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法治实践和复杂法治系统工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共同引领下,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从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三个维度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提供理论指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核心要求是体系化,包括法典内在理论制度的体系化与法典外在表现形式的体系化。通过检视立法机关公布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内容可发现:草案在内在理论制度设计方面坚持了生态文明法治理论要求并呈现众多亮点,在外在规范体系构建方面采取了适度法典化模式,并按三类方法将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规范编纂入典。未来可通过确立环境权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基础和价值体系,并立足法典整体规范体系结构来处理“双法源”结构下的规范关系与法律适用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典内在理论与外在形式的体系化水平。
作者
陈惠珍
郑美琪
Chen Huizhen;Zheng Meiqi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14-27,共14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Fujian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南海地区特定国家填海造陆活动及我国应对措施研究”(项目编号:25CGJ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