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上的住所冲突及其救济
出处
《经济与法》
1998年第2期22-23,共2页
Economy and Law
-
1孙熹,李凤.论国籍冲突及其解决方法[J].安徽文学(下半月),2007(2):162-163. 被引量:1
-
2陈全美.论种子法的法律体系与价值取向[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4):85-87. 被引量:2
-
3王安冬.论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方法和主张[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4,0(30):293-294.
-
4张崟.论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协调[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0(2):85-89. 被引量:5
-
5王琦.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冲突与良性互动——以民事审判管理为视角[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1(3):107-114. 被引量:4
-
6谢安衡.关于运用冲突管理方法解决人事纠纷的思考[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0(2):99-101.
-
7石智媛.解决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的方法和主张[J].法制与经济,2016,25(6):200-202.
-
8李旺.国际私法中国籍和住所的确定——兼论《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草案)》第6条和第18条的相互关系[J].法学杂志,2010,31(3):62-65. 被引量:3
-
9张申峰.论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办法和主张[J].青年与社会,2014(5):65-66.
-
10黄硕.论解决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的方法和主张[J].理论观察,2016(5):6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