念,通... 网络平台规则是平台经营者行使准公权力的表现形式,其制定和执行深刻影响着平台用户的权利义务,体现出明显公法属性。网络平台规则内部存在“平台服务协议-平台交易规则总则-正式交易规则-非正式交易规则”的效力层级。引入公法理念,通过法院审查网络平台规则有助于规范平台准公权力,保障平台用户权利,维护网络平台秩序。在具体审查路径上,一方面需对网络平台规则制定程序、呈现方式、规则内容开展合法性审查,另一方面需对网络平台规则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进行合理性审查。网络平台规则的司法审查需要遵循审慎原则,在审查启动方式和审查强度上受到适度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平台 平台规则 规则属性 司法审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坚持“两个结合”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文化根基
7
作者 李林 张生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6年第1期28-39,共12页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重要内容之一。五年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结合”,在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中,推动中国特...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重要内容之一。五年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结合”,在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第一个结合”,不仅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大核心要义,而且还进一步从九个方面推动我国法治道路理论不断丰富发展;同时,创造性地提出和坚持“第二个结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植根于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沃土,赋予我国法治道路深厚的思想文化底蕴,赋予我国法治体系深厚的制度文化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取得一系列新成就,进一步筑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文化根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两个结合”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中华法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老年群体的数字化社会适应及权益保障
8
作者 马原 闫俊晓 《人权研究》 2026年第1期162-173,共12页
老年群体的数字生存质量是数字人权保障需要关注的重要议题。伴随技术与社会的发展,老年数字人权保障的重点不再是数字接入机会,而是获得数字接入之后出现的社会适应问题。老年群体的数字化社会适应困境表现为恶性流量机制危及身心健康... 老年群体的数字生存质量是数字人权保障需要关注的重要议题。伴随技术与社会的发展,老年数字人权保障的重点不再是数字接入机会,而是获得数字接入之后出现的社会适应问题。老年群体的数字化社会适应困境表现为恶性流量机制危及身心健康、不良网络营销侵害信息与财产安全、数字社会排斥阻碍参与表达,这些问题影响了这一群体身心健康权、信息与财产安全权和数字社会参与权的实现。老年群体的数字化社会适应困境源于数字技能的逆向代际传递、传统代际文化冲突的数字化迁移以及现实社会中老龄歧视的数字化增益等因素。推动老年群体的数字化社会适应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协同作用,主要措施包括在政策供给方面优化数字平台的监管体系,在社会治理方面培育老年友好型的数字参与空间,以及在技术设计方面提供更加深度的适老化改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人权 老年人权利 数字社会适应 适老化改造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领域改革澎湃向前
9
作者 公丕祥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6年第1期40-46,共7页
习近平法治领域改革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新时代中国法治领域改革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深入推进。这场波澜壮阔的法治领... 习近平法治领域改革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新时代中国法治领域改革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深入推进。这场波澜壮阔的法治领域改革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稳步推进立法领域改革,扎实推进行政领域改革,深化司法领域改革,不断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制度建设,从而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展开,并取得了突破性的重大进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领域改革 社会公平正义 制度建设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关于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更实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若干思考
10
作者 张军 《中国应用法学》 2026年第1期1-8,共8页
持续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更实融入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全过程。在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层面,通过梳理分析不同社会形态的司法理念,更加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国... 持续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更实融入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全过程。在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层面,通过梳理分析不同社会形态的司法理念,更加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指导意义,以“三个效果”统一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实践问题层面,深入分析法律适用具体个案差异、司法公正与公众认知存在差异的问题,探究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在审判管理层面,关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数字法院建设等,分析如何通过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研究认为,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形成正确司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完善科学的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司法理念 三个效果 司法公信力 审判管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作为立法表达方式的“姿态”:概念、类型与评价
11
作者 朱志昊 《法治社会》 2026年第2期117-130,共14页
我国立法实践中存在以宣示表达、价值倡导或鼓励促进为目标的立法,其缺乏具体操作机制而呈现姿态化特征。立法的姿态是立法者意志的特殊表达方式,在我国实践中包括宣示型、回应—展示型与开放型三种类型。立法姿态并不必然代表立法质量... 我国立法实践中存在以宣示表达、价值倡导或鼓励促进为目标的立法,其缺乏具体操作机制而呈现姿态化特征。立法的姿态是立法者意志的特殊表达方式,在我国实践中包括宣示型、回应—展示型与开放型三种类型。立法姿态并不必然代表立法质量欠佳,其合理性应结合具体立法领域与社会语境进行判断。宣示型姿态有助于政治认同构建,开放型姿态承担了弹性治理和意见整合的功能,回应—展示型姿态则应注意立法的问题导向和实际效果。在共性方面,立法姿态的合理性取决于是否建立在有效的立法互动基础之上,即立法过程能否实现多元参与和互动。立法应当平衡法律的表达性与实效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姿态 法律的表达功能 促进型立法 新兴领域立法 象征互动理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法治”的文化底蕴探析
12
作者 严存生 《法治社会》 2026年第1期86-101,共16页
“法治”归根到底属于文化,从文化的角度才能把握其真谛。文化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主要标志。文化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以及规制人类活动方式的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判定法治性质和程度的主要依据。法治... “法治”归根到底属于文化,从文化的角度才能把握其真谛。文化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主要标志。文化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以及规制人类活动方式的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判定法治性质和程度的主要依据。法治是关于好的法律制度如何实现其价值,并与其他制度相结合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的观念、技术和程序的实践问题。现实法律制度是历史的、具体的,而在过往的阶级社会中,执掌国家权力的往往是少数富人,不可能完全公正地制定和执行法律,因而不存在真正的、完全的“法治国家”。历史上所谓的“法治国家”,其社会秩序只在某种程度或某些方面具有“法治”属性。但我们不能以此否认“法治”的存在和“法治”理想的价值,而应以理想和现实、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为指导来思考“法治”问题。“法治”理想是社会治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而现实法律制度总是有局限性。“法治”理想的实现是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其实现有不同的程度和方式。“法治”建设没有终点,只有过程。据此来思考当前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是试图消灭阶级和贫富差别的社会,法律制度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社会机制。社会主义阶段的法律制度仍然是由有局限性的人来制定和执行的,难免会有不公正之处,我们应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不断优化我国的法律制度,以追求“良法善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 法文化 法治 法治文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2025年度涉人工智能司法案例盘点
13
作者 刘晓春 童典乐 《中国对外贸易》 2026年第3期42-46,共5页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重塑数字社会的生产与交流模式的同时,技术的高速迭代也对既有法律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回顾过去一年我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司法实践可以发现,一方面,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诸...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重塑数字社会的生产与交流模式的同时,技术的高速迭代也对既有法律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回顾过去一年我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司法实践可以发现,一方面,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诸多新兴法律问题作出了更为细致的回应,一些既往裁判中较为模糊的规则逐步获得明确的适用标准;另一方面,在裁判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案件类型也呈现出日益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多领域的“第一案”进入司法裁判视野,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具有指引意义的裁判思路与规则框架。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了若干2025年度具有代表性的人工智能司法案例,从著作权、人格权、AI幻觉责任、不正当竞争以及刑法规制五个类别进行归纳与分析,力图在梳理个案裁判的基础上提炼我国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的若干规则与治理趋势,以期为未来相关立法完善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 著作权 AI幻觉责任 司法案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进路
14
作者 周昕 《学习月刊》 2026年第2期18-21,共4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强调“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强调“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截至2025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89%,大城市达到105个,其中超大特大城市多达22个。在国家治理体系结构中,超大特大城市处于承上启下的中间层,承载着全国22%的人口,贡献了全国35%的经济总量、58%的进出口总额,社会资源富集,治理要素完备,处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沿阵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法治创新的实践载体和法治成效的展示基地。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城市难题、化解矛盾纠纷、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治理效能,探索新时代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内涵式发展 治理现代化 韧性 智慧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人的完整性:数字人权之辩的法理反思
15
作者 翟志勇 吴兰 《人权研究》 2026年第1期142-161,共20页
围绕数字技术发展引发的“数字人权”之争,学界多从人性、空间、代际或权力等不同维度理解“数字”,并据此讨论是否需要增设新的人权类型。理论相关分歧的症结并不在于权利清单的扩展,而在于对人权本质的不同理解。人权问题不宜还原为... 围绕数字技术发展引发的“数字人权”之争,学界多从人性、空间、代际或权力等不同维度理解“数字”,并据此讨论是否需要增设新的人权类型。理论相关分歧的症结并不在于权利清单的扩展,而在于对人权本质的不同理解。人权问题不宜还原为规范来源或权利配置的问题,而应从人权的结构与功能出发,将“人的完整性”置于人权理论的核心位置。人的完整性涵盖身体、心理与社会三个层面,人权的规范功能在于以此为尺度划定不可逾越的边界。在数字化条件下,平台与技术所生成的数字权力通过合法化、结构化的方式持续侵蚀人的完整性,而以侵权行为和权利义务配置为中心的传统分析框架难以及时识别和回应。由此,数字人权的理论意义不在于提出新的权利类型,而在于促使人权理论从“权利范式”转向“边界范式”,并通过引入权力分析,重新激活人权限制权力、维护人的完整性的核心规范功能,从而对既有人权理论作出反思与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人权 人的完整性 数字权力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提升兵团法治现代化水平研究
16
作者 卢大林 《兵团党校学报》 2026年第1期147-153,共7页
提升兵团法治现代化水平对推进兵团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提升兵团法治现代化水平的基本内涵是履行职责使命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履行职责使命的常态化、规范化,履行职责使命的制度化、标... 提升兵团法治现代化水平对推进兵团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提升兵团法治现代化水平的基本内涵是履行职责使命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履行职责使命的常态化、规范化,履行职责使命的制度化、标准化,履行职责使命的科学化、战略化。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兵团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提高兵团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完善兵团公正执法司法保障机制,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兵团法治化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兵团 法治 现代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新时代中国法学新概念 被引量:1
17
作者 张文显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1-6,共6页
新时代中国法学新概念是法学理论发展创新的重要标志,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大厦的理论基石,是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系统性、科学性支撑。中国法学体系是由法律学、法治学、法理学、法学学构成的,中国法学新概念也相应地呈现为... 新时代中国法学新概念是法学理论发展创新的重要标志,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大厦的理论基石,是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系统性、科学性支撑。中国法学体系是由法律学、法治学、法理学、法学学构成的,中国法学新概念也相应地呈现为以上四个维度。面向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和法学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国法学新概念研究必须推进法学核心概念定义化、国标化、国际化,以促进中国法学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法学新概念 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法治话语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法治文化传播的创新研究
18
作者 张颖 浦艳秋 刘春荣 《农场经济管理》 2026年第3期63-65,共3页
为加强数字技术对乡村法治文化传播的赋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治理现代化,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采用文献分析、案例比较、归纳概括等研究方法,系统梳理了政策引导、文化嵌入、技术驱动、民生服务四类实践模式。研究发现,数... 为加强数字技术对乡村法治文化传播的赋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治理现代化,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采用文献分析、案例比较、归纳概括等研究方法,系统梳理了政策引导、文化嵌入、技术驱动、民生服务四类实践模式。研究发现,数字技术通过构建兼容性技术架构、开发乡土法治文化内容产品、搭建多元协同传播网络、完善制度与资源支撑等路径,能够显著提升乡村法治文化传播的融合度,是强化乡村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可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与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技术 乡村法治文化 融合创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健康中国视域下托育服务法治建构的原则和进路
19
作者 解志勇 王亚男 罗仟合 《医学与法学》 2026年第1期1-7,共7页
健康中国战略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夯实人口健康基础、减轻家庭生育顾虑的关键举措。托育服务的法律属性具有复合性,需从民商法、行政法与卫生法的三元视角对其进行体系化认知,明确其兼具营利性委托服务、普惠性公共服务与以健康... 健康中国战略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夯实人口健康基础、减轻家庭生育顾虑的关键举措。托育服务的法律属性具有复合性,需从民商法、行政法与卫生法的三元视角对其进行体系化认知,明确其兼具营利性委托服务、普惠性公共服务与以健康为核心的照护服务的多重特征。建构托育服务法治体系,应遵循婴幼儿健康保障、多元主体责任共担和普及普惠等基本原则。在实践路径上,应明晰托育服务的“健康公共服务”主定位,基于婴幼儿最大利益原则,厘清多元主体的权责边界,通过建构健康导向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家庭参与的三元治理模式,缓解生育后顾之忧,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健康中国 托育服务 健康公共服务 协同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如何跨区域衔接?——一种冲突规范路径
20
作者 公子晨 熊樟林 《南京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87-101,共15页
跨区域违法行为的处罚中,裁量基准制定主体多元,又以地域管辖为适用前提,造成跨区域类案处罚迥异的现实困境,影响了法律适用的可预期性和平等性,造成行为人趋利违法。对此,行政机关倾向于制定高阶化的统一裁量基准实现区域统一。这违背... 跨区域违法行为的处罚中,裁量基准制定主体多元,又以地域管辖为适用前提,造成跨区域类案处罚迥异的现实困境,影响了法律适用的可预期性和平等性,造成行为人趋利违法。对此,行政机关倾向于制定高阶化的统一裁量基准实现区域统一。这违背了行政裁量的个案面向、不利于平等权的实质保护、制定成本较高而效力范围局限。冲突规范只有在规范冲突时才被适用,制定成本较低且具有普适性,可以最大程度实现区域自主,在缺乏统一裁量基准时实现跨区域衔接。与国际私法不同,单一制国家内的区域冲突规范不存在“公法禁忌”,反而具有公法理论基础:独立于管辖规范的价值、行政一体原则、裁量基准逸脱规则。具体方案上,其应以地域管辖重叠为前提,是统一裁量基准的补充;其应是具有法效力、高阶化的中央层级规范;其应以从重规则为系属公式,若结果不符合比例原则,则以属人原则为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管辖权碎片化 跨区域衔接 冲突规范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2 250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