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审实质化下刑事二审开庭审理是应有之义,刑事二审开庭审理能够充分发挥二审的救济功能,体现程序制约,反映公平与效率,具有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优越性。但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刑事二审开庭率仍然比较低,刑事二审开庭审理存在具体适用规则模糊、法官不易选择开庭审理、直接言词原则得不到充分贯彻、被告方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检察机关制约监督不足等问题,有违庭审实质化的现实需要。通过实证研究,可以发现刑事二审开庭审理存在诸多问题,可通过明确二审开庭审理适用范围、提高法官选择二审开庭的积极性、贯彻言词原则等方式以增强刑事二审开庭审理的实质化。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5年第1期97-109,共13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大数据时代司法改革成效评估机制研究(19YJC8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