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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合法来源抗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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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超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78-189,共12页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合法来源抗辩得到支持的比例明显偏低,症结在于法院为被告设定了过重的证明责任。合法来源抗辩旨在对抗过错要件的成立,其中“不知道产品侵权”是被告对过错的否认,“产品有合法来源”则是被告为否认所附的理由。合...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合法来源抗辩得到支持的比例明显偏低,症结在于法院为被告设定了过重的证明责任。合法来源抗辩旨在对抗过错要件的成立,其中“不知道产品侵权”是被告对过错的否认,“产品有合法来源”则是被告为否认所附的理由。合法来源抗辩并非实体法中的独立抗辩事由,也不是程序法中的抗辩,被告毋庸承担过错要件的证明责任。被告主张合法来源抗辩,实为履行民事诉讼法上的事案解明义务,其履行前提是原告的主张已趋具体化,履行形式是合理说明“不知道产品侵权”并举证证明“产品有合法来源”,不履行的后果是遭受事实层面的不利认定。伴随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合法来源抗辩亟需回归过错证明的本旨,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佳的证据法激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侵权 合法来源抗辩 过错 证明责任 事案解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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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先予执行的适用困境与制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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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应琴 李卫国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92-100,共9页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先予执行制度的适用边界关乎生态保护与司法谦抑的平衡。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规范依据形式化、司法裁量权失控、执行效果虚置的困境。深层症结源于环境公益概念的司法泛化、风险预防原则的过度扩张及传统...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先予执行制度的适用边界关乎生态保护与司法谦抑的平衡。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规范依据形式化、司法裁量权失控、执行效果虚置的困境。深层症结源于环境公益概念的司法泛化、风险预防原则的过度扩张及传统侵权要件与预防性需求的断裂,导致司法权异化为行政监管的替代工具,引发权力越位与治理效能衰减。重构路径需立足司法谦抑与协同治理理论,在功能定位上建立行为类型、风险阶段、诉讼顺位的类型化标准;在程序规则中确立行政首次判断权原则,通过科学证据刚性约束与执行程序第三方监管实现权力制衡;在实体要件重构中采用风险主客观分层解构、证明责任阶段化配置、修复标准动态调适及风险规划协同保障,弥合传统范式与预防需求的张力;最终构建以行政专业判断为基础、司法程序补位监督为核心的协同框架,实现环境风险治理的制度效能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先予执行制度 司法谦抑 风险预防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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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功能主义解释
3
作者 刘小砚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04-112,共9页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虚拟财产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面临着裁判标准模糊与分配失范的困境。其根源在于此类诉讼中普遍存在证据偏在的现象,这使得传统证明责任分配规则难以妥善衡平当事人权益;同时,传统法教义学在应对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虚拟财产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面临着裁判标准模糊与分配失范的困境。其根源在于此类诉讼中普遍存在证据偏在的现象,这使得传统证明责任分配规则难以妥善衡平当事人权益;同时,传统法教义学在应对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其功能亦会受限。为破解此困境,可引入功能主义解释范式,以弥合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间的理论分野。以此为指引,应在危险领域原则、武器平等原则和进攻者原则的统摄下,重塑虚拟财产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案,并通过文书提出义务与证明妨碍制度的二元协同机制,有效矫正当事人间的诉讼势差,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财产侵权 证明责任 功能主义 证据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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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之误识与纠偏
4
作者 张瑞豪 陈昊宇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44-52,共9页
作为“中国优势”的审限制度和冠以“多快好省”的小额诉讼在实践中相得益彰,然而关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存在诸多误识并引发潜在风险,亟需通过司法实证研究予以澄清。在程序适用率与审限相关性的命题中,短审限并非直接给法官带来压力... 作为“中国优势”的审限制度和冠以“多快好省”的小额诉讼在实践中相得益彰,然而关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存在诸多误识并引发潜在风险,亟需通过司法实证研究予以澄清。在程序适用率与审限相关性的命题中,短审限并非直接给法官带来压力,法官的负担实质上主要来源于审限的异化机制和外部作用;既有的规范构造能够证伪“短审限侵害当事人权利”;小额诉讼程序低频适用系多因一果,短审限反而成为适用率的重要促进因素。在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同质化的命题中,适用前提的一致性、概念的模糊性和个案成因导致微观层面的同质化现象,但宏观上,小额诉讼程序较之简易程序仍有其独特的显性速度优势。为了实现小额诉讼案件“迅速审判”和“适当审判”的动态平衡,宜清单化《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的程序转换情形,避免当事人程序异议权被虚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额诉讼 简易程序 审理期限 诉讼周期 程序异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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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法教义学批判与体系化再造——从“体系漏洞”与“制度内卷”角度
5
作者 房保国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2-8,共7页
我国民事证据收集制度面临“体系漏洞”与“制度内卷”的双重困境,这表现为规范增殖与功能耗散的悖论性共存。传统功能主义范式执着于“发现真实”的实体正义,可因角色分工不清、程序结构简化而陷入司法权能错位和程序理性虚置的泥淖。... 我国民事证据收集制度面临“体系漏洞”与“制度内卷”的双重困境,这表现为规范增殖与功能耗散的悖论性共存。传统功能主义范式执着于“发现真实”的实体正义,可因角色分工不清、程序结构简化而陷入司法权能错位和程序理性虚置的泥淖。法教义学批判揭示制度内卷的病理根源:书证提出命令、律师调查令与法官职权调查的规范冗余和价值冲突,本质是“司法主导”与“司法替代”原则的不可通约性。以卢曼社会系统论为理论坐标,提出“程序正当性+技术赋能”的双层重构框架,通过司法权能解耦、时序性程序建构与数字正义嵌入,实现证据收集制度从“权力主导”向“权利本位”的范式转型。制度再造路径主要聚焦证据提出命令统合、证据保全功能扩展及当事人程序参与强化,最终在协同治理中构建“回应型”证据法秩序,即以程序理性吸纳社会期待,以技术理性弥合实体与程序的价值裂隙,推动法律系统在稳定化预期与动态适应之间实现自我再生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系漏洞 制度内卷 法教义学批判 体系化重构 回应型证据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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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线上与线下庭审程序转换要件的分层构造及效力衔接
6
作者 高帆 《湖湘法学评论》 2026年第1期104-121,共18页
技术条件和案件特征的双重影响决定了在线庭审与线下庭审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将长期并存、相互转换的客观局面。但由于涉及程序转换的相关配套法律条文在内容上较为简略和笼统,导致程序转换存在启动方式模糊、客观标准混乱、效力认定存... 技术条件和案件特征的双重影响决定了在线庭审与线下庭审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将长期并存、相互转换的客观局面。但由于涉及程序转换的相关配套法律条文在内容上较为简略和笼统,导致程序转换存在启动方式模糊、客观标准混乱、效力认定存疑等诸多问题。在程序转换的主观要件方面,需遵循当事人主体性原则,确保满足当事人同意规则的基本要求,明确程序转换的启动方式。客观要件上,需以当事人在线诉讼能力、在线诉讼条件及案件特征为标准,判断个案是否能实现在线庭审与线下庭审的功能等值。基于诉讼程序的安定性要求,需将不得妨碍诉讼的程序进行、不得损害他人的程序利益作为程序转换的限制条件,对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作出必要限制。程序转换后,需在等效原则的框架下,根据程序转换适用要件的不同组合,对已完成的在线庭审活动的效力分别予以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线诉讼 在线庭审 程序转换 程序选择权 等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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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连带责任诉讼形态研究
7
作者 宋春龙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6年第1期34-46,共13页
侵权连带责任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合一性与连带性特点,在对内关系上则具有按份性特征。关于侵权连带责任诉讼形态的选择,学界争议较大,形成了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说、类似必要共同诉讼说、普通共同诉讼说、流动说等观点,但现有观点对司法实践... 侵权连带责任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合一性与连带性特点,在对内关系上则具有按份性特征。关于侵权连带责任诉讼形态的选择,学界争议较大,形成了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说、类似必要共同诉讼说、普通共同诉讼说、流动说等观点,但现有观点对司法实践的具体问题回应不足、说服力欠佳。现有案例表明,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连带责任人的追加未形成统一处理方式,存在“绝对追加”与“相对追加”2种做法,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程序安定性。人民法院应首先区分侵权连带责任的一般诉讼形态和特殊诉讼形态,再根据不同诉讼场景做进一步处理,如其他连带责任人申请进入诉讼,应将其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权利人主观放弃对部分连带责任人份额的,人民法院也应追加该连带责任人为第三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连带责任 诉讼形态 诉讼标的 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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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治理型”民事司法模式的审思及纠偏
8
作者 黄茂醌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138-148,共11页
“纠纷解决”和“纠纷治理”的有机融合构成我国独有的治理格局。在民事司法模式运行上,前者核心表征为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处置纠纷,后者则主要表现为民事司法易受司法政策影响,并带来当事人实体权益受损、法院“从属性”地位... “纠纷解决”和“纠纷治理”的有机融合构成我国独有的治理格局。在民事司法模式运行上,前者核心表征为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处置纠纷,后者则主要表现为民事司法易受司法政策影响,并带来当事人实体权益受损、法院“从属性”地位凸显、解纷成本增加、既判力理论难以落地等问题。客观而言,“纠纷治理型”民事司法模式具有深厚历史根基及其固有优势,应予以辩证性肯定。在未来展望上,民事司法模式应主要以“纠纷解决”理念为指引,逐步实现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的转型、实体法与程序法协同发展以及民事诉讼智能化。但对于股东会决议瑕疵诉讼、身份关系诉讼以及现代型诉讼等社会性纠纷,则可以“纠纷治理”理念为依据,在保障当事人诉权行使的前提下,有限适用相关司法政策及理念,以提升解纷实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纠纷治理 历史演变 司法模式审视 司法模式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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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既判力主观范围的制度完善研究
9
作者 黄腾辉 《特区经济》 2026年第2期120-123,共4页
现行法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既判力主观范围及于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而不及于受损民事主体。理论界由于直接沿用传统民事诉讼理论,未能理清具体范围的界限,导致实务中出现了适用混乱、衔接困难、权力寻租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现行法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既判力主观范围及于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而不及于受损民事主体。理论界由于直接沿用传统民事诉讼理论,未能理清具体范围的界限,导致实务中出现了适用混乱、衔接困难、权力寻租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明晰主观范围界限,确立有利扩张及于私益主体、片面扩张及于担当人的规则,才可以有效保障公益诉讼的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既判力主观范围 片面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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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上自认事实“证据化”之省思 被引量:5
10
作者 李喜莲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89-200,共12页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虽然赋予民事诉讼上的自认以“无需举证证明”的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自认事实常因接受法官的调查和心证评价而呈现“证据化”特征。造成这一问题的表层原因是受司法实践靶向整治虚假自认策略的影响;深层原因则是民事...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虽然赋予民事诉讼上的自认以“无需举证证明”的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自认事实常因接受法官的调查和心证评价而呈现“证据化”特征。造成这一问题的表层原因是受司法实践靶向整治虚假自认策略的影响;深层原因则是民事诉讼自认的性质不明,且自认适用的对象、场域与自认制度的功能定位不相契合。自认事实“证据化”会消解自认的约束力,既不能达到发现客观真实之目的,又于遏制虚假诉讼无助益。欲祛除自认事实“证据化”现象,需肯认民事诉讼上的自认乃当事人在诉讼中合意处分要件事实的诉讼行为,其目的在于就诉讼资料形成无争执的状态;在法解释论上应以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自认制度为镜鉴,区分诉讼上的自认与诉讼外自认,限定自认适用的对象和场域;完善当事人真实完整陈述义务,强化诉讼法律责任,以发挥自认的约束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自认 证据化 虚假自认 真实陈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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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空抛坠物”侵权规则适用的三段证成——兼论《民法典》第1254条适用的司法范式 被引量:2
11
作者 郑志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期142-150,共9页
通过检视现行立法规范和实务适用逻辑,针对司法范式缺陷与适用困境,结合民法解释学,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结构中论证“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小前提”系侵权案件事实,“大前提”系《... 通过检视现行立法规范和实务适用逻辑,针对司法范式缺陷与适用困境,结合民法解释学,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结构中论证“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小前提”系侵权案件事实,“大前提”系《民法典》第1254条之规定,“法律解释”系“大前提”和“小前提”之连结。将法律解释置于“大前提”和“小前提”之间,并推导“结论”的三段论证,有助正本溯源,统一类案之间法律适用。首先,由法律解释确定某法律规范是否适用;其次,通过法律解释规范“大前提”对“小前提”的理解和适用;最后,形成稳定的司法范式得出符合预期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坠物 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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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起诉主体之法教义学解释 被引量:1
12
作者 张融 宋楚瑶 《江汉学术》 2025年第5期16-26,共11页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增设的一项新制度,而该制度规定得抽象,导致在起诉主体方面出现较大的理解分歧,主要包括起诉主体顺位、起诉主体界定等方面,这直接影响该制度的适用。对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理解,...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增设的一项新制度,而该制度规定得抽象,导致在起诉主体方面出现较大的理解分歧,主要包括起诉主体顺位、起诉主体界定等方面,这直接影响该制度的适用。对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理解,离不开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理念,它贯穿于公益诉讼制度设置的始终,为公益诉讼制度划定了基本框架。公益诉讼制度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理念,在该理念下,可以得知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诉讼类型只能为民事公益诉讼。在民事公益诉讼的机理下,可以推知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存在起诉顺位,检察机关应被置于兜底位置,而消费者组织和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为并列关系,专门负责不同领域的起诉。其中的组织,一般指长期从事个人信息保护的专业性社会组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 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起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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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国家形成视域下陪审团研究新探 被引量:1
13
作者 徐浩 《经济社会史评论》 2025年第3期4-12,126,共10页
英国是最早建立起中央集权的西欧国家。相比中世纪晚期以来欧洲大陆形成的中央集权国家,英国恪守日耳曼部落的原始民主传统,在国家形成中采用调查、指控、不动产权益占有之诉和刑事审判这四种形式的陪审团,作为推进行政和司法中央集权... 英国是最早建立起中央集权的西欧国家。相比中世纪晚期以来欧洲大陆形成的中央集权国家,英国恪守日耳曼部落的原始民主传统,在国家形成中采用调查、指控、不动产权益占有之诉和刑事审判这四种形式的陪审团,作为推进行政和司法中央集权化的工具。陪审团使英国政府在各阶层民众广泛与经常参与的基础上建立起官民共治的治理方式,增强了中央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减少了官民对抗。由是之故,陪审团成为与议会并行的代表中世纪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性制度。詹姆斯·马斯切尔通过陪审团研究的特定角度,揭示了英国不同于西欧大陆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道路。这种探索对进一步认识英国和其他西欧国家后来的发展道路极具理论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国 陪审团 官民共治 詹姆斯·马斯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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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权利的可证成性及其证成模式 被引量:1
14
作者 王德新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2期114-124,共11页
21世纪以来生育权、祭奠权、贞操权、形象权、虚拟财产权等新兴权利纠纷不断涌入司法渠道,立法机关也不断通过法律立改废活动创设新的权利类型,有必要对权利的生长现象和证成活动作出理论回应。从权利发展史看,任何一种成熟的权利形态... 21世纪以来生育权、祭奠权、贞操权、形象权、虚拟财产权等新兴权利纠纷不断涌入司法渠道,立法机关也不断通过法律立改废活动创设新的权利类型,有必要对权利的生长现象和证成活动作出理论回应。从权利发展史看,任何一种成熟的权利形态都曾经历作为新兴权利的生长发育阶段。新兴权利的本质是有待证成的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利益,具有“非法定性”“过程发育性”和“可证成性”。新兴权利的证成有立法证成和司法证成两种模式,其中司法证成是实践中更为常见但结果难以预测的证成模式。为促进权利的有序生长,既要保障新兴权利诉求进入司法渠道的顺畅性,也要设置必要的限制规则以防范权利的泛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兴权利 立法证成 司法证成 权利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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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案件事实认定智能化研究
15
作者 包冰锋 王牧源 《宜宾学院学报》 2025年第8期19-26,共8页
201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修订时引入的小额诉讼程序,一度在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方面被寄予厚望。但经过十余年的司法实践,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依旧很低,一定程度影响小额案件的审理效率。在智慧法院建设的大背景下,将案件事实认定智... 201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修订时引入的小额诉讼程序,一度在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方面被寄予厚望。但经过十余年的司法实践,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依旧很低,一定程度影响小额案件的审理效率。在智慧法院建设的大背景下,将案件事实认定智能化引入小额诉讼程序,是解决程序适用率低的有效策略。北京“睿法官”系统和浙江“凤凰智审”系统,为人工智能与小额诉讼程序的结合提供了借鉴。为了应对智能认定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乏价值判断、算法黑箱、专业人才短缺、司法数据的真实性与安全性等问题,智能化认定需要加强程序保障,增强算法黑箱的可接受性,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对司法数据的监督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额诉讼程序 案件事实认定 人工智能 算法 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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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的民事权利及其诉讼救济机制的完善
16
作者 王德新 韩颖颖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5期71-78,共8页
近年来,胎儿以及人工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等引发的案件备受关注。我国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尚存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较为粗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胎儿权益保护的诉讼机制也缺乏明确规定。在民法上... 近年来,胎儿以及人工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等引发的案件备受关注。我国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尚存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较为粗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胎儿权益保护的诉讼机制也缺乏明确规定。在民法上,宜将胎儿界定为“母体受孕后孕育的生命体”,人工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等“准胎儿”在植入母体后可以类比胎儿进行保护。胎儿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财产权利应限于纯获利益的范围之内,人格权益应限于物质性人格权。在此基础上,应承认胎儿的诉讼当事人能力,并围绕胎儿诉讼行为能力的补足、起诉时机、诉讼程序等方面构建特殊的诉讼救济机制,从而在胎儿民事权益保护方面实现实体法与诉讼法的衔接与贯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胎儿 民事权利 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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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理念视域下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困境研究
17
作者 马春娟 赵珂瑜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4期111-118,共8页
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范式,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起具有本土特色的综合治理体系,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照和实践样本。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当前解纷机制面临三重现实困境:第一,诉讼解纷模式的结构性矛... 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范式,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起具有本土特色的综合治理体系,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照和实践样本。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当前解纷机制面临三重现实困境:第一,诉讼解纷模式的结构性矛盾加剧程序空转风险;第二,非讼解纷机制的功能式微导致纠纷化解前端失守;第三,调解前置制度的规范模糊造成制度效能衰减。在法理层面,“枫桥经验”与纠纷实质化解之间呈现三重耦合关系。基于此,婚姻家庭纠纷治理路径应当遵循“三阶递进”的革新进路:在理念革新维度,确立“预防—化解—修复”的全周期治理范式;在制度建构维度,构建与纠纷类型有机衔接的多元解纷体系;在程序优化维度,完善调解优先的递进式解纷流程。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既可实现婚姻家庭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亦能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可推广的实践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时代“枫桥经验” 婚姻家庭纠纷 多元化解 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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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比较视野下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完善研究
18
作者 李清宇 单鑫语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2025年第1期39-46,共8页
诉前程序是解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执法功能重叠问题的有效途径。中美比较视野下,我国当前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存在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不顺畅、检察机关“督促和支持”起诉义务不明晰、诉前程序参与主体不全面的问题。... 诉前程序是解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执法功能重叠问题的有效途径。中美比较视野下,我国当前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存在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不顺畅、检察机关“督促和支持”起诉义务不明晰、诉前程序参与主体不全面的问题。在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公法定位、行政优先原则及检察谦抑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构建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设置行政机关为主要通知对象、明确诉前通知履行方式和送达方式、明确诉前通知法律后果、设置豁免规则等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前程序 行政优先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公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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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纠纷解决资源配置的反思及优化
19
作者 段明 袁心晴 《湖湘法学评论》 2025年第5期106-115,共10页
纠纷解决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纠纷解决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决定着矛盾纠纷化解水平,而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反过来又能评估和校正纠纷解决资源的配置。当前,我国纠纷解决能力建设尚难以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变,在矛盾纠纷化... 纠纷解决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纠纷解决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决定着矛盾纠纷化解水平,而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反过来又能评估和校正纠纷解决资源的配置。当前,我国纠纷解决能力建设尚难以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变,在矛盾纠纷化解领域仍存在法院人案矛盾日益突出、非诉纠纷解决效果不彰、纠纷解决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究其根本,纠纷解决资源配置不均、整合不足正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关键原因。因此,为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亟须通过向前端配置更多纠纷解决资源、发挥党委整合纠纷解决资源的制度优势、运用现代科技激活纠纷解决资源、夯实纠纷解决资源配置的立法保障等方式,优化我国纠纷解决资源的配置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纠纷解决 资源配置 纠纷解决需求 纠纷解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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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20
作者 郭宇燕 王宇琪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3期74-79,共6页
司法实践表明,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填补式损害赔偿的通行做法难以有效遏制案件再次发生,故而,将有益于加大保护力度、健全法律制度建设、营造全民守护社会氛围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极具现实意义。鉴于两大制度之目... 司法实践表明,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填补式损害赔偿的通行做法难以有效遏制案件再次发生,故而,将有益于加大保护力度、健全法律制度建设、营造全民守护社会氛围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极具现实意义。鉴于两大制度之目的相同、属性契合,又存在着诸多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建构切实可行。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建议赋予原告以请求权资格、厘清惩罚性赔偿在适用情形、启动、材料层面的规则、以浮动原则认定赔偿金数额、成立专门基金会来界分赔偿金之归属和管理,同时允许赔偿金同刑事罚金、行政罚款之间相互抵扣,从而助推惩罚性赔偿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科学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制度 民事公益诉讼 文物保护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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