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地方政府为研究视角,引入税收竞争能力这一概念,认为我国地方政府在制度框架内税收自主权存在着缺失,而在正式制度框架外税收自由裁量权过大,从而导致竞争的失控。因此规范税权划分,赋予地方政府制度内的筹集收入的自主权,建立长期稳定的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具有双向约束的税收管理体制,才能使纵向税收竞争趋于有序。
出处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5-9,共5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