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背景下,河长制和林长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制度的典型探索。既有研究关注到河长制和林长制的相互联系,但是整体考虑两者制度差异及其机理的研究还很鲜见。该研究基于制度分析与发...在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背景下,河长制和林长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制度的典型探索。既有研究关注到河长制和林长制的相互联系,但是整体考虑两者制度差异及其机理的研究还很鲜见。该研究基于制度分析与发展(institutional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IAD)框架对河长制与林长制进行系统的比较制度分析,以揭示相似制度安排在不同治理情境下的差异化产出,为理解中国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提供理论透视。比较制度分析结果表明:河长制与林长制解决了规则供给、规则执行和规则维护三个维度的制度问题,建立了有效的自然资源治理机制。国家生态环境压力、河湖林草资源固有特征和国家行政体制共同构成了河长制与林长制的系统环境。在塑造因素方面,相比水资源,森林资源在自然物质属性方面具有固定性、属地性和长周期性;在经济社会特征方面,林长制治理对象更加多元,区域差异和监测难度更大;在通用制度规则方面,林长制产权结构更加复杂。河长制与林长制表现出制度运行的差异和制度融合的趋势。相比河长制,林长制在政府层级间考核难度较大,在部门间资源依赖性较高,在区域间协同需求较少,在政府-企业-公民间协同动力较强。比较制度分析的结果展现了制度外部系统环境、影响因素与治理主体行为选择之间的互动关系,为理解和完善中国情境下的制度设计提供了理论启示和政策建议。展开更多
无论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抑或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均强调要广泛吸纳多方力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立足自身方能展望未来,该研究以中国环境政策协同为切入点,围绕协同现状、短板剖析以及提升策略展开。评估环境政策协同的前提是环境政策的捕...无论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抑或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均强调要广泛吸纳多方力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立足自身方能展望未来,该研究以中国环境政策协同为切入点,围绕协同现状、短板剖析以及提升策略展开。评估环境政策协同的前提是环境政策的捕获与协同要素的识别,故运用文本挖掘技术与“结构-过程”框架,为政策评估工作做前置准备。构建的环境政策数据池囊括1980—2022年共计871条政策,初步分解环境政策特质并抽离出效力位阶、时间间隔、发文机构和政策内容的标签信息。基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提出的“结构-过程”协同框架,贴合环境政策领域做出框架调试,形成由要素、层级与区域构成的结构性机制和生效、执行与参与构成的过程性机制。政策量化结果显示:环境政策中要素协同未与环境特性紧密结合,层级协同的路径依赖严重,区域协同依靠具象化的环境纽带,时间协同缺乏机制性保障,工具协同“重管制、轻激励”,主体协同形式依赖地方探索。在时间序列下观察环境政策的协同变化,发现结构性机制式微,并实现由单维引领向多维互动的转变。这意味着,为提升环境政策协同效果,在结构性机制中应加强对环境特性的关注,推动精细化管理;优化垂直管理层级结构,畅通双向信息通道;加强内生性价值观念的培养,减少对具象化环境纽带的依赖。在过程性机制中将时间纳入政策制定的考虑范围,进行科学的计划和安排;融合刚性环境规制与柔性激励工具,实现更加灵活和有效的政策运用;同时,加强环境多元共治的社会结构建设,确保地方探索成功实施。展开更多
文摘在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背景下,河长制和林长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制度的典型探索。既有研究关注到河长制和林长制的相互联系,但是整体考虑两者制度差异及其机理的研究还很鲜见。该研究基于制度分析与发展(institutional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IAD)框架对河长制与林长制进行系统的比较制度分析,以揭示相似制度安排在不同治理情境下的差异化产出,为理解中国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提供理论透视。比较制度分析结果表明:河长制与林长制解决了规则供给、规则执行和规则维护三个维度的制度问题,建立了有效的自然资源治理机制。国家生态环境压力、河湖林草资源固有特征和国家行政体制共同构成了河长制与林长制的系统环境。在塑造因素方面,相比水资源,森林资源在自然物质属性方面具有固定性、属地性和长周期性;在经济社会特征方面,林长制治理对象更加多元,区域差异和监测难度更大;在通用制度规则方面,林长制产权结构更加复杂。河长制与林长制表现出制度运行的差异和制度融合的趋势。相比河长制,林长制在政府层级间考核难度较大,在部门间资源依赖性较高,在区域间协同需求较少,在政府-企业-公民间协同动力较强。比较制度分析的结果展现了制度外部系统环境、影响因素与治理主体行为选择之间的互动关系,为理解和完善中国情境下的制度设计提供了理论启示和政策建议。
文摘无论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抑或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均强调要广泛吸纳多方力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立足自身方能展望未来,该研究以中国环境政策协同为切入点,围绕协同现状、短板剖析以及提升策略展开。评估环境政策协同的前提是环境政策的捕获与协同要素的识别,故运用文本挖掘技术与“结构-过程”框架,为政策评估工作做前置准备。构建的环境政策数据池囊括1980—2022年共计871条政策,初步分解环境政策特质并抽离出效力位阶、时间间隔、发文机构和政策内容的标签信息。基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提出的“结构-过程”协同框架,贴合环境政策领域做出框架调试,形成由要素、层级与区域构成的结构性机制和生效、执行与参与构成的过程性机制。政策量化结果显示:环境政策中要素协同未与环境特性紧密结合,层级协同的路径依赖严重,区域协同依靠具象化的环境纽带,时间协同缺乏机制性保障,工具协同“重管制、轻激励”,主体协同形式依赖地方探索。在时间序列下观察环境政策的协同变化,发现结构性机制式微,并实现由单维引领向多维互动的转变。这意味着,为提升环境政策协同效果,在结构性机制中应加强对环境特性的关注,推动精细化管理;优化垂直管理层级结构,畅通双向信息通道;加强内生性价值观念的培养,减少对具象化环境纽带的依赖。在过程性机制中将时间纳入政策制定的考虑范围,进行科学的计划和安排;融合刚性环境规制与柔性激励工具,实现更加灵活和有效的政策运用;同时,加强环境多元共治的社会结构建设,确保地方探索成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