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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框架的国际范本与中国选择——一个解构主义分析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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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篱 田野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72-85,共14页
站在历时性维度对金融监管框架进行解构主义分析,可知其是一种"地方性知识";金融监管框架概念中预设的"监管-风险"二元对立结构并非泾渭分明、稳固不变的,监管不当可能诱发新风险,故监管并非金融监管框架中的永恒... 站在历时性维度对金融监管框架进行解构主义分析,可知其是一种"地方性知识";金融监管框架概念中预设的"监管-风险"二元对立结构并非泾渭分明、稳固不变的,监管不当可能诱发新风险,故监管并非金融监管框架中的永恒中心。以国际主流监管框架为基本素材,对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改革方案进行解构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统一监管、分业监管、双峰监管、超级央行等关键词重新剖析后,可知废除分业监管、成立单独机构统一监管、超级央行及双峰监管皆非我国当前最优选择。以一行一委两会的新设计为雏形,未来我国监管框架改革重点在于:以风险和目标为导向;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强调功能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合理配置央地监管权责;细化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协调监管权能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监管框架 解构 宏观审慎监管 功能监管 分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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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机制的法律构造——以最高额质押为视点的框架分析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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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焕国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49-156,共8页
融资融券交易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全面发展有重大意义。担保机制是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构建的基石。信托关系、让与担保和账户质押等并不足以型构我国融资融券担保交易机制。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应建立以最高额质押为基础的融资融券交易担保... 融资融券交易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全面发展有重大意义。担保机制是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构建的基石。信托关系、让与担保和账户质押等并不足以型构我国融资融券担保交易机制。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应建立以最高额质押为基础的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健康稳定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融券 担保机制 法律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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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和金融监管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法律、金融与技术的跨学科考察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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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云 朱玮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1年第6期66-89,共24页
数字货币按照发行信用分为央行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前者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化形态的法定货币,后者是以私人信用为支持的数字化代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央行发行的纸币、硬币具有同等法定清偿地位,在法律和监管属性上也相同。可转换性是... 数字货币按照发行信用分为央行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前者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化形态的法定货币,后者是以私人信用为支持的数字化代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央行发行的纸币、硬币具有同等法定清偿地位,在法律和监管属性上也相同。可转换性是触发虚拟货币三大金融属性(投资、货币和价值转移)的前提,金融监管意义上的虚拟货币仅限于可转换式虚拟货币,也即可以与法定货币、其他虚拟货币进行双向兑换的虚拟货币。相反,不可转换的虚拟货币,仅是特定封闭空间中可以用于交换使用价值的商品。是否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仅是技术特征,并非监管本质。应当从发行、支付和清算结算等维度具体判定数字货币的非中心化程度及其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特币 虚拟货币 数字货币 可转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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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期货法的立法目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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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爱学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7-71,共5页
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了试点、整顿、规范和发展几个阶段。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期货市场的立法目的的规定以及交易关系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设计还存一些不足。总结各国和各地区期货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证券法》的... 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了试点、整顿、规范和发展几个阶段。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期货市场的立法目的的规定以及交易关系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设计还存一些不足。总结各国和各地区期货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证券法》的立法表述,我国未来期货法的立法目的应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市场风险和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促进期货市场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货法 立法目的 期货市场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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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有效催收”的本质与认定——兼论前置程序型构成要件的新类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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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波 《南方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89-98,共10页
当前实务界忽视信用卡诈骗罪的“有效催收”要素,主要原因在于“有效催收”的本质并未得到精确界定。即使是在本质认定学说的探讨下,“有效催收”也无法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实体型构成要件相提并论。从外在形态界定、规范体系定位、犯罪论... 当前实务界忽视信用卡诈骗罪的“有效催收”要素,主要原因在于“有效催收”的本质并未得到精确界定。即使是在本质认定学说的探讨下,“有效催收”也无法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实体型构成要件相提并论。从外在形态界定、规范体系定位、犯罪论体系明定角度来看,信用卡诈骗罪“有效催收”的本质应当是一种前置程序型构成要件。在该本质指引下,“有效催收”的具体认定应遵循以下要求:第一,持卡人必须了解发卡银行催收程序的具体事项,发卡银行不能发出形式化催收程序,这是故意犯罪认识因素的直接要求;第二,对于银行催收程序的前置性法律规范与入罪原理的不合理之处,刑事司法应当确立独立性判断方法,对信用卡诈骗罪催收程序的方式、主体、时间、次数以及形式等时空要素作出单独规定,合理区分信用卡欠款行为的一般民事违法性与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刑事违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犯罪 信用卡诈骗 有效催收 前置程序型构成要件 实体型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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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证券犯罪的价值选择与现实思考 被引量:8
6
作者 金泽刚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117-122,共6页
像证券市场监管一样 ,打击证券犯罪同样面临着公平与效率的价值权衡 ,只不过打击证券犯罪不同于证监会的专门监管 ,它更侧重公平这一价值目标。界定证券犯罪的类型既要以刑法规范为标准 ,还要考虑证券市场的经济特征。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 像证券市场监管一样 ,打击证券犯罪同样面临着公平与效率的价值权衡 ,只不过打击证券犯罪不同于证监会的专门监管 ,它更侧重公平这一价值目标。界定证券犯罪的类型既要以刑法规范为标准 ,还要考虑证券市场的经济特征。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比较典型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犯罪已发生多起 ,已暴露出中国证券市场的诸多问题。对这些案件加以分析 ,可引起对刑事司法介入证券市场监管的多方面的现实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犯罪 证券市场监管 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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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研究 被引量:2
7
作者 潘新美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62-68,共7页
针对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各种主要风险,详细分析其存在的成因。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立法现状的评析,同时借鉴国外完善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关键词 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机构 风险控制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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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养老金股市投资风险法律防控 被引量:1
8
作者 张宇润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17-125,F0003,共10页
股市是高风险高收益资本市场,养老金投资股市必须正视各种风险。法律不能消灭养老金投资风险,但可以通过制度机制约束养老金投资行为,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我国现行养老金投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强化硬法制度设计,优化组... 股市是高风险高收益资本市场,养老金投资股市必须正视各种风险。法律不能消灭养老金投资风险,但可以通过制度机制约束养老金投资行为,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我国现行养老金投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强化硬法制度设计,优化组合投资规则,建立以价值投资为中心的审慎义务规则,继续增强股市制度理性,从而实现养老金股市资产安全和稳健增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养老金 养老基金 养老金投资 股市投资风险 法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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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债权融资对债权让与通知制度的冲击 被引量:14
9
作者 虞政平 陈辛迪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84-95,共12页
对于民事债权转让而言,让与通知制度的合理性在于遵循“形式主义”的债权移转理论。但面对未来收益权、集合应收账款等新型融资标的,固守让与通知制度将动摇商事债权融资的法律基础。完善让与通知制度,一方面要强调债权移转需以履行债... 对于民事债权转让而言,让与通知制度的合理性在于遵循“形式主义”的债权移转理论。但面对未来收益权、集合应收账款等新型融资标的,固守让与通知制度将动摇商事债权融资的法律基础。完善让与通知制度,一方面要强调债权移转需以履行债权转让合同义务为条件,另一方面又当允许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履行方式进行意思自治。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中,未来《民法典》应将商事债权融资一并纳入债权让与制度的规制范围。对于债权移转的生效要件,仍应以让与通知为原则,但也应允许当事人对债权移转条件和方式的意思自治。而对于债权让与的对抗要件,应以登记时间的先后作为确定多重让与中债权归属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债权融资 债权让与 让与通知 集合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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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完善——以资产分割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10
10
作者 曾思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92-106,共15页
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对作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之债务承担加重责任,有助于缓解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以及政府救助造成的分配不公问题。然而,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突破了公司法下的有限责任,需要考虑公司法基本原理,以避免提升信息成本、限制... 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对作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之债务承担加重责任,有助于缓解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以及政府救助造成的分配不公问题。然而,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突破了公司法下的有限责任,需要考虑公司法基本原理,以避免提升信息成本、限制股权转让、抑制分散投资、提升破产成本等弊端。域外法上典型的金融机构股东加重责任可归纳为"外部"股东加重责任即股权分散的金融机构之外部股东的加重责任,以及"内部"股东加重责任即金融集团内部的控股公司所承担的加重责任。二者的设计均符合公司法基本原理。前者通过对外部股东的责任数额设置上限并穿透至个人股东以降低信息成本。后者主要依赖于金融集团本身特性限制信息成本与执行成本。我国法近年来逐步发展的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制度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中间型"金融机构股东加重责任,这一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可能导致较高社会成本,应予矫正。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突破了资产分割的安排,有必要在我国通过立法处理其与现行法之冲突,授予监管者接管金融控股公司的权力,有效落实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控股公司 双倍责任 有限责任 资产分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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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对支付安全的保障义务与规范构造 被引量:6
11
作者 陈骞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91-96,共6页
大规模的信息泄露事件导致支付授权验证要素的丢失,支付安全问题凸显。其症结在支付服务提供者除法定验证外没有手段核验授权真实性,而电商平台核验支付安全环境的私人创制取得较好效果但并非法定义务,导致电子商务中支付安全保障的权... 大规模的信息泄露事件导致支付授权验证要素的丢失,支付安全问题凸显。其症结在支付服务提供者除法定验证外没有手段核验授权真实性,而电商平台核验支付安全环境的私人创制取得较好效果但并非法定义务,导致电子商务中支付安全保障的权责不对等,亟待完善。电商平台作为危险的发起者、获利者,从权源和理据上均应承担对支付安全的保障义务。为维护支付安全,电商平台需要对支付时的环境进行检测,分析用户的习惯是否异常,对异常用户采用严格的验证方法核验授权支付的真实性。未进行验证的电商平台依据过错推定原则承担补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商平台 支付服务提供者 支付安全 安全保障义务 授权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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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洗钱犯罪的惩治及反洗钱立法
12
作者 杨丹 《理论月刊》 2003年第8期102-103,共2页
本文从洗钱犯罪的概况、惩治洗钱犯罪的观念出发,结合当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及立法状况,阐明了如何在中国有效地惩治洗钱犯罪问题。
关键词 洗钱 反洗钱 惩治观念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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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规制的范式选择
13
作者 江耀炜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100-106,共7页
民间借贷在当前存在外延泛化的现象,有必要对其外延进行重新界定。民间借贷在我国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原因和经济背景,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国当前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规范过多、体系繁杂、位阶冲突等情况。对民间借贷法律... 民间借贷在当前存在外延泛化的现象,有必要对其外延进行重新界定。民间借贷在我国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原因和经济背景,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国当前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规范过多、体系繁杂、位阶冲突等情况。对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范式选择,不应采取单独立法的形式,应在现有金融体制下,清理相关法律规范,采取突出重点的规制方法。具体制度设计上可以从民间借贷放贷主体的准入、放贷资金来源、借贷利率管制、借贷地域范围限制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借贷 背景 规制 范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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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与金融风险防范
14
作者 李媛 《黑龙江金融》 2000年第1期52-51,共2页
关键词 金融风险 新刑法 金融犯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金融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伪造的货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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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机制的法律性质问题分析 被引量:4
15
作者 姜玉琼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45-47,共3页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一种有杠杆效应的信用交易,在吸引众投资者的眼球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其风险控制的关注。2006年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对这项业务进行了规定。时至今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已...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一种有杠杆效应的信用交易,在吸引众投资者的眼球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其风险控制的关注。2006年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对这项业务进行了规定。时至今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已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其中,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机制的构建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问题即为重中之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融券 让与担保 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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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创新的合规监管研究 被引量:15
16
作者 袁曾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26-133,共8页
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路径采用"央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模式,以减少对现行货币体系的冲击。借助于区块链技术等新科技手段,数字人民币在合规发展视域下具有保持币值稳定、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货币政策效果等诸多优势,有助于... 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路径采用"央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模式,以减少对现行货币体系的冲击。借助于区块链技术等新科技手段,数字人民币在合规发展视域下具有保持币值稳定、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货币政策效果等诸多优势,有助于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但若违规发展,也存在影响信用货币创造的风险,以及重构支付结算体系的成本与难度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因威胁美元地位引发数字规则标准权制定的冲突。应从降低冗余数字人民币持有量、建立以央行为中心的审慎监管机制、制定隐私保护规则、坚持安全发展优先等合规机制构建着手,完善数字人民币立体监管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人民币 平台经济 金融监管 数据合规 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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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投资型保险法律监管制度研究 被引量:1
17
作者 郭俊芳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28-129,共2页
投资型保险是保险行业依托证券市场推出的一种创新型保险产品,不仅拥有保险产品传统的风险保障功能,而且具有投资理财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但是,投资型保险的投资收益容易受到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且产... 投资型保险是保险行业依托证券市场推出的一种创新型保险产品,不仅拥有保险产品传统的风险保障功能,而且具有投资理财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但是,投资型保险的投资收益容易受到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且产品设计和资金运作比较复杂,必须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以充分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投资型保险的健康发展,维持保险市场的稳定有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型保险 法律监管 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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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密货币财产属性的司法认定——以金融法与民商法的二维区分为视角 被引量:27
18
作者 许多奇 蔡奇翰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1年第6期90-102,共13页
近期,加密货币价格的大起大落引起监管机构的广泛关注,如何防范其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不仅成为监管的首要宗旨,也成为司法的重要考量因素。加密货币治理天然兼具私法属性和公法属性,只注重私法中的财产属性,无法关照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影响... 近期,加密货币价格的大起大落引起监管机构的广泛关注,如何防范其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不仅成为监管的首要宗旨,也成为司法的重要考量因素。加密货币治理天然兼具私法属性和公法属性,只注重私法中的财产属性,无法关照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及各方权益;而过于重视以"公共利益"形式出现的金融秩序,则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合同自由与财产权丧失有效的法律保护,这在司法裁判中频繁出现的加密货币合同效力及其可兑换性问题上体现得尤为充分。在司法裁判中,区分民商法与金融法两个维度,更有利于厘清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当私主体的风险仅限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时,应从民商法的角度,肯定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而当私主体交易的风险可能向金融市场传递时,则应当从金融法的角度,认定其为金融商品或货币资产属性,否认交易的有效性并限制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可兑换性。其中,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交易的数额和频率、交易对象的特定性是判断金融风险是否传导的界分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密货币 财产属性 民商法 金融法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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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远期支票的效力
19
作者 颜炳杰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7年第3期46-51,共6页
从形式层面与实质层面分析,习惯上所称之远期支票并不违背支票的见票即付性。就法律效力而言,远期支票应为有效票据,其票据权利义务应自实际出票之日产生,票载出票日前亦得背书转让。为适应经济发展,我国法律应对远期支票做进一步的明... 从形式层面与实质层面分析,习惯上所称之远期支票并不违背支票的见票即付性。就法律效力而言,远期支票应为有效票据,其票据权利义务应自实际出票之日产生,票载出票日前亦得背书转让。为适应经济发展,我国法律应对远期支票做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远期支票 见票即付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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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担保公司反担保研究 被引量:2
20
作者 李开翠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120-124,共5页
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反担保进行专门立法,现行法律只是原则上给出了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相关配套制度至今没有完善,直接影响到对担保公司设定反担保实践的规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现实经济生活中反担保物种类的不断变化和反担保方式... 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反担保进行专门立法,现行法律只是原则上给出了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相关配套制度至今没有完善,直接影响到对担保公司设定反担保实践的规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现实经济生活中反担保物种类的不断变化和反担保方式的不断创新迫切需要对我国担保公司反担保进行研究。笔者在简要阐述反担保概念、反担保方式的种类和设定反担保四个方面的现实意义基础上,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层层剖析,建议立法者以保障担保公司追偿权的实现为立法目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反担保的专门性立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公司 反担保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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