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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的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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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韩喜凯在1994年11月20日《光明日报》撰文提出,精神文明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社会公德,如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语言美、环境美等,这是保持一个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要素。二是社会的文化、知识、智慧状况,人们在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素养和达到的水平。
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CSSCI 1994年第6期63-63,共1页 Theoretical Front In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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